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重生]香草黎明 作者:手谈天星 文案 一滴眼泪,发光的日记本。谁说世上没有后悔药。 林初:重生?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分手! 遇到两个风格迥异的学长,林初的大学生活变得极其丰富多彩。 楚彦:小初,来自习吧。昨晚的夜宵很好吃哦。 陆景泽:小学妹!我要吃这个!啊啊,那个也要! 美食、唱歌、开店,林初誓要过出完全不同的人生。 未来,会是一个明亮又甜美的香草黎明吧! PS书名来自Owl City的《Vanilla Twilight》 内容标签: 美食 现代架空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初,楚彦 ┃ 配角:陆景泽,应云清 ┃ 其它:重生,美食   ☆、01 回到过去   “林初!这里这里!”一辆银白色的小轿车缓缓地停在了等待在公司楼下的林初面前,应云清正坐在车里对着林初挥手。   上车后打量了一下很久没见的发小应云清,还是一如既往的卷发连衣裙细高跟,皮肤白皙身材完美,似乎年龄并没有在她身上产生任何影响。林初笑着问:“怎么没带你家那位来啊?”   “高中同学聚会带他来干啥?而且他这两天也挺忙的。”应云清转过头来看了林初一眼,“还没找到合适的人呢?”   林初摊手,歪了歪嘴角,“哪有那么容易呢?你知道我什么脾气,现在要想找个话少性格又好的男人真是很难啊。”   “明明是你自己要求太高好吧!”应云清鄙视地说,片刻又忽然想起来,“那什么,罗宇天今晚可能也回来。”   林初看着窗外,语气还是很平静地“嗯”了一声,“他那么喜欢凑热闹的人,怎么可能不来。”   罗宇天是林初高中时期的男友,两人曾经如胶似漆,高考过后,林初和应云清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尔雅大学,而在罗宇天的苦苦哀求之下,林初放弃这珍贵的机会,同罗宇天一起去了另一所大学。谁知道,大学四年还没过一半,林初就发现罗宇天在外面和别的女生有牵扯。从不愿意委曲求全的林初,毅然决然地分了手,再也没有回过罗宇天任何一句话。只是,为了他放弃的机会,再也回不来了。   很快,两人抵达了晚上聚会的酒店,在服务员的带领下走进了一个可坐二十人的大包厢。扫视了一圈,发现罗宇天还没来,就开开心心地和桌上的同学们打了个招呼,和应云清一起坐到几个高中关系很好的女生旁边去了。   大家笑笑闹闹聊了会天,林初就听见包厢外面吵吵闹闹的,一会儿就见到罗宇天和几个男生一边高声交谈一边推门进了包厢。听到罗宇天那尖声细气的声音林初就脑袋疼,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因为喜欢也就忍了,每次同学聚会去KTV的时候都要忍受罗宇天用尖细的声音美声的唱法荼毒流行歌曲,别人唱的时候还要批判指点一下。   林初扫了一眼那个大声和每个人打招呼的男人,发现他的脸圆了一圈,腰上也堆起了赘肉,比起以前那个腿比林初还要细的竹竿来说胖了许多,看来是生活十分如意。罗宇天是个很会调动气氛的人,他一来,桌上明显热闹了起来。令人庆幸的是,罗宇天并没有单独和她打招呼,也没有把话题引向自己,避免了许多尴尬。   菜上的很快,桌上已经觥筹交错了起来。林初一滴酒都不碰,高中同学们也都知道,于是允许她以饮料代酒。只是这家酒店的菜偏清淡和精致,对于口味比较重的林初来说不太满足,只有几道鲜甜的海鲜比较合胃口。一边吃着,被勾起了海鲜之魂的林初一边想着回去自己也要买点生蚝扇贝之类的吃。   酒足饭饱之后,同学们各自提议接下来的行程,有人说去KTV,被大部分人以老土无聊的理由强烈否决了。应云清突然提议道:“不如去篮球馆吧!咱们高中时候你们男生不是最爱打篮球了吗?我们当时也可喜欢在旁边看的。”   林初看了看男士们身上穿着的衬衫西裤,最休闲的也是T恤和长裤,笑了起来:“你让他们穿成这样去打篮球吗?”   “这样吧,旁边有个保龄球馆咱们去打保龄球吧,就不讲究穿什么了。”罗宇天提议道。这个提议得到了打部分人的赞同,于是十几个人浩浩荡荡就向着保龄球馆去了。   去服务台找了一双自己鞋码的保龄球鞋,林初和应云清坐在第二道的座位上换鞋,一没注意,就发现有人坐到了自己身边。抬头一看,竟然是罗宇天。   “小初,好久不见,”罗宇天微笑着问,“最近过的怎么样啊?”   林初默了一下,没有想到罗宇天居然还真敢跑来跟自己说话,冷淡地回答说:“挺好。”   罗宇天丝毫不在意林初的态度,继续说着:“听说你现在在外贸公司啊,待遇怎么样啊?有困难一定要找老同学帮忙啊……”   林初打断他的成篇大论,语气不太友好地说:“这些跟你无关吧。”   “小初,你别这样啊,”罗宇天还是一脸赔笑地说,“咱还是朋友嘛,互相关心一下嘛。”   林初给了他一个白眼,“谁跟你是朋友了?”不想再和他多说,林初也没有再呆下去的兴致了,跟旁边的应云清说了一声,就想要离开了。   应云清狠狠地瞪了罗宇天一眼,也追着林初出去了。林初也没有走出太远,看到应云清追来,就停下来等了她一会儿。应云清一脸忿忿不平地说:“他搞什么鬼啊,脸皮这么厚,还跑过来找你聊天。当年你和他分手之后也纠缠了你好久,这人是完全不懂看别人脸色吗?”   林初一点也不想谈论以前的事情和那个人,“算啦,反正今天饭也吃了,和大家也见面了,早点回去好好休息吧。”林初自己没有车,于是还是由应云清送了回去。应云清临走时给了林初一个拥抱,说以后一定要多出来聚聚,林初也微笑着答应了。   回到家的林初洗完澡后做完了一切杂事之后,从书柜里拿出了一本笔记本,坐在床上翻看了起来。   这本就是林初高中时期的日记本,里面记载里她高中时期鸡毛蒜皮的一些往事。当时的自己还很单纯天真,记录下来的一些事情也让林初不免莞尔。翻着翻着,就看到了高考分数出来那天的日记。   “分数够上尔雅了,简直是太棒了!我崭新的未来在等着我!”这是那天日记的最后一句话。林初的手指轻抚过这行墨迹,叹了一口气。   再往后翻一页,里面的内容却大不相同:“罗宇天分数不够尔雅。看到他的眼泪,我实在是有些不舍。可能要放弃尔雅了,希望我以后不要后悔。”   林初盯着“不要后悔”那四个字看了很久,久到一滴眼泪滴落在上面,晕开了墨迹,才将林初从回忆中唤醒。正准备去拿张餐巾纸擦掉泪滴时,林初惊讶地发现有点糊的四个字散发出白光,并迅速蔓延到整张纸。   等白光扩散到整个房间,林初不得不闭上双眼,却在下一秒失去了意识。   ==============   林初不得不庆幸自己是重生回了高考之后,而不是高考之前。她的高中知识早就还给了老师,要是让她以现在的状态高考,那绝对会砸的一塌糊涂。   当她发现自己醒来时不在自己的公寓而是和爸妈一起生活了十八年的房子时,就知道这一切都改变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林初回到了十八岁的时候,林初也并不在意,既然重生了,就当是世界上真的有后悔药吧。   看着熟悉的环境,听着爸妈在客厅的交谈,林初心里有着一种不可言喻的满足感。从爸妈的对话里,林初听出来今天正是出高考成绩的日子,这意味着她的人生从现在起相比前世可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前世林初为了罗宇天放弃了心心念念的尔雅大学,而这辈子她绝对不会为了这个渣男放弃一个大好机会。   查分的时候很慌乱,查分电话总是打不通,最终得到自己分数的时候,林初松了一口气,幸好分数没有被蝴蝶掉。看着爸妈欣喜的表情,林初心里也非常的开心。自己的人生终于可以在这一刻有所改变,重活一次,自然要让自己活得顺心。   打电话给发小应云清报喜的同时,也得到对方的好消息,两人开心地约定第二天去学校见面。   “爸妈,今晚我来做饭吧!庆祝一下!”林初开心地对爸妈说。   林妈妈也是一脸的笑容:“行啊,正好看看你这段时间向你爸学习做饭的成果。”高考之后,林妈妈就担心林初以后在大学吃不好,就让她跟着林爸爸学做菜,至少以后想吃什么可以自己动手。   林爸爸倒是不太放心,因为林初跟他学习做饭也还不到一个月,上一次实践还是笨手笨脚的。不过这时候的林初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了,工作后林初一直都是自己做饭的,积累了不少经验,还在网上关注了很多美食博主,学做了很多精致的一人食啊便当什么的。   太多年没有碰过家里的厨具,在老爸的帮助下点好煤气开火,烧锅放油,将妈妈早就准备好的空心菜倒进去迅速翻炒。林爸爸在一旁都看呆了,林妈妈表扬道:“不错不错,看来练的还是有效果嘛。”   看着老爸惊讶的眼神,林初解释说:“我找小清学了几手,练了很久呢。”应云清和从小被爸妈娇生惯养的林初不太一样,应家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一天到晚都在外面,所以应云清很小就自己做饭了,独立能力十分强。   听说是跟应云清练的,林爸爸就放心了:“那就好,学会了做饭我们就放心一些了,外面毕竟比不了家里,回头食堂吃的不好也可以自己改善下伙食。”   林初手脚麻利地做好了几个菜,清炒空心菜,西红柿炒蛋,还把昨天林爸爸烧的红烧肉热好了。林家的西红柿炒蛋和别人家的都不一样,一般的炒蛋都是块状的,但林家的是糊状的,先炒西红柿,再炒鸡蛋。虽然卖相不是很好,林初却最喜欢吃这样的西红柿炒蛋,就着这一个菜都能吃下一碗饭。   最后打了一个冬瓜虾米汤,一家三口就开饭了。林爸林妈今天都特别高兴,在饭桌上把林初狠狠地夸了一通。   林初看着爸妈的笑脸,鼻子一酸,眼眶开始泛红。内心不由得感谢上天给了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   ☆、02 分手快乐   第二天学校里全都是来向老师报喜的毕业生们,他们也在这天最后聚会一次。林初和任课老师报喜后,就跟着应云清等几个女生一起在教室的一角考虑毕业旅行。几个女生都想趁这一次假期去旅游,正在讨论目的地。   周玲先提出绝对要出省游,要走远一点。这一点大家全票通过。   “云南,四川,湖南,厦门,天呐我都好想去啊!”陆念文一脸的纠结。   黄珊珊笑,“你别那么贪心啊,路上到处跑也挺累的,我们这次可以挑一个省多玩几个城市,我支持云南!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那么多地方可以玩!”   “我觉得四川也不错啊,成都、九寨沟、乐山都可以玩,还可以去重庆。主要是有好吃的啊!四川的美食简直太多了!”作为一个喜欢美食的人,林初最喜欢的就是四川了。   这一圈子五个女生都是挺喜欢吃的,于是在一番商定后,决定就去四川玩一趟。说好每人都去看攻略订计划,晚上在群里商量,几个人就打算回家了。   还没走出校门,就看到罗宇天堵在校门口。   “小初!”罗宇天看到林初立刻迎上来,应云清她们看到是他,一边朝着林初坏笑一边走远了,留给他俩单独空间,坚决不做电灯泡。   林初看到罗宇天就有点头疼,她还没想好要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罗宇天,毕竟现在他们俩还是情侣关系。   “小初,拿到成绩怎么没告诉我一声啊,也不回我短信。我还是听别人说你考的挺好的。”罗宇天委屈地控诉。   林初冷淡地说:“哦,太高兴忘记了。”   罗宇天脸色尴尬起来,问:“那你决定去尔雅了吗?”   “是啊。”林初点点头。   “小初,我这次考的一般,可能是去不了尔雅了。”罗宇天一脸期待地看着林初,希望她能回心转意,留在自己身边。   林初装作为难的样子,“那怎么办呢?我志愿都交上去啦。”   罗宇天脸都白了,“怎……怎么会这样?你都没和我商量就交了志愿?”   林初点点头,“对啊,你也知道尔雅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我就直接填了志愿。”   “那我怎么办呢?你怎么能自己单独做决定呢?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等成绩出来再商量怎么办吗”罗宇天焦急地问。之前林初就和罗宇天说过要以尔雅为目标一起努力,但是罗宇天内心清楚自己基本不可能考进尔雅,于是要求两人在拿完成绩后一起商量去处。   商量?林初在心里冷笑,所谓的商量只是单方面的哀求而已。罗宇天从未考虑过林初的梦想和未来,只是一味地希望林初能一直留在自己的身边。说起来,尔雅所在的城市也有几所罗宇天能上的大学,但他却不想为林初妥协那么一点点,自己定好了喜欢的学校后就非要林初跟着一起。那时林初虽然偶尔嘴硬,但心还是很软的,最终也就答应了罗宇天。想想自己当初也是愚蠢,自己的梦想就为了一个男人轻易地放弃了。   “哎,这也没办法了,”林初叹气,“我们还是分手吧。”   留下被晴天霹雳劈中的罗宇天,林初跑向她的朋友们,心底一片轻松。总算把这段感情结束了,自己再也不会因为这个不值得的人而放弃任何事情了。   虽然现在的罗宇天确实还喜欢着自己,对自己也不错,可是想到大学后罗宇天的变心,心里就一阵恶心。前世大学时候的林初也是很喜欢罗宇天的,但是她不太表达自己的感情,也不喜欢和罗宇天在外人面前秀恩爱,于是罗宇天觉得林初太过于冷淡,受不了这种生活,同时又有另外的女生对他示好,他也就瞒着林初和那个女生卿卿我我了一阵子,没想到被林初发现了,立刻就断绝了关系。   “这么快?你跟他说什么了啊?”应云清奇怪地问,平时每次罗宇天来找林初两个人都会单独呆上很久,当然,是因为罗宇天这个话唠非常缠人。   林初摇摇头,把自己跟罗宇天分手的事情告诉了发小,收获了一个淡定的眼神,反而让林初惊讶起来。   应云清轻松地解释道:“我们之前都在打赌你俩要什么时候分手,你和他性格太不搭了,你性子比较冷,虽然不是很冷淡的那种,但是也不会和他太亲密。而他太过于热情开放了,总是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太不符合你的风格了。”   说完应云清拍了拍林初的肩膀,说:“不要太难过啦,反正回头我们要去尔雅的,到时候帅哥大大的有!”   林初被逗笑了,也不再说这件事,和应云清一边聊以后的规划,一边回了家。   晚上大家在群里商量行程,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大家决定来一个巴蜀十日游,从成都出发,途经九寨沟、卧龙熊猫基地、乐山、峨眉,再到重庆,最后返回。这期间罗宇天不停地给林初打电话发短信,被林初拉进了黑名单。网上的一切联络方式也被林初删除了。林初就是这样决绝的人,分手了就绝不会再联络,什么做朋友是绝对不可能的,再不要愿一句话,连见面都不要最好。   出发前一晚收拾行李是必须的步骤,林初靠着自己前世出差的经验,加上林妈妈的倾力相助,总算把一个小行李箱收拾好了。随身还有一个背包和一个单肩小包,背包里装的除了林初自己带在路上看的一本书外全是零食,是林妈妈怕她在路上饿准备的,有各种散称的三明治蛋糕等等。单肩小包里自然是证件和钱包了,还有防晒霜、唇膏、餐巾纸等日用品。   看着全副武装的自己,林初不免苦笑,“妈,这东西也太多了吧?出门旅个游而已,很快就回来啦!”   林妈妈表示没办法,这些都是必需品。   于是林初就带着大包小包来到了火车站和大家碰面,收获了一片嘲笑。看着其他人轻便的行李,林初十分的无奈。   “没事啦,反正零食路上就吃完了,到时候把背包放进箱子里就行啦。”陆念文同情地安慰道。   动车上的旅途漫长,其他三个姑娘已经拿出了扑克牌开始玩耍起来。应云清和林初正凑在一起拿iPad看电影,同时消灭着林初背包里的零食。   她俩看的是一部前段时间出的国产青春片,高考前没空去电影院看,等到有空了电影院又下线了。幸好现在视频网站会上正版,林初也有一个会员号,平时偶尔会在线看看电影。   应云清一边喝着酸奶,一边吐槽电影的女主角:“妈呀,这女主也太作了!”林初默默地点头。   “再也不看国产青春片了!”看完后应云清发表最后总结,林初鼓掌表示支持。现在的国产青春片,全是堕胎、酗酒、打架,还有离奇的死亡。这完全不是我们的青春好吗,林初默默翻了个白眼。   看完了电影应云清就挤进了扑克牌三人组里斗起了地主,林初觉得坐久了身体有点麻,就站起身来活动活动,准备去一下厕所。   走到厕所门口,林初看见一个高个男生从另一个车厢跌跌撞撞向厕所走来,手还捂着嘴。看来是晕车了,林初立刻让开,就见那男生往洗手池扑去,连门都没来得及关。   林初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去了对面的厕所。晕车的痛苦林初也非常了解,小时候林初家住在县里,每次跟着大人去城里购物的时候都要坐一个小时的车,还是十八弯的山路,每次没坐多久林初就开始晕车,头晕想吐,哭着喊着要自己走回去,让爸妈哭笑不得。不过这个毛病在林初上初中之后就好了,林爸爸说是身体器官发育完全了,就不会再晕了。   不过这可是动车啊,不是行驶在弯弯曲曲山路上的汽车,这也能晕车也是蛮惨的。等林初出来,正好看到对面的男生也出来了。   林初仔细观察了一下男生的长相,圆脸,眼睛大大的,皮肤很白(当然现在有点惨白),很清秀的一张脸,看起来年纪不大。   “你没事吧?”心理年龄偏大的林初,出于对年轻小朋友的关爱问。   男生勉强笑笑,“没事,就是有点晕车。”   林初想了想,从小包里掏出一条口香糖递给他,说:“这个给你,应该可以缓解一下。要是有伴一起的话,多说说话。没伴就听听歌,转移一下注意力。”   “谢谢,谢谢。”男生用水汪汪的眼睛盯着林初道谢。林初生怕自己把持不住上去捏小男生两把,立马挥挥手离开了。   刚回到座位,林初就被几个女人联手逼问了。   “你刚刚在和那个小男生说啥啊,说这么久!”陆念文一脸坏笑。几个女生都知道了林初和罗宇天分手的事情,但是看林初没什么伤心的样子,也都放心地开林初玩笑。   周玲也在挤眉弄眼地问:“还送别人口香糖哦。”   林初一脸黑线地说:“你们几个眼神不错嘛,这么远都看得见。”   “不要转移话题,快老实交代!”应云清威胁道。   林初只好交代了一番,听说只是因为同情晕车才多说了几句话,几人都表示不相信。   “喂喂,你们不要这样啊,跟别人说几句话怎么了,多说几句我就是看上他啦?”林初不满地抱怨道。   黄珊珊翘着兰花指怪声怪气地说:“哎呀,这不是看那男生长得挺可爱嘛。”   “你们这些花痴啊!”林初无奈摇头,然后被几人围攻挠痒痒,卒。      ☆、03 巴蜀之旅   旅游,是快乐又痛苦的。快乐自然不必多说,美景加美食就足够让人心旷神怡了。而痛苦嘛……   “天呐,我为什么要作死地穿高跟鞋出来旅游!”应云清一坐下就把高跟鞋一甩,光着脚丫子说。   穿着运动鞋一身轻松的林初吐槽:“知道要逛街还穿高跟鞋,活该。”应云清从小就爱打扮,高考后立刻烫了个大波浪,每次见面都是高跟鞋加长裙的搭配。林初还是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平底鞋,扎个马尾,站在应云清身边非常像个小助理。   同样穿着高跟鞋的黄珊珊和周玲也是“哎呦”个不停,只有和林初一样的陆念文在一旁偷偷地笑。   “你都不提醒我们一下!”黄珊珊控诉道。   林初耸了耸肩,算了吧,提醒了你们也不会换的。   几人在成都逛了一天,参观了大大小小的景点,中午吃了些有名的小吃,比如冷锅串串、伤心凉粉和卤兔头,不过基本上是一边走一边吃。晚上大家准备坐下来好好吃顿大餐,于是找了一家网上评价很高的火锅店。   聚餐吃火锅在学生圈子里一直很流行,林初吃过的火锅也不少,但是由于不太能吃辣,每次都是点的鸳鸯锅,白锅吃的多,红锅吃的少。但是到了成都,点鸳鸯锅是不可能的了,于是大家点了个中辣的红汤锅底。   除了火锅必点的牛羊肉,每个人都点了自己喜欢的菜,然而大部分都是荤的,自然要点巴蜀特色的脑花、黄喉和牛百叶。林初最爱的是虾滑,滑嫩的口感,鲜美的味道,成功让虾滑成为自己心中的第一位。素菜林初则是点了冻豆腐,要洞比较多的豆腐,这样容易吸收汤汁。   可怜的林初没有想到的是冻豆腐吸收了辣汤之后会有多么的辣!绿豆汤、冰粉、凉糕上了好几盘,就着这些林初才能一边流泪一边吃,吃的又开心又痛苦。   成都火锅的蘸料是蒜油碟,没有林初喜欢的芝麻酱和花生酱,但也颇具风味。虽然是真的很辣,但是因为食材新鲜,锅底味道鲜美,大家吃的都非常满足。   “完了完了,这几天脸上肯定会长痘!”周玲一边抱怨着,筷子却没见慢下来,还在锅里夹来夹去。   吃饱了的大家决定去散散步消食,于是众人就带着一身的火锅味在街上晃来晃去。其实各地的步行街都大同小异,不过出门旅游总会带点小东西回去做纪念,比方说黄珊珊就在街边买了条红色的丝巾,大家一致认为可以当红盖头把她嫁出去了。   林初看中了一把绿色的绢扇,上面是风景画,看右边的题字知道是青城山。问了问老板价格,不是很贵,林初就掏钱买了下来。应云清是个文艺青年,到每一个地方旅游都要去买当地的茶叶,这条街上正好有家卖茶的,她就入了一罐绿茶。   每人都带着自己的收获回了宾馆。宾馆是陆念文在网上定好的,这次大家出门以享受为主,就没打算去住青年旅社,当然也住不起很贵的高星级宾馆。   在宾馆大厅里,林初突然在另一群人中看到了一个眼熟的人——在动车上晕车的男生。那个男生显然也发现了她,咧开嘴笑着向林初走来。   “嘿,救命恩人。”男生笑着开玩笑道。   林初也笑了,“没想到在这里看到你啊,你们也是出来旅游吗?”指了指那边的几个男生。   陆景泽点点头。两方人就这么互相道了姓名,认识了一下。一介绍,林初和应云清就乐了,没想到这几个男生居然是尔雅大学的学长。   “哈哈,小学妹们,快叫学长!”陆景泽笑的眉眼弯弯,开心极了。   林初用怀疑地眼神上下扫视了陆景泽一遍,“他们几个也就算了,你居然也在读大二吗?好不科学啊!你比较像高中生才对。”   楚彦按住气得直跳的陆景泽,微笑着解释说:“他小学时候跳了一级,所以在我们这届算是比较小的。不过应该还是比你们大一岁的,只是长相比较嫩。”   哇,这声音好好听。林初一直以来是个声控,听到好听的声音就有点把持不住。偷偷观察了楚彦几眼,身高绝对在175以上,偏瘦,双眼皮,皮肤偏白,看起来很温文尔雅的感觉。   “说你年轻应该高兴才对啊!”应云清笑眯眯地对陆景泽说,收获了一个瞪视。认亲完毕后自然就交换了联系方式,陆景泽亲自在两人手机上输入备注:陆学长,让林初和应云清笑了半天。这个学长,真是有点可爱啊。   告别后几人进了电梯,陆念文嫉妒地戳了戳林初说:“你们也太幸福了,尔雅的帅哥资源真是不错啊。光是刚刚那群里就有好几个不错的!”   “哎呀,每个大学人都不少,总会有一些帅哥的啦。”应云清得瑟地拍拍陆念文的肩膀说,“不过那些学长,说不定早已名花有主啦。”   周玲理智地分析道:“应该不会,如果有女朋友的话,肯定会一起出来旅游的。”   五个人要了两间房,一个标准双人间,一个家庭间,可以睡三个人,于是林初和应云清就被其他三人抛弃了。洗完澡后,林初拿出自己的日记本开始了日常记录。自从日记本让林初回到18岁,她就一直觉得这个日记本是有魔力的,所以每天的日记都坚持写,还写的特别详细。   一旁吹着头发的应云清看见了,佩服极了,“你从小学就开始写日记吧,到现在居然还能坚持每天都写,也太厉害了一点。”   林初头都不抬地说:“每天发生那么多事情,记下来以后可以看嘛。我现在看以前写的日记觉得可好玩了。再说也不用写的文笔多好,就是纯粹记流水账,很简单的。”   应云清耸耸肩,表示自己没那个毅力和恒心。林初笑笑没说话。   林初和应云清从小一起长大,两家人曾经就住在楼上楼下。林初比应云清小几个月,从会走路开始就被应云清带着玩。应云清是这片区的大姐大,所有的小孩都听她的,说玩什么就玩什么。最喜欢玩的就是老师教学生,应云清负责当老师,林初帮她备课出卷子。都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应云清最后也真的成为了一位大学讲师。   林初一直是个很宅的人,小时候给她一本书,就能安安静静地坐一下午。而应云清不一样,她喜欢往外面跑,经常一个人出门找事情做,从来都闲不住。后来成了大学讲师也是,只要有假期就出去旅游。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却能从小到大都是彼此最好的朋友,也是一件神奇而又美好的事情。   第二天的旅行又开始了,这是在成都呆的最后一天,大家都兴致勃勃,这边买买那边买买。最后大家在天府广场拍了一张合照,纪念在成都的两天。回宾馆拿好行李,奔赴下一个景点——九寨沟。   九寨沟可以算是四川最有名的景点了,又是旺季,所以到处都是人山人海。观光途中五个人走散了好几次,幸好大家都带了手机。   “我的天呐,旺季出来旅游真是太可怕了。”黄珊珊一边拿湿巾擦汗一边说。   陆念文也是垂头丧气地说:“到处都是人挤人,都没怎么好好逛。”   “十个人里面八个是高考完的毕业生,哎,忍忍吧。”林初安慰道。   虽然九寨沟之旅并不是很让人满意,但是之后的卧龙熊猫公园让几个女生的少女心全部爆棚了。   啊啊啊啊啊,圆滚滚的熊猫简直太可爱了!林初在内心尖叫道。每个人手里的手机快门声就没有停过,拍个不停。   林初一直都很喜欢熊猫,换了几个手机,每个手机壳上都有熊猫的图案。上辈子的林初从来没来过四川,毕业后因为放弃了尔雅心情比较糟糕,没有跟应云清她们一起去旅游。所以这次是她第一次见到活的大熊猫,心情特别愉悦。圆滚滚们都是解压神物,这几天旅游的疲惫都在这一刻一扫而空。   一回到酒店,林初就把今天拍到的熊猫照片发给爸妈看,收获了两个羡慕的表情。“下回你们俩可以自己来玩啊,再度个蜜月呗。”林初坏笑着建议。林爸爸林妈妈这些年为了林初读书,也都没有出过远门。   见过熊猫之后,其他的景点对林初她们来说印象就不是特别深刻了。在乐山大佛玩的时候,每个人都拍了一张假装用手摸佛头的照片。她们偷听到隔壁旅游团的导游说,每一个五官都有着不同的祝福。林初摸到的是佛眉,据说是代表家庭幸福、婚姻美满。   在其他人的取笑中,林初默默地感谢了一下大佛。上辈子林初并没有结婚,在和罗宇天分手后,似乎恋爱的运势黯淡了下来。后来也在朋友的介绍下谈了两个男朋友,但是都并没有多喜欢。对于不是很喜欢的人,林初的忍受度非常低,连接吻都难以忍受,很快就分了手。到重生的那一天,她都已经单身三年之久了。   希望这辈子不要那么悲催了,林初认真地拜了拜大佛,转身和其他人一起离开了。   ☆、04 打工风波   十天的旅游很快就到了尾声,在夜色渐沉的傍晚,五人在山城重庆迎来了旅行中的最后一餐。   “以火锅开始,以火锅结束,算是给我们这次旅行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吧!”应云清举起手中的啤酒,示意大家干杯。   可怜的、完全不能喝酒的林初也举着自己的酸梅汤和大家碰了碰杯。在重庆吃的是有名的九宫格火锅,大家愉快地分好了每人一格,自己下自己吃。   “回去之后你们有什么打算啊?”陆念文一边捞牛肉一边问。   应云清喝了一口啤酒,说:“找个兼职做吧,不然还剩一个多月,不可能天天宅在家里吧!”转过头,笑眯眯地揽过林初的肩膀,“你也去!不许一直在家宅着。”   林初淡定地点头,“早就有这个想法了。”   既然这样决定了,自然是要去努力完成的。从重庆回家后,林初和应云清休整了几天,就开始分别寻找兼职。   第一个兼职是应云清在网上看到的,是一个五星级大酒店招兼职服务生,工资挺高。这个工作的要求还挺多,要自备一条黑色的裤子,牛仔裤绝对禁止,还要一双黑色无花纹的皮鞋。平时不怎么穿皮鞋的林初不得不拉着应云清逛街选购。   工作是从下午五点开始,刷卡签到后要去换上酒店准备的白衬衫和黑色小马甲,还要把头发盘起来。应云清在换完衣服后非要拉着林初到镜子前自拍几张,因为她觉得这个造型实在是很帅。五点到五点半是吃饭时间,酒店每天免费提供,虽然伙食很一般,跟学校食堂差不多。   吃完饭,几十个兼职服务生就要集合起来接受训话,要排队分为有经验的和没经验的,她俩自然是没经验的。排队的过程中,林初扫视了一眼,发现有经验的大多数都是些年纪偏大的中年女性,很少有年轻人,自己这边则全是年轻男女。   男生的任务比较繁重,需要从厨房将做好的菜肴用超大的托盘扛到宴会厅的后方。女生则是负责把菜肴端上每一桌,还要时时刻刻注意客人是否需要添酒水。   应云清和大部队一起先到宴会厅里摆好碗筷,林初则是中了奖被挑中去外厅负责给先到的客人端送茶水饮料。在前辈的指导下,林初往盛满饮料的玻璃杯里倒入几块冰,然后每种两杯放在自己的托盘上,左手托右手扶地到处晃悠去了。一边面带微笑地送还要一边注意回收已经喝完的空玻璃杯。   等到宴会正式开始的时候,林初觉得自己的左手快要断掉了……10点宴会结束后还要负责把所有的桌布全部掀掉,等到全部弄完已经快要11点了。回到家林妈妈看到左手酸软无力、脚后跟也被磨破皮的林初时,心疼地禁止林初再去酒店工作了。   “你们还是找个白天的工作吧,晚上太晚回来也不安全。”林妈妈如是说。   第二个兼职是林初在商场逛街的时候发现的,是一个叫“四季花”的连锁冰淇淋品牌,在商场新开张的店,正在急切地招聘兼职人员。扑上去咨询了一番后,林初就带着应云清来当冰淇淋店小妹了。   冰淇淋店的工资比起五星级大酒店自然是要少上不少,但是胜在轻松,商场里也是从早到晚开着空调,不用在炎炎夏日里煎熬。可以自由选择工作时间,早班是上午十点开始,到下午四点结束,晚班是从四点到晚上十点。唯一有点坑的地方在于工作餐,店里规定每天只能在吃30元的食物,不能拿店里的钱去外面吃。然而冰淇淋店里有什么能吃的呢?唯一能填饱肚子的就只有热狗了,其他全是冰淇淋和冰饮。   对于这点应云清倒是很看得开,“没关系啦,我们自己带饭好啦,30块钱就全部吃冰淇淋和冰饮好了!想想天天能吃到好吃的冰淇淋就很开心啊!”眼睛都在闪闪发光。   “胖死你算了。”林初毫不客气地指出。   早上八点起床,林初对自己制作便当也是很有兴趣的,第一天上班的饭菜是切成丁的黄瓜炒火腿肠和厚蛋烧。换上店里要求的牛仔裤,拎着自己的饭盒奔向商场。   林初和应云清选择的是早班,做出这个选择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当然是因为晚上太晚了家长不同意,第二则是因为冰淇淋店的早班要负责开场,晚上则要负责收尾。收尾工作比开场要复杂很多,不仅要把所有的制作工具包括冰淇淋机全部拆开清洗干净,泡上消毒剂,还要把今天卖出去的产品数量做成表,收入支出写在邮件里,发给店长后,把钱锁进保险箱里。   产品制作并不是很难,在店长的指导下两人一个上午就学会了除做蛋糕和烤华夫饼外的其他产品。店长在制作完需要的华夫饼和蛋糕后就离开了,放心地把店交给两人。   中午大家都在吃午饭,没有什么人来买冰淇淋,两人也决定开始享用自己的午餐。   “1,2,3,开!”应云清十分幼稚地把两个餐盒放在一起,要求同时打开。   餐盒的保温效果还不错,两人的饭菜都还冒着热气。应云清今天准备的是松仁玉米和宫保鸡丁。发现没有重菜,两人满意地分享起来。   “你现在做的菜还不错嘛!厚蛋烧居然都会做了。”应云清一边吃一边表扬林初,在她看来林初才刚学做菜不久,这种水平已经非常不错了。   林初也不解释,转移话题点评应云清的菜:“你这个鸡丁也做的不错,味道很正宗啊。”   应云清立刻得意起来,“那是,做坏了才做出现在这种水准呢。”   享用完一顿饱饱的午餐后,把餐盒清洗干净,两人就迎来了第一个客人。这是隔壁衣服店的女店员,大概也是吃完饭来买个冰淇淋当甜点吃。   “给我一个布朗尼巧克力华夫碗。”完蛋,一点就是最难做的东西。林初在柜员机上选好她点的冰淇淋,“一个布朗尼巧克力华夫碗,30元,还有别的需要吗?”在女店员摇头后,两个人就开始了第一次在无指导下的操作。   林初戴好一次性手套,从密封罐里拿出店长事先烤好的华夫碗,放入塑料碗里,递给应云清。应云清表情严肃地将碗拿到冰淇淋机下面,深吸一口气,向右推开把手,乳白色的冰淇淋从不锈钢管里缓缓流出。一个球,两个球,非常完美。   华夫碗又交到了林初手上,她淋上两勺热乎乎巧克力酱,用勺子撒上两勺布朗尼块。最关键的一步到了,应云清从冰柜里拿出奶油喷枪递给林初,然后默默地站在一旁观看。   林初换上一个新的喷头,摇晃了喷枪几下,对准华夫碗的四个角落利落地喷了下去,凝固的巧克力壳上立刻出现了四朵漂亮的奶油花。   在递给客人前,两人一句话都不敢说。收完钱,放进柜员机后,两人才松了一口气,开心地击掌。   “太棒了!第一次就这么完美,我们简直是天才!”应云清感慨地说。   为了庆祝第一次自己制作成功,两人决定也给自己做点好吃的犒劳一下自己。林初做了一杯芒果奶酪蛋糕冰淇淋,应云清的是香蕉巧克力碎冰淇淋。两人开开心心地边吃边工作,一个下午很快就过去了。   快四点的时候接班的女生也来了,林初和应云清最后清理了一下刚刚做奶昔时用过的搅拌机,就打卡下班了。   这个新工作两人都比较满意,白天有空出来买冰淇淋的人不多,所以不是很忙,空闲的时间也可以坐着聊聊天。唯一遇到的麻烦就是第二天早上来开场,这次没有店长指导,两个人花了半个小时才把冰淇淋机安装好,总是漏这个零件那个皮圈的,差点误了开张的时间。   两个月下来,两人做的还算愉快,换着花样带便当也挺有趣的,偶尔被店长求着帮忙加晚班也都同意了,虽然收尾很痛苦,但是有加班工资。只是在开学前夕,两人决定不做了,找店长结工资的时候出了意外。   之前商量好的是工资月结,卡号都报给了店长,第一个月的工资发的很准时,虽然每天扣了半个小时工资,美名其曰是给员工休息的,但是店长并没有提前跟她们说。到第二个月的时候,两人准备等到结完就辞职,没想到工资居然没有打到卡上。   打电话给店长打不通,网上问也不回。只能打给偶尔来视察的另一个店的店长,结果那个店长语气非常生硬地说:“你们店长出国学习去了,你们不归我管,不要来找我。”把应云清气个半死,差点要去报警说他们欺诈。   结果林初提醒她:“我们连合同都没签。”不得不放弃报警这一选项。   最后两人总算在网上联系到了店长,原来店长真的在国外进修。由于她俩是最后一个月工作,所以工资不打到卡上,而是用支票的方式,需要她们自己去办公室领。问到了办公室地址和联系后,两人才在某个工作日到办公室拿到了自己辛辛苦苦一个月的工资。   “真是不容易啊,果然还是要好好学习,就为了以后能找到个好点的工作。”应云清在这一番波折后发出了感慨,得到林初的强烈赞同。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女配戏份要和女主一样多了……_(:з」∠)_   ☆、05 初到尔雅   在出租车司机和应云清的帮助下,林初总算把自己28寸的大箱子从后备箱搬了下来。提着两个锅,林初只能用拳头推着箱子往前走。   “来来来,给个锅给我,看你这大包小包的样子哦。”应云清摇了摇头。   林初一脸纠结,“我有什么办法,我妈非让我带这两个锅。”在准备行李之前,林初也有问过陆景泽学校宿舍有没有什么厨具,陆景泽非常热情地告诉她学校宿舍很大,厨房里有电磁炉和炒菜锅。林妈妈想了想,就给林初买了蒸蛋器和煮粥的锅。   林妈妈的理由很充分,“平常可以蒸鸡蛋吃嘛,可有营养了。煮粥也是,晚上睡前煮着,第二天早上就能吃了。”于是林初的行李里就多了两个锅。   “打个电话让学长他们来接一下吧?”应云清提议道。   林初有点不好意思麻烦别人,“算了吧,反正也不远。”从尔雅的正门走到新生注册部确实不太远,只不过有一段楼梯,幸好旁边有残疾人专用道,两个人就推着自己的箱子来到了新生注册部。   接待的学姐很热情,发给她们俩一人一张表,让她们先填好。填完后,学姐在电脑里搜索了一会,就从抽屉里拿出了两把钥匙和两张门卡。   “这是你们俩的宿舍钥匙,在文渊阁17栋。”学姐笑眯眯地把钥匙递给两人,“从这里出去,往前走五百米再往右拐就是文渊阁了。其他三个区是文朔阁、文澜阁和文津阁,不要走错了哦。”又把门卡递过来,“门卡是刷每层楼感应门的,千万不要弄掉了哦。”   看着手上的两把钥匙,上面刻着17-702-1和17-702-2。   看到是七楼,林初一慌,赶紧问学姐:“学姐,请问宿舍楼有电梯吗?”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才松了一口气。没有电梯的话,要拎着大箱子爬七楼也太可怜了。   “我们俩都不是一个专业的,居然住一起,好神奇啊。”应云清看着钥匙说。林初选的是英语专业,应云清是新闻专业。   听到她的话,学姐立刻解释道:“是这样的,学校一般都会把同一个学校来的新生都安排在一间宿舍,毕竟刚到陌生的地方有熟悉的人比较好,能互相照顾。”   跟学姐道谢告别后,两人就推着箱子寻找自己的宿舍。幸好学校的指路牌做的很详细,很快两人就找到了文渊阁17栋。看着从宿舍大门进进出出的男男女女,林初有一种面临新生活的紧张感。   “居然忘了问学长宿舍内部什么构造。”林初懊恼地说。   看到两人是带着行李的新生,一个男生很友好地按住电梯,帮她们把行李推进电梯。   “多谢多谢!”林初觉得这个学校的人真是太友好了。   到了七楼,下电梯楼林初发现这栋楼是分成两边的,左边是男生,右边是女生,都被玻璃的感应门拦住,需要刷卡才能进入。把卡放到感应器上,滴一声就开了,702就在进门右手边第二间。   用钥匙打开门,林初瞬间就被宿舍的豪华程度震惊了。进门处是玄关,两边都是鞋架,上面还是空空的。里面是一个非常大的客厅,有两组沙发,居然还有电视。对面是开放式的厨房,冰箱餐桌一应俱全。   “我的天呐,这也太豪华了吧。”林初惊叹。比起她前世大学只有四架下面是书桌上面是床的高低床宿舍,这简直就是总统套房了。   两人的房间都在左手边,林初的1号间是在靠门这边,应云清在靠厨房那间,每间卧室的门上也挂着钥匙。卧室里的设备很齐全,一张1.2米的单人床,带有四个抽屉的书桌上面是书柜,右边是衣柜,靠窗边还有一个专门晾衣服的衣架。卧室里自带卫生间和浴室,非常干净宽敞。   两人跟参观博物馆一样参观了一圈,看到另外两个房间还是空的没住人,然后就分别回自己房间收拾行李。林初虽然箱子大,但收拾起来还是很快的,把床单被子枕头铺好整理好,学习文具都放进抽屉里,常穿的衣服挂进衣柜里,最后把洗漱用品放进卫生间,就全部搞定了。   林初敲开应云清的房门,发现她还在倒腾自己的化妆品,看到桌上一片的瓶瓶罐罐,林初放弃了拉应云清一起出去转转的想法,说:“我先出去转转啦,你要出来吃午饭的话打电话给我啊。”应云清头都没抬地挥挥手,林初就一个人出门了。   每到一个新地方,都要熟悉一下附近的路。林初带着手机钱包和门卡钥匙走进电梯,却没想到看见了熟人。   “小学妹!”陆景泽和楚彦就站在电梯里惊讶地望着林初。   陆景泽兴奋地说:“你们今天到都不告诉我一声!你们也住这栋楼吗?真是太巧了。”   林初也没想到这么巧,跟楚彦打了声招呼后,就问道:“我以为这栋楼全是新生,没想到你们也住这里。”   “这栋楼一到八楼都是新生,九到十二楼是大二大三的。”楚彦解释道,“不过确实挺巧的。”说完朝着林初笑了笑。   陆景泽是个非常热情的人,说既然碰到了就要带林初去逛逛,给她做免费的导游。林初怕他俩有事情,两人解释说出门是为了购买储备粮,于是三人就开始了校园半日游。   学校很大,去哪里都需要坐公交,不过校园里的公交都是免费的,十分钟一辆,很方便。“你也可以骑自行车。”陆景泽提议道。   林初羞愧地吐了吐舌头,说:“我不会骑自行车。”于是被陆景泽嘲笑了一路。听说林初是英语系之后,两个学长带着她去了英语系的教学楼,然后是图书馆,大礼堂,还有体育馆。兜兜转转一圈后,也到中午了,三人就朝尔雅最有名的一食堂行进。   “喂,我现在和学长在一起,等下要去一食堂,你也过来吧。”林初抽空给应云清打了个电话,陆景泽说要请她们吃个饭。   他说:“你们运气挺好,今天周二,一食堂有家特别出名的烤肉饭店开门,正好请你们去吃,哈哈哈。”   特别出名的烤肉饭果然名不虚传,林初细细品尝着面前这碗烤牛肉饭,烤牛肉撒上孜然后切碎码在饭上,再配上黄瓜丝和生菜,味道鲜美又和谐。牛肉烤的外焦里嫩,一口下去感觉幸福极了。   满足地吃完了一碗烤肉饭,林初怀着感激的心情真诚地向陆景泽表示了感谢。   “行啦,我等下还有训练,我就先闪了,让楚彦陪你们再逛逛吧。”陆景泽和三人告别,离开了。   楚彦解释说:“小陆是网球社的,他们每天都有体能训练。”   “对哦,学长给我们介绍一下社团吧,听说尔雅有特别多的社团。”应云清建议道。   楚彦微笑着说:“其实不用着急,过几天就是开放日,所有社团都是有展台,到时候你们可以每个都看看。”不过他还是说了一下自己的社团,“每个人可以加入两个社团,我的是戏剧社和美术社。小陆是网球社和戏剧社。”   “你们俩都加了戏剧社啊?是不是很有意思啊?”林初问。   楚彦思索了一会儿,说:“有意思也算不上,比较有挑战□□。我们戏剧社每年在学校都有公演,每次公演都有三场大戏,全校大部分人都会去观看的。”   哇,听上去好可怕。林初想想就觉得有点吓人,要在那么多人面前演戏,要是自己肯定紧张死了。   回到宿舍的时候,林初发现另外两间房的室友也已经到了,正坐在客厅聊着天。   “嗨,我是叶薇,你们可以叫我叶子!学财会的。”左手边穿着粉红色T恤、蓝色短裙、白色丝袜和紫色凉鞋的小个子女生先开了口。林初差点被这一身装扮闪瞎了,这配色,简直太可怕了。   “我叫乔青苏,数学系的。”右手边一身运动装,个子挺高,皮肤有点黑的女生接着说。   林初和应云清也自我介绍了一番,了解到叶、乔两人也是同一个学校来的。室友四人晚上到离宿舍最近的十食堂一起吃了一顿饭,交流感情,熟悉了一番。   等到开放日的那天,林初却被陆景泽拉到戏剧社的展台,非要她加入。   “哎呀,你要不喜欢表演就和我一样加入道具组嘛!不用出场,就负责搬道具,多轻松!”陆景泽的理由非常有诱惑力。林初想了想,有两个熟悉的学长在同一个社团好像也还不错,就在陆景泽的强烈推荐下,填写了报名表。   另外一个社团,林初倒是没有考虑太久,就去了烹饪社的展台。烹饪社单独有一个活动室,展台就设在里面。还没进去,林初就被活动室外密密麻麻的妹子们吓到了。好不容易凑近一看,发现活动室里居然摆满了摄像机!   似乎是看到林初的表情太过惊讶,摆弄摄像机的小哥好心地解释道:“烹饪社的指导老师是个法国帅哥,他一个月只来一次,每次来校刊都逼着我们来拍,已经是校刊的固定栏目了。”   法国帅哥名不虚传,一出场就是一片尖叫。这位帅哥大概三十出头,有着成熟男人的优雅和魅力,中文也说的非常流利,难怪这么多人围观。   烹饪社由于想要加入的人(主要是妹子)太多了,所以还需要考核。填完报名表后,林初被人领入厨房,要求做出一道中餐和一道西式甜点。中餐难不倒林初,很快一盘青椒肉丝就出锅了。甜点倒是有些难度,林初前世并没有系统地学过甜点,只是在网上看过几个简单的食谱,所以只能做最简单的双皮奶。   “辛苦了,可以回去等通知了。”林初也不担心,反正已经尽力了。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求评论~   ☆、06 戏剧菜鸟   林初觉得应云清是个奇葩。   应云清参加的第一个社团是学生会,这个林初倒是毫不惊讶,高中时候她就是学生会长,算是老本行了。然而应云清选择的第二个社团把林初吓了一跳。   “武术?!!”林初眼珠子都要瞪得掉出来了。   应云清长发一甩,淡定地说:“对啊,帅,而且可以保持身材。”对于林初这个死宅来说,运动社团就已经不在选择之内了,更别说武术了。   “哈哈哈,以后就让姐姐我保护你啊!”应云清放肆地笑,收获了林初一个白眼。   宿舍里另外两个人中,乔青苏和林初一样选择了戏剧社,同时她还选择了田径社。叶薇则是选择了合唱团和校刊,她从小就喜欢写文章,高中时候就和别人一起合出过书,特别厉害。   此时四个人正坐在餐桌上喝着林初煮的皮蛋瘦肉粥,应云清也下厨做了个香蕉松饼给大家做早餐。   营养丰富的皮蛋瘦肉粥是一道很受欢迎的粥品,一粒粒的皮蛋清爽滑口,米粒口感粘稠,瘦肉鲜香味美。一口喝下,感觉整个早上都特别幸福。   “呜呜呜,我实在是太幸福了!”叶薇给了林初和应云清一人一个拥抱,眼泪汪汪地抱着晚猛吃。   乔青苏也是个食量大的,毕竟运动量大,每天都去健身房跑步。林初和应云清每人就喝了一碗粥,吃了两块饼,剩下的全被这两人就解决掉了。   第一天开学课程都比较简单,都是些概述。下午林初就迎来了自己第一次戏剧社活动,她还挺期待的,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在期待什么。   戏剧社的活动室有着木制的地板,进去时候都要脱鞋,还有一面镜子墙,方便大家纠正动作表情。林初一进门就看到了陆景泽和楚彦,陆景泽真坐在角落里玩手机,楚彦在和一个胖胖的女生讲话。扫视了一下四周,戏剧社的人也不多,大概只有二十几个。   没去打扰楚彦,林初拉着乔青苏坐到陆景泽旁边,把他吓了一跳。两个人立刻凑在一团叽叽喳喳起来,乔青苏默默地坐在一旁听着。   “楚彦这家伙真是会招蜂引蝶啊,啧啧啧,看李萱那个笑啊……”陆景泽一边摇头一边吐槽。听陆景泽说,李萱是戏剧社的社长,也是大三的学姐,和楚彦合作了好几部戏,每次戏剧社活动都喜欢缠着楚彦讲话。   林初听着听着,忍不住调戏陆景泽:“你这话怎么听起来酸酸的啊。”   “什么鬼啦!”陆景泽恼羞成怒,给了林初一个爆栗,“楚彦有女朋友的啊,李萱也知道,还老缠着楚彦,实在看不顺眼。”   林初瞪大了眼睛,“他有女朋友啊?上回和你们一起旅游了吗?”   “没有,他女友是学生会公关部部长,平时比较忙。而且住文津那边,一周都见不了几次,我们总嘲笑他俩是异地恋。”陆景泽解释。   林初也没有惊讶太久,本来嘛,楚彦这种优质资源,早该名草有主了。   戏剧社也是有指导老师的,是个四十多岁很有气质的女性。她先教了大家怎么开嗓,然后就开始说新戏的问题了。   “今年的公演我们还是三部戏,每部30分钟。还是按照惯例,一部的剧本由我来完成,一部由我们大二大三的学长学姐们来写,最后一部就交给我们新生了。”裴老师说着,在背后的的白板上写下一串邮箱号,“初选在下个月1号,在那之前把剧本发到我邮箱就行了,到时候我会挑出一些,到时候再选。”   接下来,她把早就放在书桌上的一叠纸抱了过来,发给在场的每人一份。这就是今年公演第一部戏的剧本了。裴老师给了大家一点时间看,林初也坐直了身体仔细看了起来。   剧本的名字叫《善待》,主要人物有年老的父亲,忙于工作的儿子,脾气暴躁的儿媳和小孙女。大概翻了一下,是个将亲情的故事,儿媳逼着老公把老父送到养老院,等儿子真把父亲送去后,偶尔看到了养老院其他老人的悲惨遭遇,内心受到了震动,又把父亲接回来了。   林初立志成为一名光荣的道具组成员,所以也没有仔细看。裴老师点了楚彦演男主角儿子,李萱演儿媳,另一名男生演父亲后,林初躺着就中了枪。   “那个女生,来,就你演孙女吧。”   林初张大了嘴巴,“我?”   听到林初的声音,裴老师更满意了,“没错,就是你。”   林初无视了陆景泽在一旁的大笑,脆弱的玻璃心碎了一地。   为什么让林初演孙女呢?主要是因为林初的身高和长相问题。身高永远是林初的痛,学校每年体检的时候,其他女生都是藏着自己的体重,而林初是绝不告诉别人身高。到了18岁,林初的身高也没有超过160,虽然上辈子的她大学时期又长了几厘米,总算突破了160。林初的长相也是偏嫩的那种,总有人问她是不是初中生。声音也是,平时说话虽然也算是很甜很嫩,但是在KTV的话筒里或者电话里,那完全就是童音。   楚彦也来凑个热闹:“嘿,女儿。”林初有种想要揍人的冲动,虽然楚彦那张脸让人不太忍心下手。   没想到乔青苏也没逃过,她也被裴老师叫出来演龙套——养老院里的老人。陆景泽倒是好运,安安心心地呆在道具组。   剩下的时间,裴老师让他们分成四人一组进行练习,自己随便想剧本,几分钟的就可以了,练好之后要在所有人面前表演。楚彦婉拒了李萱的热情邀请,还是跟着陆景泽加入了林初和乔青苏这一组。   陆景泽不顾林初的反对,想了一个女儿被父母吵架离家出走,遇到一个好心的大叔请她吃了一碗面的剧本。不用说,女儿自然是林初演,楚彦和乔青苏分演父母,陆景泽自己担当好心的大叔一角。   “就你还当大叔,一点也不像。”林初鄙视道。   练习的时候,四个人总是笑场,林初和乔青苏两个毫无经验的新人演技十分尴尬和僵硬,不过最后还是被他们给演完了。   为了演好女儿这个戏份最多的角色,林初不得不各种装嫩卖萌。等到在所有人面前演完后,害羞的林初愤怒地绕着活动室追打了陆景泽一圈。   “不过还是挺有意思的是吧!”陆景泽一边吃披萨一边说。戏剧社结束之后,社长李萱说为了交流感情,熟悉新人,组织大家一起去吃晚餐。   林初瞪了他一眼,问乔青苏:“你演的那个角色有几句台词啊?”   “三句,不过都是一样的。”乔青苏忍不住笑了,“我演的是个聋子,听不清被人说话,所以三句都是‘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哈哈哈哈哈!”几人笑成一团。   吃完饭,林初和乔青苏一起回了宿舍,另外两个人却还没回来。应云清今天是学生会活动,还没回来很正常,但是叶薇今天校刊和合唱团都没有活动,这个时间还没回宿舍就有点奇怪了。   乔青苏八卦地一笑,说:“叶子最近看上了一个男生,天天跑去自习室看他。”   林初惊讶地问她:“这也太快了吧?谁啊?她班上的吗?”   “嗯,据说是个学霸,长得倒是一般。”乔青苏说完就回了房。   洗完了澡,吹干了头发,林初坐在电脑前思索着。戏剧社的第三部戏是由新生来写剧本,今年的新生除了林初和乔青苏,也就只有三个女生两个男生。林初想了想,决定自己也来凑个热闹好了,反正是试试看,被选中了自然好,没选中也算是体验了一把当编剧的感觉。   搜索剧本的格式和注意事项花了很长时间,林初认认真真地学习了一下应该怎么写剧本。中途应云清回来的时候给她打了声招呼,看见她在忙,就让林初忙完后找一下自己。等林初大概了解完,也差不多10点了,她突然想起来,就往应云清房间跑去。   “其实也没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我们隔壁701房间的沈依依也是学生会的,今天主动跑来找我聊天,说作为邻居应该熟悉一下,邀我们有时间一起吃个饭。”应云清说。7楼的女生这边总共只有6个房间,林初这边只有两间,隔着一个走廊的对面有四间。   林初也没什么意见,就答应了。刚回到房间,却接到了楚彦的电话。   “嘿,学妹。你那里有没有胃药啊?陆景泽大概是今晚吃多了,回来就开始胃痛。”电话里楚彦说,“问了这边一圈男生都没有,只能来麻烦你了。”   林初自己没胃痛过,所以就没有带胃药来。她去敲了敲宿舍其他人,没想到叶薇竟然有。   “我也老是吃多了胃痛,哈哈哈。”叶薇挠挠了头说。   也没来得及换衣服,林初就拿着一板胃药,穿着自己的黑白熊猫睡裙急急忙忙出去了。楚彦收到信息后已经在7楼的玻璃门外等着了,穿着休闲的衬衫和长裤。这个人大晚上都穿的这么有型,也太注意形象了吧,林初内心吐槽道。   “太感谢了,”楚彦接过药,朝林初点点头,“回头让陆景泽请你吃饭。”   等林初刷完卡,准备关门回去的时候,门外轻飘飘地传来一句话。   “另外,睡裙挺好看的。”   ☆、07 红酒烩鸡   之前宿舍的四人都答应了隔壁701的邀请,一起出去吃了顿烤鱼。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两个宿舍总共八个人,其中六个在自我介绍之后就默默地坐好,一心吃烤鱼,剩下应云清和沈依依两个人不停地互相恭维。   “哎呀,你能力这么强,到时候竞选部长我肯定投你的票。”沈依依一脸的微笑。   “没有没有,还是你比较厉害。还长得这么漂亮,真是又有相貌又有才华啊。”应云清也是毫不逊色。   林初觉得自己快要吐了。应云清虽然说出来的内容也挺恶心的,但起码声音还是很正常的。沈依依每次开口都像是捏着嗓子说话,语气又挺做作,林初真心有点忍不了。   幸好烤鱼的味道还不错,八人点了两条烤鱼,加了几个小炒,吃的还比较开心。两条烤鱼的口味不同,一条是经典的香辣味,一条大家选择了猎奇的荔枝烤鱼。香辣味的烤鱼自然是不错的,肉质鲜嫩的罗非鱼非常入味,配菜的土豆和豆皮也味道也非常鲜美。   猎奇的荔枝口味烤鱼味道竟然也不错,白白嫩嫩的荔枝整齐地码在烤鱼上,鱼肉里也融入了荔枝的甜味和原本的咸味和谐地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种独特的感受,加上荔枝的清香,两条相比较,林初反而更喜欢这条烤鱼。   另外点的几道菜味道也不错,虾仁炒蛋清爽可口,红烧冬瓜滋味鲜美,酱牛肉味浓咸鲜,林初的筷子都没有停过。更别说叶薇了,她的战斗力非常惊人,放开了之后,一边吃还要一边说话,逗得几人笑个不停。   饭吃到最后,应云清都不怎么说话了,沈依依一直在和旁边的人说着自己在学生会的日常,还说一说自己同在学生会的男朋友,语气里是满满的炫耀。坐在边上的其他几人不愿意听她说,就三三两两地聊了起来。   702的吴曦和乔青苏一样喜欢去健身房,她的身材是有点肉肉的,主要胖在腿部,所以经常去跑步。她俩正在交流减肥的方式,说到了一个节食的减肥法,要头三天只能喝水什么都不能吃,第四天开始才能吃水果,之后逐日增加食量。林初在一旁听的都觉得吓人,光喝水不吃饭肯定要难受死,那几天绝对一点力气都没有。   “林初,你是不是和计算机系的楚彦学长很熟啊?还有建筑系的陆景泽学长。”突然,吴曦问林初。   听到楚彦的名字,沈依依抛弃了应云清,转过头来微笑地看着林初说:“你认识他们两个啊,我男朋友和他们一个宿舍的。”   林初震惊了,以为是从高中就在一起的情侣,问:“你们在一起几年啊?”   沈依依的笑脸僵了一下,说:“我们刚在一起没多久。”   “噢噢,”林初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思考了几秒说,“我和他们俩也没认识多久。”   沈依依一副很关心的样子,说:“可以多和学长们接触一下嘛,虽然楚彦有女朋友了,但是陆景泽没有啊。”她朝林初眨了眨眼,降低了音量,语气有种说不出的别扭,“要是能……好处多多的哦。”   林初皱起了眉,没接话。沈依依这话说的她很不开心,好像和学长认识就是为了勾搭上,还想获得什么好处似的。   后来林初问了下陆景泽,他不屑地说:“沈依依啊,我们都觉得她和乔准肯定长不了。哎,算了,我也不多说了,你别跟别人说啊。”   “乔准?”乔青苏惊愕地问。   林初点点头,宿舍四个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水果。林初把西瓜、火龙果和雪梨切了四碗,拌上沙拉酱,清爽又好吃。   乔青苏一副快要疯了的样子,“那是我堂哥啊!!!”留下三个震惊的女人,乔青苏窜回房间给她哥打电话了。半个小时后,才垂头丧气地回来,“原来是真的……”   叶薇同情地拍了拍乔青苏的肩膀,说:“虽然说……人家长的还是很好看的嘛。”   收到通过考核通知的林初,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次烹饪社活动。今年通过考核的新生并不多,只有十五位,但是总人数有其实多位,比起小的社团来说人还是很多的。非常幸运,今天那位帅气的法国老师罗密欧也出现了。   “Bonjour,同学们下午好。”罗密欧老师微笑着和大家打招呼。   罗密欧系好围裙,站在展示台前,对围在身边的同学们说:“今天按照惯例,每年的第一节课都是法国最有名的红酒烩鸡,我会演示一遍,然后新生们就找你们的学姐学长们帮忙吧。”调皮地朝学生们眨了眨眼,引起一片女生的尖叫。   首先是将一只整鸡切成块,洗干净后,抹上盐和胡椒,加入香叶和红葡萄酒腌起来。同时准备好洋葱和蒜,洋葱切末,蒜切成片,放入锅中炒香装盘。把腌好的鸡块撒上小麦粉,放入锅里加黄油煎熟。再把洋葱末和蒜片放入锅里煮,加调料,煮上15分钟后,再加入培根、小洋葱、蘑菇和腌鸡肉的红酒炖煮半个小时。   在等待的过程中,罗密欧也说了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本来鸡肉是需要腌制至少五个小时的,不过我们没那么多时间。最后煮的时候也要注意口味,淡了就加盐,还可以加些番茄酱来调味。”   等自己动手的时候,就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了。林初没有去找学姐学长帮忙,自己找了个锅灶,就开始研究了起来。烹饪社肯定是有学校拨款,器材和食材准备的非常齐全,七十多张桌子摆的整个活动室满满当当的,幸好烹饪社的活动室够大,跟礼堂差不多。   林初以前只处理过切好的鸡块,还没有自己切过。提起菜刀,林初深吸一口气,开始剁起了鸡肉。第一刀剁鸡头,脖子比较细,轻松就剁开了。但是身上的肉比较厚,林初力气不太够,剁不开。   “我来帮你吧。”旁边一个皮肤黑黑的,戴着眼镜的男生主动提出要帮忙。   林初赶紧点点头,“谢谢,谢谢,实在是有点剁不动。”   男生笑了笑,一边剁鸡肉一边说:“我也是今年的新生,还是楚彦哥的直系学弟,以前一个学校的。之前看见你们一起吃饭了,就过来认识一下,我叫赵潇。”   林初也自我介绍之后,两人就聊了起来。   “哦?你们一个高中的啊。”林初在一旁切洋葱和大蒜,“他在你们学校肯定很受欢迎吧?”   赵潇点点头,“没错啊,楚彦哥那可是男神级别的啊。网上随便发条状态,都有好多女生在下面评论。”   “哈哈哈哈,真的啊?不过他现在也挺受欢迎的就是。”林初想起戏剧社的李萱,笑着说。   两个人合作完成了这道红酒烩鸡,尝过之后两人都觉得不错,满意地开吃了。正在巡视的罗密欧发现他俩完成了,也走过来尝了一下。   “不错不错,看来是有些基础的。”罗密欧竖起大拇指,表扬了两人一句。   烹饪社活动结束的时候食堂已经关门了,不过林初吃了红酒烩鸡也不是很饿,就径直回了宿舍,自己的剧本还没写完呢。   客厅里没人,大概都在自己房间里。林初先在厨房里调鸡蛋面粉糊,烙了几个蛋饼,又用叶薇带来的榨汁机榨了杯胡萝卜汁,端着盘子和杯子回房间打算当当夜宵吃。还没开始吃呢,就听见有人敲宿舍的大门,林初正准备出去开门,听见隔壁房间的门打开了。安心地打着自己的剧本,林初一口蛋饼,一口胡萝卜汁,吃的十分惬意。   结果没过一会儿,又有人敲门。林初的灵感被打断了,有点恼火,不过立马就有人去开门了,也就没有出去看。   等到第三次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林初就愤怒了,气冲冲地出门看看到底是谁大晚上总是敲门。出门就看见了沈依依,正在和应云清说着什么。   应云清发现林初表情不太好,就拉着沈依依出去了,“走走走,我们出去说。”   林初也没回房间,在客厅里坐着等应云清回来。   “你们俩搞什么鬼啊,大晚上的,总来找。”应云清一回来,就收到了林初的控诉。   应云清也是一脸的无奈,“我也没办法啊,她非要来找我问。明明跟她说过了,还要再来确认一遍,找个别的小问题问一下。顺便还要来秀下恩爱。”应云清无力吐槽,咧着嘴说,“说完学生会的事情就要说下她男朋友,什么又送了她这个那个。今天就说了她和她男朋友去了摩天轮,还在上面接吻了什么的。”   林初表情厌恶地问:“她跟你说什么啊?她是没别的朋友了吗?”   “看起来好像是这样,我都没表现得很热情啊……”应云清摊手。   林初和应云清吐槽了沈依依一会儿,晚上她也没再来敲门,林初就安心地回房打起了她的剧本。   只是没想到,一连好几天,沈依依晚上按时来702报道,每天晚上都要敲上几次门。应云清委婉地劝了她好几次,但是沈依依仿佛听不懂的样子,还是照常来找应云清。   林初的脾气终于控制不住了,她没有当面对沈依依说什么,而是找了一张白纸,写上几句话,贴在了宿舍门口。   上面写着:找人请先打电话询问,晚上请勿连续敲门。下方用红笔写了四个大字:请勿扰民!   叶薇和乔青苏看着这张纸笑了半天,应云清满脸的无奈。   从此,沈依依造访702的次数瞬间减少了,晚上林初总算能安心地写自己的剧本了。应云清也是松了一口气,不用再虚与委蛇装作很有兴趣地听沈依依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点击好低啊……哭晕   ☆、08 楚彦分手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林初的学习也忙碌了起来。现在她每天早上都7点钟起床,一边做早饭一边背单词,晚上睡前也要听BBC和VOA。   没有社团活动的时候,吃完晚饭就去2楼的露天自习室自习。说是露天,上方还是有顶的,只是四周没有墙。虽然天气还是有点热,但是露天自习室空气比较流通,顶上也有吊扇,坐在下面并不会热。   认识了赵潇之后,两个人偶尔会一起自习,谁先到都会给对方留一个位子。今天自习室人比较多,林初扫视了一圈,立马就看见了赵潇,最黑的那个。只是没想到他旁边还坐了两个人,一个林初不认识,另一个是楚彦。   楚彦正在面前的笔记本电脑上认真地敲打着什么,听到有脚步声抬头一看,发现是林初,立刻停下了敲打的手指。   “嘿,”楚彦微笑着打招呼,“我今天正好碰到了赵潇,就一起过来自习了。”   这是个四人的桌子,楚彦和那个林初不认识的男生坐在一边,赵潇坐在楚彦的对面,林初也没想什么就坐到了赵潇旁边。   楚彦看了看旁边的男生,跟林初介绍道:“这是我学弟计算机系的新生,叫许朔。”   “嗨,你好,英语系林初。”许朔随意地点了点头,好像很不在意自己面前到底是谁的样子,转过头就找楚彦问问题。   楚彦朝林初抱歉地笑笑,林初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英语系第二天要搞一个辩论,林初和赵潇两个人一边写一边讨论,时间过得飞快。   大约10点的时候,许朔突然站了起来。“我上去了。”他对楚彦说。楚彦点了点头,许朔把自己的笔记本留下,自己空手离开了。林初并不关心许朔干嘛去了,但是旁边的赵潇好奇心很强,就问了楚彦一句。   “上楼做夜宵去了吧。”楚彦说的没错,十分钟后,许朔端着一个散发着香气的盘子回来了。林初扫了一眼,是超市买的速冻鸡翅,大概只是用微波炉转了一下。   许朔还没坐下,就把盘子往楚彦面前一放,也不说话。楚彦表情有点尴尬,赶紧说:“大家一起吃吧。”赵潇毫不客气就拿了一个放进嘴里,一脸的满足,“太好了,大晚上是有点饿。”   对面的许朔“哼”了一声,瞬间桌上的气氛有点压抑。林初看了看许朔的表情和眼神,突然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楚彦啊楚彦,你真是不得了啊,林初在心里一边摇头一边坏笑。   于是摇摇头,说:“不用了,我不太饿。”内心暗暗决定再不要和楚彦一起自习了,感觉这个人走到哪里都是“腥风血雨”的感觉。   戏剧社要求的剧本终于写好了,发给裴老师后林初总算能松了一口气。在裴老师挑出备选之前,大家都在排练第一部戏。   “停停停,”裴老师有点无奈地扶额,“楚彦你今天怎么了,完全没进入状态。”   频频NG的罪魁祸首楚彦脸色也不太好,他勉强笑笑,说:“抱歉。”   裴老师看他的样子也不好再说什么,其实她一直对楚彦很好,因为楚彦的外形和演技都非常不错,可是今天迟迟无法进入状态,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为了让楚彦调整状态,裴老师给了大家15分钟的休息时间。楚彦径直出了活动室,没和任何人说话。   “他这是咋了?”林初戳了戳陆景泽,好奇地问。   陆景泽满脸的担心,“哎……我也不太好说。晚上吃饭时候告诉你吧。”   于是晚上吃饭的时候,林初一边含着吸管喝西瓜汁,一边听陆景泽讲八卦。乔青苏今天有事去找她哥了,就没和他们一起吃饭。   “所以说楚彦女朋友觉得楚彦不关心她,也不主动去找她,然后就和楚彦分手了?”林初最后总结道。   陆景泽撇了撇嘴角,说:“虽然是这样没错,但是真实情况要比这复杂多了。还不知道那女的在外面是什么个情况呢,他俩再怎么见面少,一周也能见个几次吧,楚彦也没少去找她啊。所以我怀疑这女的肯定是移情别恋了。”   林初瞥了他一眼,“算了吧,你又没真凭实据,小心人家告你诽谤哦。”   “哎呀,这不是为楚彦鸣不平嘛。”陆景泽对林初胳膊肘往外拐的行为非常不满,“楚彦这两天情绪特别不好,一没事就跑去篮球场打球,打到大晚上全身都湿透了才回来,也不跟人说话。”   林初回想了一下前世自己跟罗宇天分手的情况,自己也是没跟任何人说,自己默默地度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就劝陆景泽说:“没事啦,他自己会想通的,过几天就好了。”   挥别了大晚上还要去网球社训练的可怜的陆景泽,林初一个人慢悠悠地准备晃回宿舍,突然心里冒出了一个想法,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一瓶运动饮料,去了文渊离17栋最近的篮球场。   远远地就看见了一个孤单的背影,远离另一边打的开心的人群,一个人守着一个篮筐练习投篮和上篮。林初找了个木头长椅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楚彦一个又一个地投着,似乎不会觉得累。   直到时间越来越晚,球场上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楚彦一个人还在继续投着。林初也不着急,坐在旁边看着,欣赏一下楚彦的身材,平常楚彦都喜欢穿着修身的衬衫,好像偏瘦的样子,没想到穿着运动型的T恤肌肉还挺不错的,真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啊。只是永远都穿着长裤,居然连打球都不穿短的,林初吐槽道。   在林初的胡思乱想中,楚彦总算是停了下来,把球一扔,一屁股就坐了下来,背后汗湿了一片。林初看时机差不多了,就朝他走了过去。   “喏,喝点水吧。”林初把手里都握热了的饮料递给楚彦。   楚彦抬头看见是林初,有点惊讶,随后又苦笑起来,接过饮料问:“景泽告诉你的吧。”   林初耸了耸肩,坐到他旁边,淡定地说:“今天看你心情不太好,就问了他一下。”   楚彦拧开瓶盖,抬起头灌下一口饮料,沉默了一会儿后,突然问林初:“你谈过恋爱吗?”   “嗯啊,可痛苦的一段回忆。”林初抬着头看着天上缺了一半的月亮,回答道,“别人总说就算分手了很多回忆还是甜的,我是一点都没觉得。最后刻骨铭心想到这个人就记起的全是那些最痛苦的回忆。那些所谓的甜蜜,都变成了穿肠□□。”   楚彦也抬头看着月亮,说:“曾经说过的那些话,做过的那些事,现在都变成了锋利的匕首,在心里捅上一刀又一刀。”   两人沉默了许久,只是看着月亮,林初觉得此刻的内心是无比的平静,曾经的那些事情似乎再也不会再影响到她了。   “行啦,我们俩今晚也太矫情了,”林初拍了拍楚彦的肩膀,“恋爱嘛,总会碰到一些不合适的人,伤心归伤心,还是要尽快走出来,别让身边的朋友担心。”   楚彦点点头,说:“嗯,我知道。今天谢谢你了。”   林初和楚彦一起回了17栋,在电梯里道别后就直接回了宿舍。没想到打开宿舍门,其他三个都在客厅里。   “这是怎么啦?”林初好奇地问,这么晚了不回房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同时她闻到了一股奇怪的臭味,熏得她皱起了眉头。   叶薇一脸的尴尬,想要说什么,却被应云清打断了:“我今天一回来发现房间里面很难闻,后来小乔也回来了,我们俩发现那味道是从叶薇房间传出来的,可是叶薇回来后坚决不让我们进她房间,也不告诉我们是什么东西散发的味道。”应云清气鼓鼓地控诉了一番。   林初听完后看向乔青苏,得到一个肯定的点头,于是转向叶薇,问:“你房间到底怎么了?这味道确实够难闻的。”   “没……没怎么啊。”叶薇结结巴巴地说,眼神躲躲闪闪的。   叶薇这个人呢,平时大大咧咧的,跟宿舍三个人关系都不错。因为了解到叶薇家里条件不太好,平时三个人也挺照顾她的,总是给她带东西,小东西从来不收她钱。但叶薇确实从来没有让任何人进过自己的房间。   在三个人的逼迫下,叶薇不得不打开自己房间的门。这门一开,就把三人震惊了。   “这屋子乱的也是挺有水平的。”也只有林初在这时候还打趣道。   衣服散的随处可见,全部都皱巴巴的,地上还有瓜子壳和吃过的泡面碗,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房间门口的一个盆就是那股难闻气味的起源,仔细一看原来全是袜子!一盆的袜子!   “我的天呐,你这是积攒了多少天的袜子没戏啊?”应云清尖叫着问。   林初和应云清实在受不了了,捂着鼻子回了自己房间,敞开窗户透气。乔青苏无奈地对叶薇说:“你还是把这盆袜子扔了吧,我刚刚看了下,里面都有虫了……”乔青苏并不想说出虫子的名字,实在是让她太恶心了。   终于在乔青苏的帮助下,叶薇把那盆袜子和其他的一些垃圾丢到了楼下垃圾桶里。在大家大敞窗户和门的努力下,702宿舍里的那股味道总算散去了不少。   最后林初忍不住对叶薇说了一句:“你也太不讲究了吧,房间都脏成那样了。以后多搞下卫生吧,不然再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就要疯了。”   叶薇尴尬地笑笑,没有接话。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内容提要实在想不出符合格式的概括了,不开心。   ☆、09 离家出走   叶薇的事情闹得702在一段时间里气氛比较尴尬,尤其是她本人,现在是整日整日的不在房间里。   林初也问过房里其他两人,应云清也是忙的很,什么都不知道,而乔青苏给了林初一个解释:“叶薇之前不是在追一个男生嘛,那男生现在好像有些松动了,叶薇就更卖力了。”   说着还摇摇头,“这两天还说要减肥和美容,拉着我去买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减肥茶啊面膜啊。又舍不得买好的,全是买的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货,一买就买好多,其实也没便宜到哪里去。上回买一个减肥腰带就被骗了,用了第二天就坏了。我总觉得这样一点都不靠谱。这不,不知道又在网上买了什么,让我等下帮她收快递。”   “什么时候找机会和她说说吧,这样糟蹋钱也不是事。”林初对叶薇的印象其实还挺好的,虽然不太注意卫生,但是人性格还是不错的,总是不顾形象地自黑,是702的开心果。而且叶薇喜欢吃,每次吃林初做的东西都能夸出朵花来,让林初非常满意。   还没等叶薇回来,乔青苏的手机先响了,叶薇给她发了条短信说快递员已经在楼下了,让她赶紧下去拿。没一会儿,乔青苏就抱着一个箱子回来了。   “你猜这里面是什么。”乔青苏满脸无奈地把箱子递给林初。林初一看就无语了,这一箱东西不是在网上买的,而是叶薇妈妈给她寄得,品名上居然写着袜子。   当叶薇抱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从自习室回来的时候,乔青苏和林初正坐在客厅里等着她。   “你的快递。”乔青苏指了指一旁的箱子,对叶薇说。   叶薇“哦”了一声,今天在王召那里碰了个软钉子,也没心情和宿舍里的人搭话。正准备把箱子拿回房间,林初突然发话了。   “你让你妈给你寄了一箱袜子,是想穿一双丢一双,还是想继续攒一盆放那里啊?”林初的口气带着淡淡的讽刺。   叶薇当下就受不了了,把箱子往地下一扔,怒道:“关你什么事?”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宿舍,不是你一个人的。”林初火气也上来了,“之前那件事我们也没多说什么,可是你不能再这样下去吧。”   叶薇声音提高了八度,冲着林初喊:“我怎么了我?不就是懒得洗袜子吗?再说我袜子全丢了,不买我穿什么啊?”   林初揉了揉太阳穴,觉得有点说不下去了,完全无法沟通,就最后说了一句:“你最近买了不少东西吧,要是真想买,你就买点正经牌子货,别糟蹋你爸妈辛苦赚的钱去买那些垃圾。”   提起买的那些化妆品和减肥用品,叶薇就想起了苦追不到的王召,怒火更旺了,也不看手里抱着的是什么东西,就往地上一砸,朝着林初怒吼:“你怎么这么喜欢多管闲事啊?我买什么东西要你管!”然后没等林初反应过来,就哭着跑出了宿舍门,不见了。   “叶薇怎么啦?”这时候应云清居然回来了,“我刚看到她跟风一样跑过去了,招呼都没打一声。”   这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乔青苏迅速长话短说地把事情交代了一下。林初震惊地走到被摔在地上的笔记本电脑前,端起来一看,外面倒是没什么事情,翻开来里面屏幕都碎了。   应云清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恨铁不成钢地对林初说:“她说的对,你咋这么爱管闲事呢?她要买东西就让她买呗,又没花你的钱!你要劝她也好好劝啊,这下好了吧,人都哭着跑了。”   “我……我当时也是脾气上来了,一时间没想那么多。”林初也有点委屈,自己脾气是不好,但是这次语气也没有很差啊,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当时那说教般的语气可能让人受不了。   “哎,算了,都回房间冷静一下吧,她晚点应该会回来的。”应云清试着打了叶薇的电话,已关机。   林初回房间之后还是一肚子的气,怒气冲冲地发短信给楚彦抱怨。自从上回在篮球场聊了一次天后,两人的联络明显多了起来,每天短信发个不停。   楚彦看到短信,觉得这事比较严重,就给林初回了个电话,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就说了她几句让她别乱花钱,她就把电脑一摔,跑了!”林初也委屈地很,觉得自己是为了叶薇好。   楚彦无奈地扶额,说:“你啊,好心归好心,也要看人家接不接受啊。你和她又不是认识多年的朋友,只是刚认识不久的室友而已,这么批评她,当然不开心了。”   林初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只是一时在气头上,冷静下来后也立刻想通了:“也是,我确实不该用那种语气跟她说话。哎,等她回来我再跟她道歉吧。”   “嗯,知道了就好。有什么事情再和我打电话吧,别再冲动了。”楚彦嘱咐了林初几句,就挂了电话。   林初往床上一躺,又回想起前世的一些事情。自己性子直,脾气也不好,很容易就说出一些冲动的话,因此得罪了不少人,工作好几年后才渐渐改了脾气。这么多年真是白活了,林初苦笑,年龄回到十八岁,脾气也回来了。   这天晚上林初过的很不如意,写作业的时候完全无法集中精神,听到门口有动静就要奔过去看看是不是叶薇回来了。就这么胆战心惊的,时针转到了12点的位置。   “12点了,她怎么还没回来啊?”林初冲到应云清的房间里,担忧地问。   应云清也有点着急了,“我刚刚也去隔壁房间问了,叶薇没在,又打电话问了几个她的朋友,也没人见到她。”   “要不要去找一下啊?”乔青苏站在房间门口问。   应云清看了眼时间,说:“再等半个小时吧,再不回来就出去找找吧。”   三个人都放下了自己的事情,到客厅里坐着等。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等到12点30分,叶薇还是没有回来,手机还在关机中。   “走吧,先在文渊内部找找,没找到我们再分头去文津、文澜和文朔找。”于是三人就出门找人去了。   光是文渊阁这一片地方就挺大的了,没去别的宿舍楼,光是公共地区也不少了。每个没锁门的自习室都看过了,没有一个人。小花园里也都是些情侣,惊扰了一片野鸳鸯也没找到叶薇。   最后跑到大门去找门房大爷查出去的记录,没有看到叶薇的名字。三人总算松了口气。   “至少没在外面,”林初说,“我去文津,你们俩一个文朔一个文澜,分头找吧。”文津是离文渊最远的宿舍区,林初决定自己去那边找,毕竟是自己惹出来的事情。   林初从没有去过文津,在里面兜兜转转一圈,又回到了原点。站在一个分岔路口,林初突然觉得有点想哭。虽然知道学校里面很安全,叶薇不会出什么事,但是心里还是很慌张,又觉得有点委屈。   正在林初眼泪快要掉下来的时候,自己的手机响了。林初以为是另外两人找到了叶薇,赶紧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一看,居然是楚彦。   “怎么样了?她回来了吗?”楚彦问。   林初声音有点沙哑地回答:“没有。”   “你声音怎么了?哭了吗?”楚彦耳朵很灵敏,一听林初的声音就感觉不对。   林初赶紧清了清嗓子,说:“没有,大概是晚上有点冷吧。我现在在文津这边找她,可是不太认识路。”尔雅的路标都做的很详细,但是林初并没有固定的目标,于是总是在里面转圈子。   楚彦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来找你吧,文津那边我比较熟。”林初想起楚彦的前女友就是文津阁的,“你就站超市那里等我吧。”每个宿舍区都有一个大超市,供学生们购买日常用品,还有新鲜蔬菜和肉类,林初去的次数比较多。   按照路标找到了超市,林初站在超市门口默默地等着,一会儿又觉得有点冷,就蹲了下来,双手抱住膝盖,把身子蜷成一团。   楚彦远远地就看到一个蹲着的小身影,无奈地笑了。走到林初面前,把蹲麻了的她拉了起来,手心温暖的触感转瞬即逝。林初有点不舍那温暖,但也知道现在正事要紧,就跟着楚彦在文津内部寻找起来。   林初打了两个电话问应云清和乔青苏,两人都没有找到叶薇的身影。   “看来她也不在文津,”已经找了一圈的楚彦皱了皱眉,“我们还是先回去吧,也许她已经回去了。”   楚彦说的没错,等三人回合后一起回到宿舍,叶薇房间的灯已经亮了起来。   林初想去敲门,被应云清拦住了,“算了,今天大家也都累了,还是先休息吧。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   应云清其实也有些生气,吵架归吵架,可是吵完就跑,还大半夜不回宿舍,也不给其他人报个平安,实在是有点不应该。自己又没招惹叶薇,也跟着担惊受怕。   林初感激地跟两人道谢,大晚上帮她在外面找人,实在是无妄之灾。也没忘了给楚彦发条短信报个平安,楚彦那边迅速地回了她:   “没事就好,早点睡吧。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写完感觉默默地黑了女主是怎么回事!   ☆、10 糯米烧卖   第二天林初很早就醒了,昨晚虽然睡得晚,但心里总是挂着点事,明明早上没课却是想睡懒觉都睡不成。   起床后林初一边听BBC广播一边思考着待会儿要怎么跟叶薇道歉。然而道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一打开房间门,就看见叶薇在客厅里摆弄着她的电脑。   “我陪你去修吧,”林初说,“昨晚是我的错,对不起。”   叶薇顶着哭肿了的灯泡眼,抬头看了林初一眼,淡淡地说:“不用了,是我自己的错。”说完就低下头,一副“我很烦不要来招惹我”的表情。   林初叹了口气,转身回了房间。看来暂时还没有办法和解,林初有些不知所措。   “喂喂,小学妹啊,你今天烹饪社有活动吧?”陆景泽的电话打断了林初的思绪,轻快的语气让林初的心情也好了一些。陆景泽就是有这种魔力,和他聊天总会让人非常愉快,好像永远都不会感觉到难过或者伤心这些消极的情绪。   “是啊,怎么了?”林初问。有点饿了,还是出去做点早餐吃好了,不知道叶薇还在不在客厅里。   陆景泽在电话里“嘿嘿”了一声,说:“晚上给我带点吃的呗,我晚上也有网球社的训练,每次训练完都好饿哦。”   “噗……”林初忍不住笑了,“行吧行吧,不过可不是给你一个人开小灶哦,既然要做我就多做一点,到时候给楚彦也带点去。小清今天武术也有活动,我也要给她送点。”   “好啦,你们这些小女生啊,都被楚彦那副皮相蒙蔽了,居然对他这么好,真是气死我了。”陆景泽假装生气地说。   林初苦笑不得地反问:“你这是吃醋了啊?别说我,你对他不也挺好。”   “哎,这个颜即是正义的世界啊!”陆景泽在电话里义愤填膺。   在罗密欧老师不来的时间,烹饪社是分为四个组来进行活动的,分别是中餐、西餐、中式点心和西点。每个组都有一位资深的学长或者学姐来负责指导,每次都会挑一个主题来让大家制作。   林初和赵潇两人四个组都逛了一圈,赵潇选择了最感兴趣的中餐,主题是水煮鱼。林初想了想晚上还要给他们带吃的,就选择了中式点心,这周的主题是烧卖,正好方便带。林初把宿舍里最大的三层饭盒带来了,被赵潇打趣说是“吃不完还要兜着走”。   烧卖一般分为两种,糯米烧卖和肉烧卖,林初的家乡只吃糯米烧卖,于是她自己也只会做这一种。中式点心组负责的学姐给他们讲解了两种烧卖的做法,就让他们自己去发挥创意了。能进烹饪社的都是有些基础的,学的都很快。   林初也去食材区挑选了糯米、上好的火腿和干香菇。先把干香菇放在温水里跑开,然后把糯米洗干净,放入蒸笼里蒸。在等待糯米蒸好的时间里,林初把泡好的香菇和火腿切成丁放在一旁待用。   糯米很快就蒸好了,林初也开始了下一步。烧锅热油,放入切好的火腿和香菇粒,加入葱、姜末、料酒、生抽煸炒。接着将蒸好的糯米放入锅中,加入盐和味精翻炒。炒好后,盛盘放在一边晾凉。   烹饪社的食材非常齐全,除了有蔬菜鱼肉等,还有各种各样的饺子皮和馄饨皮。不过林初嫌饺子皮太厚,就选了最薄的一种馄饨皮。等糯米馅凉好了,就可以来包烧卖了。皮放在手心上,用筷子夹一团馅放在皮的中央,虎口轻轻一收,一个烧卖就包好了。   林初之前想到晚上要给三个人带,自己还要分给烹饪社的朋友吃,馅料就准备的比较多。手脚利落地包了几十个出来,整整齐齐地摆在托盘里。在蒸板上刷上一层油,第一笼烧卖就开始蒸了。   林初将蒸好的第一笼分给旁边的社友们,端着剩下的几个去找赵潇。赵潇正在做他的水煮鱼,看到林初端着吃的来了,立马喜笑颜开。   “不错不错,非常好吃,”赵潇一边吃一边点评,“糯米包着鲜美的火腿和香菇,特别香!”   之后出笼的烧卖,林初就全部装进了自己的保温饭盒里。挥别了烹饪社的朋友们,林初拎着三层大饭盒晃晃悠悠地来到网球场找陆景泽。   陆景泽的训练还没完,正在和队友们练习双打。林初不会打网球,基本规则都不太懂。不过看情况陆景泽的球技还不错,扣杀的力气很大。   过了一会儿陆景泽才看到林初在球场边,跟队友打了个招呼,拎着拍子就直接跑了过来。   “带了什么啊?”陆景泽急急忙忙地就想打开饭盒,被林初敲了手。“还不赶紧去洗手!”   陆景泽笑着跑去旁边的洗手池洗了个手,回来林初已经把盖子打开了。看见里面摆得整整齐齐的烧卖,“哇”了一声,赶紧上手拿了一个尝尝。可能是真的饿了,吃完话都没说,就接着拿起了第二个、第三个,连吃了十个才停手。   “小学妹,你这厨艺也是够棒的。我家那边以前都是吃肉烧卖,还这没吃过糯米的。”陆景泽把最后一个塞进嘴里,表扬道,“特别好吃!”   林初拍了拍他,说:“行啦,你训练结束了没?等会一起去找小清和楚彦。”   陆景泽去和他们社长说了一声,就招呼着林初离开了。   武术社的活动室里网球场比较近,两人就先出发去找应云清。上了几层楼,好不容易找到了武术社,发现他们还在练习,两人就决定先在外面等一会儿,正在参观参观。   应云清正在里面舞剑。虽然还带着新手的青涩,但是那样式已经很不错了,剑光凛冽,很有一种女侠的气质。林初和陆景泽在外面看了半天,欣赏着应云清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群舞,那是非常有气势。   然而愉快的偷窥很快就被应云清发现了,她瞪了外面两个傻笑的人一眼,还是认认真真地把这段跳完了。   “你俩这是干嘛来了?”练完后,应云清一边拿毛巾擦汗,一边走了出来。   林初把手里的饭盒给应云清看,笑着说:“给你送吃的来啦!”   应云清惊讶地看了她一眼,说:“今天心情这么好?还给我送吃的来了。你又是来干嘛?”看着陆景泽问。   “嘿嘿嘿,是我求着小学妹给我送点吃的啦。”陆景泽傻笑着说。   把三层饭盒的其中一层交给应云清,让她练习结束后直接带回去。两人又转道去了美术社。   美术社的画室离得稍微有点远,等抵达的时候,林初都有点气喘吁吁。陆景泽嘲笑道:“你体力也太差了吧!要锻炼啊,小学妹。”   楚彦正在里面画画,听见外面熟悉的声音,放下手中的笔,出来看看。一眼就看见两个熟悉的人对着自己挥手傻笑。   “我今天在烹饪社做了点烧卖,带给你们尝尝。”林初把最后一层饭盒递给楚彦,说。   楚彦笑着道谢,然后对林初说:“你还没见过我画画吧,进来看看吧。”   林初和陆景泽就像两根小尾巴一样跟着楚彦进了画室。画室里非常安静,所有人都在认真地画着画。   楚彦的画板就在不远,林初一眼就看到了纸上的水彩画,一片黑色的背景,上面缀着几颗黄色的星星,还有一颗缺了一半的月亮。   这片星空林初很熟悉,就是他们那天在篮球场上看见的星空。林初没想到楚彦的画这么出色,有一种让人陷进去的魔力。在手指即将触碰到画纸的一瞬间,林初才清醒过来。   转过头,林初崇拜地看着楚彦,说:“你画的太好了。”   楚彦温柔地笑笑,没有答话。   “行啦,烧卖都要凉了!我们快出去吧!”陆景泽着急地说,他还想从楚彦那里蹭几个呢。在林初的鄙视下,三人出了画室,找了个有石桌石凳的地方坐了下来。   楚彦也被林初做的香菇火腿烧卖惊艳了,难得幼稚地和陆景泽争抢了一番,让林初在旁边笑了半天。   在两人的争抢下,最后一个烧卖进了楚彦的肚子。三人见天色不早了,就陪楚彦把画具收拾好,一起回了文渊。   在进电梯之前,楚彦接到了一个电话,表情有点无奈,隐隐的还有一丝不耐烦。   “不用了,我和景泽已经在外面吃过了。真的不用给我们留……”楚彦语气还是很温柔地说。   陆景泽拉过林初,一脸八卦地说:“肯定又是许朔那小子,你认识吧?”   “嗯,见过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林初也有了八卦的兴致,“他是喜欢楚彦把,上回还给楚彦做夜宵吃,别人吃还不高兴。”   陆景泽坏笑,“是啊,我们也这么觉得。这小子天天跑我们宿舍,要么给楚彦送吃的,要么找他问问题。楚彦这人又比较好心,不忍心拒绝,就一直由着那小子。”   “喂喂,你俩别乱说啊。”那边楚彦挂了电话,瞪了这边八卦的两人一眼,“许朔人挺好的,又是我们计算机系的学弟,多走动一下也没什么。”   陆景泽嘲讽地说:“你就装吧,到时候他要是真的跟你表白,看你要怎么办。”说完就被楚彦敲了头,抱着头一旁哀嚎去了。   敲完陆景泽,楚彦又对一旁看热闹的林初说:“别乱想啊,我和学弟之间是非常纯洁的兄弟之情。”   “你这是越描越黑啊,亲。”林初朝楚彦做了个鬼脸,正好7楼到了,转头就跑出了电梯,留下楚彦在电梯里苦笑。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真的是直的!我发四!   ☆、11 法式甜点   裴老师总算把收到的剧本初审完毕,最后选出了高年级组和新生组各三部。   “我现在把每一部剧本给大家讲解一下,之后你们来投票选择吧。”裴老师把选出的剧本打印了出来,用投影机来给大家观看。   首先展示的是高年级组的三部剧本。林初很喜欢其中一部民国时代的剧本,讲的是民国时期的一个照相馆摄影师,认识了一位来照相的大家闺秀,两人很快情投意合,两情相悦。然而当时时局动荡,两人在乱世里被分开了,男主角为了寻找女主角还断了一条腿。很多年后,这个照相馆由过世已久的男主角的孙子重新开张了。女主角已经白发苍苍,跟着女儿一家三口来拍照,在照相馆里看到自己当年的照片,不禁泪流满面。   新生组的三部剧本里,林初就占了一部。她的剧本是关于游戏的。男主角是个画家,刚和前女友分手。在朋友的安慰下,决定去玩朋友制作的单机游戏纾解心情。然而这个游戏里面有一个任务,需要的保护的女NPC长得和他前女友一模一样。剧情是一个路人甲来收保护费,男主角要把他打死,保护女NPC。男主角对这段剧情非常痴迷,总是存档读档玩好几次。没想到这个游戏里面的NPC自己产生了感情,女NPC和路人甲两情相悦了。碍于程序要求,路人甲必须装作凶恶的样子去欺负女NPC,女NPC也必须装作害怕的样子找男主角求助。男主角在游戏里杀死了路人甲很多次后终于开心了,决定出门逛逛街。结果在街上碰到了自己的前女友,身边还跟着一个男的。那个男的长的和游戏里的路人甲一模一样!   六部剧本都讲完后,裴老师让每个人拿一张纸片写上自己喜欢的剧本名字,直接交给她。最后投票的结果出来了,成功入选的是林初看上的那本民国剧和林初自己的剧本。   “恭喜恭喜!”陆景泽喜气洋洋地祝贺林初。   楚彦也笑着拍了拍林初的肩膀,说:“剧本写得不错哦。”   接下来又是要选角色了,民国剧需要的演员比较多,除了男女主角,还有女主角的母亲,女儿一家三口,男主角的孙子和两个鬼子龙套。林初的那部戏倒是人少,总共只有四个人。   陆景泽这次也不能幸免了,不过裴老师也没难为他,只让他演民国剧里的男主角孙子,只在最后一幕里出现了几分钟,台词也不多。   不过林初还是去嘲笑了他一下,“哈哈,当初还笑话我,这回你也栽了吧。”   裴老师离开后,李萱让所有戏剧社成员留了下来,要商讨一些事情。   “这次我们的公演需要一个主题曲,在最开始唱,歌已经由陆景泽写好了,”李萱指了指陆景泽,“下面我们需要两个唱歌的。”   林初张大了嘴巴看着陆景泽,问:“你还会写歌啊?”   陆景泽得意洋洋地承认了,“那是,学长我可是多才多艺好吗?到时候还要我弹钢琴伴奏呢。”   林初是真没想到陆景泽这个性格超级活泼的人还会弹琴写歌,完全不像是那么文艺的人啊。   唱歌的人选比较难挑,李萱决定周末用社团经费请大家去KTV现场表演一下,再做决定。   英语系的大课上,林初和赵潇坐在一块,一节课就光是听赵潇在一旁吐槽。他吐槽的对象林初也很熟悉,就是那位暗恋楚彦的许朔。   “我不就是跟楚彦哥一起自习了几次吗,他对我的态度就像对待情敌一样!”赵潇忿忿不平地说,“搞得好像人人都是gay一样,还暗示我叫我不要缠着楚彦哥,什么鬼。”   林初也被这人的脑回路给震惊了,这完全是被害妄想症啊,天天想着有人跟他抢男人……   “楚彦哥都委婉地和他说过好几次了,让他别再送夜宵了,他都装作没听懂。”在两人上完课,在前往烹饪社活动室的路上,赵潇还没吐槽完,“现在楚彦哥要去自习都还先问问我许朔在不在。”   林初摇了摇头,说:“楚彦就是太好心了。”   今天罗密欧老师来了烹饪社,教他们做法式甜点。在周围摄像机的团团包围下,林初和赵潇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   “上期的校刊你看了没?”赵潇问,“罗密欧老师果然是固定栏目啊,照片拍的可帅了。我们也在几张照片里友情出镜了,哈哈哈。”   因为叶薇是校刊的成员,上期校刊一印刷出来,就给宿舍里的几人各带了一本。林初也看了烹饪社的那篇文章,写文的那位文笔确实不错,把罗密欧的厨艺夸出了一朵花,顺便也把那张脸夸了又夸。   今天罗密欧准备的是法式经典的甜点——舒芙蕾。舒芙蕾又叫蛋奶酥,顾名思义,主原料就是鸡蛋和牛奶了。鸡蛋的蛋黄和蛋清要分开使用,蛋黄加入牛奶里面,用打蛋器打发。再加入低筋面粉和融化的黄油,搅拌均匀。接下来要打发蛋清了,可以现在蛋清里面加入几滴柠檬汁稳定泡沫。打发的途中分三次加入砂糖,最后将蛋清打发成浓稠状。然后将打好的蛋清加入到蛋黄面粉糊里面,搅拌均匀。   “这个时候你们就可以自己选择馅料了,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放,”罗密欧一边搅拌一边说,“我这次的选择是樱桃白兰地。”   在搅拌好的糊糊里面加入一点樱桃白兰地,就可以倒入涂上黄油的烤碗里了。烤箱要提前预热,用200度烤10分钟就可以了。   林初自己制作的时候没有加馅料,只是在出烤箱后涂了一层黑樱桃酱在上面。赵潇倒是没有自己创新,完全仿造罗密欧的做法,也做得挺不错的。   “可惜舒芙蕾是要趁热吃的,不然也可以带点给别人吃。”林初一边品尝自己和赵潇的作品,一边惋惜道。   赵潇突然想起了什么,问:“你是不是给楚彦哥带过夜宵啊?”   “是啊,怎么了?”林初被自己做的舒芙蕾惊艳到了,一连吃了好几口。   赵潇笑着说:“上回许朔还专门打电话问我是不是跟楚彦哥一起出去吃夜宵了,我说没有,他就奇怪了,说不知道谁给楚彦带了夜宵,抢了他的机会。”   林初笑了笑没说话。   “你和楚彦哥……现在啥关系啊?”赵潇八卦兮兮地问。   林初想了想,说:“挺好的朋友吧……应该是。”   赵潇继续挤眉弄眼地问:“没有那种想法吗?”   “什么想法啊?”林初装傻。其实她对楚彦是有那么一点好感,不过因为曾经不愉快的恋爱经历,让林初没那么容易就陷入一段感情,总得要多观察观察。再说楚彦也不一定看得上她呢,林初这人还是比较矜持的,一般不会主动表白,都是暗戳戳地等着别人来追。   赵潇的问话也让林初警惕了一点,自己似乎最近是跟楚彦走得比较近。就连平时来往不多的赵潇都看出有问题了,更别说关系好的那些朋友了,比如说陆景泽就老是起哄。   林初趁还有时间,又烤了几个蛋挞,打算带回去晚上学习饿了吃。自从上次带烧卖后,林初每次参加烹饪社的活动都会带着自己的饭盒,打包东西回去吃。   拎着自己的饭盒打开宿舍的门,林初被客厅里端端正正做好的三个人吓了一跳。   “哎呀,你来的正好!”应云清兴奋极了,音调高了好几度地说,“我们宿舍总算嫁出去了一个!”说完就推了旁边的叶薇一把。叶薇的脸上挂着羞涩的笑容,和往常大大咧咧的形象完全不符。   叶薇和林初的矛盾在其他两人的调解下也慢慢的缓和了,至少现在还是能偶尔说几句话的,不再像之前的冷战那么激烈。   乔青苏在旁边解释道:“那个叫王召的,今天接受叶薇的表白了。”   听她们两个七嘴八舌,东一句西一句的,林初总算了解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叶薇最近追王召追的厉害,厚着脸皮黏了好几天,不过她的开心果属性总算是打动了性格比较内向的王召。叶薇看王召有些松动了,就用自己校刊编辑的出色文笔,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情书,给了王召最后一击。终于,王召也回了她一封信,接受了她的表白,同意在一起试试了。   “恭喜恭喜!”林初也挺高兴的,说着就把手里的蛋挞贡献给了宿舍的三个恶鬼,自己可怜地只抢到一个。   四人在房间里笑闹了半天,应云清的手机突然响了。   “快递?我最近没买东西啊?”应云清疑惑地问电话那边的快递员,不过快递员坚持自己没有送错,于是应云清就下楼拿快递去了。   不一会儿,应云清居然抱着一大束玫瑰上来了。   “天呐!谁这么浪漫啊?99朵玫瑰啊!”叶薇惊叫道。   林初一把揽过应云清地脖子,表情恶狠狠地质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啊,快点交代这是什么情况!”   应云清无奈的表情里也带着一丝高兴,收到玫瑰总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最近确实有个学生会的男生追我,不过我还是多考虑一下的。”   林初点点头,说:“也是。恋爱需谨慎啊,同志们。”   “哎,这充满了粉红泡泡的气息啊,我还是先回房间躲一躲吧。”乔青苏打趣道。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写的好痛苦   ☆、12 国王游戏   周末的时候,李萱带着戏剧社的所有成员去了KTV,开了一个大包厢,就为了选拔公演主题曲的演唱者。每个人都必须唱一首,李萱为了以身作则,第一个开唱。   她点了一首蔡依林的《日不落》,底下群众都很给力地欢呼鼓掌。当李萱扭着胖胖的身体一边跳一边唱的时候,下面已经笑成了一片。几个爱凑热闹的男生也跟着她在前面跳,气氛立刻活跃了起来。   “我就抛砖引玉啊,你们快点接着上。”唱完歌的李萱对其他人说。   于是大家就这么一首一首地唱了下去,有几个唱的挺不错的,但也有几个五音不全逗大家狂笑的。   楚彦也被推出去唱了一首周杰伦的《晴天》,虽然技术上比较一般,但顶不住人家声音好听。几个女生在一旁尖叫“耳朵要怀孕啦”,陆景泽也跟着起哄,对着楚彦喊男神。一首好好的抒情歌被搅得一团乱,让楚彦哭笑不得。   林初思考了很久自己要唱什么,本来她不太愿意在这么多人面前唱歌,但是大家都唱了,也不好意思不唱。最后她选择了一首英文歌,是Clean Bandit的《Rather Be》。   “We're a thousand miles from comfort, we have traveled land and sea……”第一个音出来,陆景泽就开始起哄,把林初气个半死。于是一边打陆景泽,一边把这首歌唱完了。林初唱歌其实很好听,音准节奏都把握的很好,就是声音比较嫩。唱完的时候大家全都鼓掌表示很好听,楚彦也笑着说了一句:“哇,唱的好甜啊。”收到了林初的一个白眼。   大家狂欢了一下午,总算每个人都唱过了一遍,李萱满意地表示戏剧社里人才济济,需要和副社长及几位部长商讨后再决定。最后男生意料之中地选定了楚彦,另一个指标就落在了林初头上。   “我们一致认为你的声音和风格比较适合这首歌。”领导班子给出了这样的理由,林初受宠若惊地收下了表扬。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陆景泽的生日到了。他没有请大家在外面吃饭或者是唱歌,只是请熟悉的朋友晚上一起在17栋楼下的娱乐室玩游戏。   陆景泽早上起床就跑去管理处订下了这个私人的娱乐室,今天晚上就归他们使用了。   林初倒是没有纠结生日礼物送什么,因为陆景泽同学就是个吃货。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林初专门为他烤了个蛋糕,买了许多做奶油蛋糕的工具,在厨房里研究了很久怎么抹奶油和裱花。最后成功地做出了一个水果奶油蛋糕,尽管奶油抹得不太平。   和应云清、乔青苏一起端着自己的蛋糕到楼下的时候,娱乐室里已经有了一些人。除了陆景泽和楚彦,还有李萱和跟着自己男朋友来的沈依依。林初也趁这个机会看到了沈依依男朋友兼乔青苏堂哥乔准真人。旁边还有一个男生,应该是他们宿舍的最后一个人,叫冯亮。   把蛋糕放在茶几上,林初跟陆景泽说了一声生日快乐后,就和应云清找了个沙发坐下了,乔青苏去找她哥说话去了。   没过一会儿,又来了两个人。竟然是叶薇!还挽着一个男生的手!经陆景泽介绍后才知道,叶薇追了很久的男朋友王召,是陆景泽网球队大二的成员,和他关系很好。   叶薇大大咧咧地拉着王召坐到林初和应云清旁边,毫不害羞地在两人面前打情骂俏,王召也只能宠溺地不说话。然后这个在单身汪面前秀恩爱的人,就被林初和应云清两人联手打压了。   等赵潇和许朔两个冤家携手到场后,庆祝会就正式开始了。除了林初亲手烤的蛋糕,沈依依也专门买了个蛋糕,还是个挺贵的提拉米苏蛋糕。大家先七手八脚地把蜡烛插在两个蛋糕上,然后楚彦拿着打火机点上火。离电灯开关最近的应云清赶紧去把灯关上了,大家开始唱起了生日歌,中文一遍,英文一遍,最后在大家的欢呼下陆景泽闭上眼许了个愿,吹灭了蜡烛。   陆景泽把切蛋糕的塑料刀递给楚彦,对大家说:“别看楚彦这人模狗样的,刀耍的可好了,专职切蛋糕的。”   “是啊,谁像你只知道吃。”楚彦鄙视了他一句,还是接过塑料刀分起了蛋糕,手法确实不错,每块蛋糕大小一致,下刀毫不拖泥带水。   总算吃完了蛋糕,大家集体决定要来玩游戏了。玩什么呢?讨论了半天之后,决定来玩国王游戏。   陆景泽带了一副扑克牌来,从里面抽出一张大王,A到5每个数字黑桃红桃两张,洗好后分给围成一圈的十一个人。   “哈哈哈,我是国王!”应云清兴奋地把手上的大王展示给大家看,从沙发上跳了起来,站到了一圈人中间。   楚彦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林初的旁边,应云清跳出去后,这个沙发上就剩下了他们两个人。楚彦戳了戳林初,问:“你拿的什么?”   林初看着楚彦,一副“你想干嘛?”的表情。楚彦乐了,偷偷把自己手中的牌递给林初看,是个黑桃5。出于礼尚往来,林初也把自己的牌给楚彦看了一眼,是红桃2。   应云清在中间已经想好了惩罚方式:“这样,我第一个也不要太狠,就来个真心话吧。黑桃……”   林初看了一眼楚彦,两个人紧张兮兮地屏住呼吸。   “黑桃4,来说说你的初吻什么时候,在哪里。”应云清说。   楚彦松了一口气,冲着林初笑笑。林初轻声说:“就差一点。”   “是啊,不过这个惩罚也不是很难。”楚彦回答,无视了林初的“哟哟哟”。   黑桃4是沈依依,然而这个问题对于有男朋友在旁边的她来说还是挺尴尬的,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地说了:“高一的时候,在KTV里。”也是因为乔准在旁边,大家这下没起哄,随便糊弄了几句这一轮就过去了。   接下来的国王轮到了李萱,她就毫不客气地要求红桃3抱着黑桃A做十个深蹲。没想到红桃3是叶薇,黑桃A是不情不愿的许朔。在叶薇试图把许朔抱起来,差点摔倒之后,李萱仁慈地决定调换一下位置,让许朔来抱叶薇。   毒舌的许朔在艰难地抱起叶薇后吐槽道:“我的天呐,你也是够重的。”把叶薇气死了。   第三轮,楚彦和林初又悄悄地偷看了对方的牌,数字居然都是2,这回红桃2是楚彦,黑桃2是林初。这一轮的国王是寿星陆景泽,他先大笑三声,然后说:“这一回我要来玩个大的!”   说完他扫视了一圈,坏笑着说:“我挑中的这两个人呢,第一个人要双手捧着第二个人的脸,两个大拇指放在嘴唇上,然后亲自己的大拇指。”   “啊!你也太狠了吧!”其他十个人全部喊了起来,表示对这个惩罚的不满。林初和楚彦对视一眼,紧张地在内心祈祷千万不要是2,千万不要是2。   陆景泽无视了大家的抗议,继续说:“那就红桃2和黑桃2吧。”   林初疯了,猛地后倒靠在沙发上,拿靠枕遮住了自己的脸。天呐,为啥前两个简单的没碰到,就碰到了这个尺度最大的!!还是和楚彦!!林初在内心疯狂地呐喊。   “哈哈哈哈,小学妹,没想到居然是你!”陆景泽看林初这么大的反应,立刻就知道是她了,毫不客气地大笑起来。   楚彦也非常无奈,但还是站了出来,给大家看自己的红桃2。   “哇……”大家开始起哄了,“亲一个亲一个!”应云清更是身体力行地吧林初推了出来。   林初的脸开始红了起来,尽管不是真的接吻,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和男生做这么亲密的动作还是很不好意思的,尤其是这个男生还是她有好感的。   楚彦也有点不好意思,但他打算速战速决,没有迟疑地就把双手放在了林初的脸上,吻上了自己的拇指。   在那一瞬间,林初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停止了,就看着楚彦那张帅脸越靠越近,最后两人之间的距离彻底消失了,鼻子都差点碰到了一起。迎面扑来的气息,让她整张脸都烧了起来。林初慌张地连眨眼都忘了,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楚彦那深邃的双眼。   “哦哦哦!”围观群众们的起哄声打断了两人的动作,罪魁祸首陆景泽都开始吹起了口哨,其中还夹杂着许朔不甘的“哼”声。   林初赶紧坐回了座位,假装淡定地不说话,其实红彤彤的脸蛋早就出卖了她的心情。楚彦也在起哄声中坐到了林初的身边,对大家说:“行了行了啊,赶紧进行下一轮。”   “不好意思啊。”等大家去拿新一轮的扑克牌时,楚彦侧过头来悄悄地对林初说,嘴角微微地翘起。   林初的害羞时间也过去了,小声地说:“没事。我们也太倒霉了,陆景泽这家伙居然抽同样的数字。”   “是啊,下回抽到国王一定要整到他。”楚彦说。   没想到报仇的机会来的这么快,没过几轮,楚彦就抽到了国王。他站在圈子中央,笑得很是腹黑。   “红桃5和黑桃3,”楚彦先点了名,然后转了一圈看每个人的表情。大家都装作不是自己的样子,很是有影帝影后的风范。   楚彦从桌上的一堆零食里,抽出了一根手指饼,说:“两个人一人一头把这根饼干吃完吧。”   “啊啊啊啊,楚彦你这个混蛋!”陆景泽跳了起来,原来真的是他,黑桃3。林初立刻放声大笑起来,报复这个人之前的嘲笑:“报应啊报应!”   不过这次的红桃5是乔准,两个室友完全没有不好意思,开开心心地就把这根饼干分掉了,让林初和楚彦惋惜了半天。   ☆、13 生病送卡   陆景泽的生日过后,林初有挺长时间没有再见到陆景泽和楚彦了。都不是同一个专业的,平常自然见不到。而唯一一次见面的机会——戏剧社活动,林初却错过了,因为她生病了。   林初是个很怕冷的体质,天气一转凉,没注意就感冒了。感冒的前两天还好,只是咳嗽,不幸的是第三天她发烧了。   “38度了,你还是去校医院看看吧。”应云清给林初量了体温后,担忧地说,“哎,我等会有课,不然我翘课送你去医院吧。”尔雅的校医院并不在校园里面,去一趟校医院还要坐公交,要花不少时间。   林初赶紧摆摆手,说:“不用了,我还没烧到路都走不了,等下我自己过去就好了。”   应云清也没办法,早上的课是很重要的专业课,不好请假。给林初倒了一杯热水之后,应云清就回房去收拾东西准备上课了。   林初喝完热水后又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觉得头痛好了一些,决定换衣服出门去校医院了。因为感冒的缘故,林初给自己套了件线衫,还披上了风衣,背上单肩包,全副武装地出门了。   清晨的校园里很安静,路上人不多,只有几个出来晨练的。微凉的风一吹,林初的精神反而好了不少,走的速度也快些了。到了门口的公交车站,等车没花多长时间,车上也没有几个人,林初就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一边塞着耳机听歌一边看窗外的风景。   人在生病的时候总是很脆弱的,不光是身体上,心理上也是。看着窗外变化的风景,林初有一点想家了。平时学校里又是学习,又是各种社团活动,忙的都没时间想家,和家里也是隔几天才联络一次,也只是汇报自己的身体和学习情况,不知道爸妈的生活怎样。等到真正闲下来的时候,想家的情绪就从心底蔓延上来。想想寒假要留在学校为公演排练,林初就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到了校医院,里面没有病人坐外面等,只有一个年纪轻轻的护士在柜台里。护士看了林初一眼,语气冷淡地说:“学生卡和医疗卡拿出来登记。”   林初赶紧从包里掏出卡包来,她的卡一般都在卡包里,可是这么一翻,居然没找到医疗卡!林初这才想起来,昨天本来就想来医院,当时把医疗卡拿出来看了一下,没想到忘记放回卡包里了。   “那个,我忘了带医疗卡……”林初还没说完就被护士打断了。   护士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回去拿。”   碰了一鼻子灰的林初只能讪讪地退回去。这时候回去拿又要花很长时间,林初发了个短信给应云清,问她还在不在宿舍。   应云清直接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我刚到教室呢,过会儿准备上课了。有什么事?”   林初只好不好意思地说了一下自己把医疗卡落在房间里没带,既然应云清不在宿舍就不麻烦她了。   “哎呀,你这丢三落四的,我看我出门的时候乔青苏还在,你问问她吧。”应云清告诉林初。   林初赶紧给乔青苏打电话。   “我是还在宿舍,不过马上也得出门上课了,可能没办法帮你送去啊。”乔青苏抱歉地说。   林初赶紧说:“没事没事。这样吧,我房间门没锁,你帮我把医疗卡拿出来,我再找个人帮我送,你出门的时候把卡给他就好了。”   林初第一个想到的是陆景泽,可惜他早上也有课。“你问问楚彦嘛,他今早没课。”陆景泽建议道。   要不要给楚彦打电话呢?林初内心有点纠结。自从上回陆景泽生日后,林初就没再和楚彦见过面,电话都没打过,只是偶尔回过几个短信。林初也不知道楚彦是怎么想的,也不太清楚自己是怎么想的。   楚彦这个人,长相好,身材好,学习好,才艺好。各方面都挺好的,也非常受欢迎。而林初自己,虽然各方面也还不错,但是总觉得这么优秀的资源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当初在四川遇到楚彦是缘分,能和楚彦成为好朋友已经是林初没想到的了。再经历过罗宇天那段感情,林初在面对有好感的人时,是很谨慎的。   此刻也容不得林初想太多了,最后还是决定给楚彦打个电话。   “喂……”可能是刚刚睡醒,楚彦在电话里的声音显得有点慵懒,把林初都给电到了。   平复了一下心情,林初赶紧问:“那个,你现在有空吗?”   “嗯,怎么啦?需要帮忙吗?”楚彦听到是林初的声音,马上就清醒了过来,问道。   林初把事情跟他说了一遍,他马上就同意了,说:“你让乔青苏把卡送出来,我马上去7楼门口等着。”   “太谢谢了!”林初感激地连连道谢。   楚彦温柔地回道:“没关系,反正我今天早上没课。”   等待的过程是漫长的,林初坐在医院外面的长椅上等楚彦过来,吹了一会儿风又开始头疼了,昏昏欲睡。突然感觉额头被人摸了一下,抬头一看,是楚彦来了。   楚彦站在林初面前,担忧地看着她,把医疗卡递给林初,说:“赶紧进去看病吧,额头挺烫的。”   “嗯,谢谢你了,你也赶紧回去吧。”林初站起来说。   楚彦笑着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来,对林初说:“没事,我在这里陪你吧,我都带了书出来看。”   于是在楚彦的陪伴下,林初挂好了号,进去看病了。礼貌地敲敲门,在听到医生的“进来”后,林初才开门走进了门诊室。   坐在桌前的男医生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态度倒是和客气地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林初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男医生一边听一边在病历卡上记录着。然后拿测耳温的机器给林初测了一下,果然还是38度。接着又给林初量了下血压,没有问题。   “嗯,没事,就是病毒性感冒引起的发烧,给你开点退烧药和感冒药,多喝热水,注意保暖就可以了。”男医生说。   “好的,谢谢医生。”   从门诊室出来后,就看到楚彦坐在等候区看着书,林初嘴角忍不住翘起了一个小小的弧度,走到他旁边坐下。   “怎么样?没事吧?”楚彦把书合上,关心地问。   林初摇摇头,说:“没事,等下拿点退烧药和感冒药就行了。”   “那就好。”楚彦松了一口气,笑着说。刚说完,柜台的护士就喊了林初的名字。   年轻的护士还是冷淡地把两板药和林初的医疗卡学生卡放在窗口,说:“感冒药一天三次,饭后吃。退烧药先吃一粒,四个小时候温度降下去了就不用吃了,没降就再吃一粒。30块钱。”尔雅大学在基础设施方面给学生很多补贴,食堂吃饭的价格就不贵,看病更是只要有医疗卡就是30块。   林初乖乖地递给护士30块钱,把药装好,在楚彦的陪伴下离开了。两个人在车站沉默地等公交车,都不开口说话。   最后还是楚彦忍不住先开口了:“我是说昨天戏剧社没看见你,怎么突然就生病了。”   “我从小怕冷,前两天降温了,一没注意就冷到了。”对于这点,林初也非常无语。   楚彦摇摇头,说:“看来是体质不好,还是要多锻炼啊。下回跟我去打篮球好了。”说完调皮地朝林初眨眨眼。   林初被逗乐了,白了楚彦一眼,说:“你让我这个身高的去打篮球吗?”林初小学时候其实是打过篮球的,当时她可喜欢篮球这项运动,吃完晚饭就跑出去打篮球。不仅和男生在一起拼抢,还曾经被初中的学长夸过投篮准呢。只是上初中后,永远坐在前两排的林初被自己的身高深深伤害了,再没有去打过球了。   “正好多跳跳可以长高啊。”楚彦非常不靠谱地说。   一说上话两个人就停不下来了,在公交车上说了一路。最后楚彦还是说服了林初,让她以后没事就去跟他一起打打篮球。   “今天真的是谢谢你了,不然我还得再跑一趟。”要分开的时候,林初又道谢了一次。   楚彦笑着收下了林初的谢意,说:“为了报答我,回头再做点好吃的吧。上回的烧卖真的是非常好吃啊。”   林初也笑开了,“知道啦,等我病好了肯定会好好犒劳你的。你和陆景泽两个啊,真是喜欢吃。”   “哈哈,太好了。”楚彦高兴了,“行啦,回去吧。记得多喝热水,早点好起来,这次排练你不在感觉就不太对。到时候我们还要去练歌呢。”   “嗯嗯。”林初乖乖地点头。   正准备返回电梯的楚彦看到林初的表情,突然伸出手摸了摸林初的头。在林初反应过来之前,楚彦迅速地跑进了电梯,在电梯门关上前,跟林初挥了挥手。   林初迷迷糊糊地回了宿舍,把包放下,外套一脱,就往床上一趴。啊啊啊啊,刚刚楚彦干嘛啦!想到楚彦最后的动作,林初的心就砰砰地跳个不停。   还没等林初想些什么,手机先震动了一下。林初拿起来一看,是楚彦的短信,上面写着:别乱想,好好休息。顺其自然吧。   看着屏幕上的这行字,林初也释然了。是啊,现在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呢,顺其自然吧。      ☆、14 商业活动【捉虫】   晚上,林初的烧已经退的差不多了,躺了一下午,精神也还不错。应云清回来的时候给她带了面,在门外喊了她一声。   把被子一掀,从床上坐起来,梳了下乱七八糟的头发,林初就穿着睡裙出了房间。客厅里的人居然很齐,三个人都在客厅里。   “怎么觉得你们跟三堂会审一样。”林初开玩笑地说。   应云清把带回来的馄饨面放在餐桌上,招呼林初来坐:“来来来,咱们一边吃一边说。”   林初满脸疑问地坐了下来,看着应云清讨好地将面倒进林初平常吃饭的碗里,还拿好了筷子。   “什么情况啊这是?”林初忍不住问。   另外三个人也坐了下来,乔青苏说:“你先吃吧,一天没怎么吃东西了。”中午林初是吃的自己煮的白米粥,就着超市买来的榨菜笋丝。   林初确实有点饿,也只好先吃几口面。学校这家面馆的面做的挺好的,馄饨面更是店里的招牌。馄饨是珍珠小馄饨,馅小但是味道非常鲜美,薄薄的馄饨皮吃起来口感很好。手擀面滑爽劲道,面汤里面还加了紫菜和虾米,香气四溢。浓郁的香气勾得饥肠辘辘的林初更加饿了,赶紧先喝了一口汤,拿起筷子毫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其他三人都已经在食堂吃过饭了,就坐在旁边看着林初吃。被人围观吃饭的感觉实在是不太好,林初加快了速度,一口气吃了一半。   “行啦,你们要说什么就说吧。”差不多填饱了肚子,林初吃饭的速度就慢了很多。   应云清清了清嗓子,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学生会最近弄了个新生的公益活动。每组最多六个人,先要写一份策划交上来,然后自己准备东西,到时候要去一个大商场卖,收益除了成本,全部捐给福利机构。”   “哦……所以你们打算参加?”林初一听就知道了应云清的意图,不过她没有想到乔青苏和叶薇也想参加。   乔青苏解释道:“我是觉得这个活动还挺有意思的,到时候还会评奖什么的吧。”   “是啊,有种当老板的感觉,哈哈。”叶薇笑嘻嘻地说。   林初翻了个白眼,“还老板呢,最多是个摆地摊的摊主吧。”   “哎呀,不要这样打击我嘛。我们三个都参加啦,你也加入吧!”叶薇不管不顾地继续说。   林初想了想,反正没事,就参加玩玩吧,大学嘛,就是要多体验体验的,也就点头同意了。不过她问了一句:“那还差两个呢,打算找谁?”   “还没有想法,你要是有推荐的最好。”应云清说。   等林初决定参加后,三人击掌欢呼,似乎完成了什么不可能的任务一样。林初满脸黑线地问:“什么鬼,我有那么难说话吗?”   “不是啦。小初,你没觉得你太宅了吗?”乔青苏说,“除了上课和两个社团,你就没怎么参加过别的活动。我们也是担心你这次也不想参加。”   好像确实是这样,林初歪着脑袋回想了一下,自己平时很少去关注除了学习和社团之外的事情了。文渊阁也组织过几次“破冰”活动,林初都没去参加。其实也不是故意的,主要是林初压根不知道,等活动结束了林初才听说有这么个活动。   “好吧,回头要是有什么活动你们也通知我一下吧。我咋觉得我消息这么不灵通呢。”林初对三人说。   这件事情说完了,应云清突然换了个十分八卦的表情,问林初:“今天楚彦给你送的医疗卡啊?”   林初看了透露信息的乔青苏一眼,对方摊摊手,也是一脸的八卦。“是啊,怎么了?”林初说,“本来说找陆景泽的,结果他有课,然后就找了楚彦。”   “啧啧啧,他对你可好啦,”乔青苏挤眉弄眼地说,“特别担心地问我你怎么样了。”   叶薇也在旁边凑热闹:“你俩打算啥时候公开啊?”   林初喝完碗里最后一口面汤,不管旁边的八卦三人组,慢丝慢悠的说:“我和楚彦还什么好吧,你们三个也太着急了吧。”   “哟哟哟,还没什么呢。今天楚彦的表现很明显了吧,肯定是对你有意思啦。”应云清一副“我都清楚”的样子。   林初白了应云清一眼,突然想起了那个玫瑰花男,赶紧转移话题问应云清:“送你玫瑰花的那个男的呢?藏得这么好,都不跟我们说下。”   一提到玫瑰花男,另外两个人也立刻追问:“是啊是啊,至少让我们知道下是哪个系的吧!”   “好吧好吧,”应云清看枪口转向了她,怒瞪了林初一眼,“他也是住文渊的啦,大一学化学的吧,叫唐谦。”   林初看了眼应云清甜蜜中带点羞涩的小表情,说:“名字还不错啊。看你这表情,也是快嫁出去了吧?”   “哈哈哈,太好了,我们宿舍总算不只是我一个人脱团了!”叶薇非常高兴,自从她脱团后,其他三人天天黑她,让她苦不堪言。   乔青苏叹了一口气,哀怨地说:“哎,看来以后我们宿舍只有我一个单身汪了。”   商业小组还差两个名额,林初问了赵潇,得到同意后,给应云清推荐了他。另外一个名额确实自己主动找到了应云清。   “你们组还有一个名额吧,留给我。”室内自习室里,许朔走过来不客气地对应云清说。   应云清摸不着头脑地问了一句:“啊?”   许朔有点不耐烦,但是为了名额还是多说了一句:“那个商业活动。”   “噢噢,是啊,”应云清反应过来了,“你要参加我们组?”许朔这人经常和楚彦陆景泽混在一起,应云清和他也算是比较熟,不过她没想到许朔要来参加自己的小组。   “嗯,你同意不同意?”许朔问。   应云清犹豫了一下,回复说:“我问下我们组另外几个人吧,回头再给你答复。”   对于许朔的毛遂自荐,死对头赵潇直接炸了:“不行!有我没他,有他没我!”   另一个自习室里,坐在赵潇对面的楚彦对情绪激动的赵潇说:“不至于吧,你俩这么大仇?”   “哈哈哈,我倒是觉得他俩是欢喜冤家。”林初在一旁肚子都要笑痛了。   赵潇狠狠地瞪了林初一眼,转过头对应云清说:“许朔就是个神经病好吧,千万别加他。”   本来应云清看赵潇反应这么强烈,就拒绝了许朔。可是许朔居然没有放弃,还去单独找了最不同意他加入的赵潇。不知道两人说了些什么,谈话完后赵潇居然同意了许朔加入这一组。   “算了,我不和他计较。”赵潇如是说。   于是满员的商业小组开始了第一次组内会议。组长应云清提议给到时候商场的摊位取一个名字,组内众人纷纷提议。   “不如叫文渊六才子吧,反正我们都住文渊。”叶薇的提议遭到了其他人的强烈反对。   许朔更是毒舌地评论:“你的审美太可怕了。”   应云清也提出自己的意见:“叫飞跃未来怎么样?”   “不要不要,太奇怪了。”刚刚被否决的叶薇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林初觉得这样乱取名字实在是不太靠谱,说:“不如我们来想想我们要卖什么,再考虑叫什么名字吧。”   赵潇也赞同地说:“没错。我觉得我们可以卖手工制作的东西,成本会低很多。”   “手工做什么呢?我是比较笨手笨脚的,什么都不会做。”乔青苏说。   应云清想了想说:“不如买点牛皮做手工的钱包或者手提包吧。”   “不行,牛皮的成本也不低,而且你们有谁会做吗?”许朔反对道,“我之前看过别人做,一个小包至少要花费六个小时的时间,我们也没那么多时间做吧。”   应云清想想也是,很多手工制品都很耗时间,他们除了上课还要参加社团,空闲的时间本来就不多。“那到底做什么呢?”她纠结地问。   大家也都沉默了,各自思考起来。突然,林初想到了一个又不耗时间成本又低的好想法:“不如我们卖点心吧?烤点蛋挞啊什么的,或者中式点心也可以。我和赵潇都是会做的,小清也会做。”   “这个提议不错啊!”应云清眼前一亮,赞同道。   大家也都觉得不错,不过泼冷水专业户许朔还是说了:“你们先去问清楚可不可以卖吃的吧。”   等应云清从学生会那里问到可以卖食物之后,大家都决定就用这个方案了。于是又要开始讨论摊位名字了。   “吃货联盟?”最不靠谱的叶薇还是最先提名的一个,还是遭到了大家的镇压。   “小食代?”乔青苏大概是被某部电影荼毒了。   “点心堂?”   林初突然想起自己听的一首歌,歌名看起来就非常甜美的样子,“我最近听了首歌,叫Vanilla Twilight,中文翻译出来是香草黎明,虽然不太有卖食物的感觉,但是还挺好听的。”   “香草……黎明。”应云清念了念,也觉得不错,“还挺文艺的啊,不过起码有个香草,和卖食物也沾边。”   在听到无数不靠谱的名字后,这个简单又挺优美的名字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赞赏。   “行了行了,就这个吧。”最挑剔的许朔最终也妥协了。   应云清开心地做会议总结:“非常好,我们的摊位以后就叫香草黎明啦,大家一起加油!”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扑的不要不要的。。心塞   ☆、15 凌晨背书   “学妹啊,来音乐室啊,排练你俩的歌。”陆景泽给林初打电话说。   自从李萱选了林初和楚彦唱公演主题曲后,他俩一直没空同时排练,主题曲的词曲都已经发到了他们的手上,还有陆景泽自己唱的demo也发给了他们。   林初在第一次听到陆景泽唱这首歌的时候,感觉和之前再KTV听陆景泽唱歌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头一回,林初真切地感觉到了陆景泽身上的文艺气息。曲子非常清新优美,词也写很棒,林初在房间里试唱了好几次,觉得很好听。   拿着打印好的歌词,林初很快到达了楼下的音乐室。楚彦还没来,只有陆景泽一个人坐在钢琴前看谱子。他今天不像平时那么不修边幅,永远穿着破洞白T,而是穿了件淡蓝色的休闲衬衫,显得很有气质。   “来啦,快来坐。”一开口就破坏了自己的文艺青年气质,陆景泽开开心心地招呼林初过去坐,“自己练的怎么样啊?”   林初搬了个椅子坐到钢琴边上,回答道:“还好吧,唱差不多都会了,只是还没和楚彦一起合唱过。”   “行,那在楚彦来之前你先唱一遍你的部分吧,我给你伴奏。”陆景泽说着就弹起了前奏,林初也赶紧看向还没背熟的歌词。   “掠过青色森林的风,来自蔚蓝天空。”第一句是林初的,接下来该是楚彦唱的了,本来林初想自己哼过去算了,但是陆景泽却接着唱了起来:“仿若最初无暇的梦,流淌在时光中。”   “坎坷的追梦之路,布满我们的足迹。”林初唱。   “不变的信仰之途,点缀我们的回忆。”陆景泽唱完就停了下来,对林初笑笑,“唱得不错啊,前面的大概就是这样了。”   突然从门口传来一个声音:“你也唱的挺好啊。”是楚彦来了。其实他来了有一会儿了,只不过听到两个人已经开始唱了,就在门口静静地等了一会儿。   “你干嘛不自己唱?”楚彦走过来,也搬了个椅子坐到陆景泽的另一边问。   陆景泽一脸不在意的样子说:“一心一意弹琴咯。再说这不是给你创造机会嘛!”说完冲着楚彦坏笑。   “咳咳,好吧。我们开始练吧。”楚彦有点尴尬地清了清嗓子,说。林初赶紧点头,不让陆景泽这个八卦的人继续说下去。   陆景泽不满地瞪了楚彦一眼,似乎在怪他打断了自己的八卦兴致。不过他还是重新弹起伴奏,让林初和楚彦两人来试着合唱一次。   林初和楚彦单独的部分都唱的不错,音准节奏方面都没有问题。到副歌要合唱的时候,两个人的声音一高一低,很是和谐。   “今天我们书写的诗篇,会成为历史长河里的一页。这段彼此分享的岁月,将永不凋谢。”   “守着我们曾经的诺言,珍惜今天,憧憬明天。带着我们心中的希望,乘风破浪,追寻曙光。”   副歌唱完,是最后结尾的一段。这段是楚彦先唱:“再一度回到,最初的梦想。”   “梦延续的路,交给时光叙述。”林初轻声地唱出结尾。   陆景泽在钢琴上最后敲出几个音符,结束了这首歌。“不错不错,你们俩第一次合作能唱成这样很好了。不过下次排练的时候记得要背熟歌词。”   三人又练习了几遍,陆景泽陆续挑出了一些问题,林初和楚彦虚心地接受了。排练完毕后,准备离开的时候,陆景泽突然问了一句:“小学妹,你明天过生日吧?”   “嗯啊,你怎么知道的?”林初自己并没有在外面说过自己的生日是什么时候,所以她很奇怪陆景泽怎么知道。   陆景泽笑着说:“我自然是有我的途经啦,别问别问,明天等着收礼物就好。”   “呃,好吧,那就先谢谢你了。”林初只得停止询问。旁边的楚彦若有所思地看了林初一眼,没有说话。   晚上,林初正在房间里写作业,应云清过来窜门。   “明天有什么计划没,亲爱的小初初。”应云清故意的变声把林初恶心得鸡皮疙瘩掉一地。   林初赶紧爬上床远离应云清,说:“没计划,就这么过呗。”前世的林初在工作后,就再也没过过几个正经的生日,全是自己随便在外面吃一顿好的,路过蛋糕点的时候买个小蛋糕吃就行了。   “这么无趣啊,明天可是你正式十八岁的日子啊!成人礼可不能过的这么简单。”应云清激动地扑到了林初身上,“不如明天我给你做顿好吃的吧。”   林初倒是很喜欢这个建议,连忙点头:“那可是太好了!我就等着吃了哈!”   等应云清掐了几把林初的脸离开后,林初的手机响了。扑过去一看,原来是楚彦的短信。   “我在自习室背书,你要来吗?”林初看了这条短信好几遍,试图从短信里理解楚彦的意图。平时楚彦只会在自习室“偶遇”林初,从来不会主动邀请林初去自习。想了半天,林初只能认为大概是和明天自己过生日有关系。   怀着期待的心情,林初揣着自己的作业去了自习室。楚彦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书。林初拉开楚彦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   楚彦面带微笑,轻声说:“我明天要考试,今晚得加油背书了。”   “啊,这样啊,那你明天考试加油哦。”林初鼓励道,“等会我帮你抽背吧哈哈,我会很严格的。”   楚彦点头,“好啊,先做作业吧,我还要看一会儿。”   头一回,林初和楚彦单独在自习室自习,旁边少了对楚彦关怀备至的许朔和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赵潇。林初有点无法专心写作业,写几道题就偷偷抬起头看楚彦一眼。楚彦倒是很镇定,认认真真地背着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自习室的人越来越少。楚彦突然从密密麻麻的教课书上抬起头,对林初说:“我们出去走走吧,坐的有点累了。”   林初的作业已经写完了,正在无聊地预习明天的课程,听到这个提议立刻同意了。   两个人一起出了自习室,在小路上慢慢地走。本来想去附近的小花园,结果一靠近就看到已经被一对正在接吻的小情侣占据了。   “大晚上的校园里处处是野鸳鸯啊。”林初摇着头叹道。   楚彦被林初的这句话逗笑了,说:“不如我们去17栋的天台吧,那里一般没什么人。”   于是两人就转道回了17栋,乘着电梯到了顶楼,又爬了一层楼梯,到了天台。天台上果然没有人,四周被高高的围墙拦住,有一个可以坐的长椅。今天晚上的天气很不错,万里无云,一轮弯弯的月亮挂在天上,旁边点缀着几颗亮晶晶的星星。   林初先坐了下来,楚彦却没有坐,靠在一旁的围墙上站着。他把背了一晚上的书丢给林初,说:“来,抽背吧,我都背熟了。”   之前林初不好意思看楚彦在背什么,这回她看着楚彦的参考书的封面乐了,原来楚彦背了一晚上的英语。   “哈哈,这可是我的强项,太严格了不要怪我哦。”林初调皮地挑了挑眉说。   楚彦温柔地笑笑,“没关系,越严格越好啊。”   林初这个小坏蛋专门抽复杂的单词让楚彦背,不过能考上尔雅的都不是普通人,楚彦每一个都能背出来。   “很厉害嘛。”林初伸出一个大拇指表扬道。   楚彦笑着收下了表扬,趁林初盯着书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手表,离12点还差五分钟。听见林初又问了一个单词,他赶紧放下手把单词拼出来。   五,四,三,二,一。楚彦在心里默数,等到手表的秒针移到12的位置。为了校准时间,楚彦还专门对着电脑的时间调整的。   “生日快乐!”林初还在认真地看着英语书,丝毫不知道日期已经变成了自己的生日那天。楚彦对着一脸惊愕的林初温柔地说:“恭喜你成年了。”   “……谢谢。”林初脸有点红。她总算清楚地明白楚彦为什么晚上要喊自己出来自习了,虽然之前也有一点预感,但是真正成为现实的时候,林初的心情还是很激动的。   楚彦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信封递给林初:“生日礼物,回去再打开看吧。不要嫌弃啊。”   “不会不会。”林初接过信封,仔细地看了一会儿。信封是纯白的,小小的一个,似乎是楚彦亲手折的。上面写了三个字:致林初。   这时候,林初的手机也不停地响了起来,一打开看好几条短信。有应云清的、陆景泽的、乔青苏的,还有赵潇的。应云清还在短信里问林初跑哪里去了,怎么不在宿舍。   看完回完短信,林初突然回过头问:“所以你明天真要考试吗?”   “是啊,”楚彦无奈地笑,“也是真的要背书的。”   林初笑着举起手中的英语书,说:“那就继续背吧。”   这一背,就背到凌晨四点。林初坐在长椅上困得都有点睁不开眼了,楚彦催了她好几次让她去睡觉,她就是不走。   “好了,这真的是最后一页了。”楚彦对林初说,林初点点头,接过书抽几个单词让楚彦背。   楚彦的精神还不错,考前通宵背书已经不是头一次了,只是这次他有点懊恼连累了林初。本来只是想抢在所有人之前跟林初当面说句生日快乐,没想到林初非要陪他背完所有的单词。   “很好,总算背完啦!”林初把英语书往身边一拍,想要站起来,却因为困顿而没有力气。   楚彦走到林初的正前方,向她伸出右手。林初也伸出手握住,被楚彦一把拉了起来。楚彦的力气有点大,林初直接被他拉到了自己的怀里。   “辛苦你了,生日快乐。”楚彦在林初的耳边轻声说。   ☆、16 摆摊卖吃   商业慈善活动的第一轮需要写的策划,由组长应云清和校刊编辑叶薇搞定了。林初和赵潇负责制定当日出售的食物种类,林初想中式点心这边的,赵潇想西点。   “不用想很多种,有几种就可以了,主要是要卖相好。”组长应云清如此指示道。   林初思考了很久,当日要摆摊的地方是在商场一层的中央空地,酥皮的点心吃起来容易掉皮,都从名单上划掉了。最好是准备可以存放时间久一点的食物,因为他们组没有大型的保温设备。还有就是制作过程不能太复杂,当时没有足够的时间给自己准备复杂的吃食。于是林初就将菜单上的主要菜色定为糕类。   桂花糕是一种很容易制作的点心,只需要蒸笼就可以制作了。将糯米粉、面粉、砂糖、糖桂花和水适量调成糊状,在蒸笼里蒸十五分钟,再包上湿纱布揉捏,就可以放入容器里了。   吃着林初新鲜出炉的桂花糕,应云清满足地说:“很不错,就是要这样既好吃又好看的糕点。”   林初点点头,“我还打算做芋头糕和萝卜糕,不做煎的,就蒸熟,清淡一点,也简单一点。还有一种绿豆凉糕,可能需要提前做好,先冷藏。”   “对了,我和赵潇一起去找了烹饪社的负责老师,她同意借给我们蒸笼和烤箱,还给了我们一个小冰箱。”应云清高兴地说,“不过要完完整整地还回去,坏了就得我们赔。”   林初笑了:“有冰箱那是更好了,很多点心需要保鲜,也可以用来降温。至于锅和电磁炉就直接拿宿舍的吧。”   赵潇那边进行地也很顺利,从烹饪社那里捞来一个小冰箱后,他设定的菜单是巧克力曲奇,海绵蛋糕和酸奶布丁。   “还可以准备一点水果,大家一起做各种口味布丁,很好玩的。”赵潇提议道。   在众人品尝完林初和赵潇准备的所有样品后,两人又商量了一下,加了个寿司。   “寿司可以大家晚上一起来做,然后放冰箱冷藏。”应云清说。   活动前一天晚上,应云清专门找烹饪社的老师借了个大厨房,小组的六个人加上来蹭吃蹭喝的楚彦、陆景泽和王召三人围成一团,一起制作寿司和布丁。他们为寿司准备了三种馅,蟹棒、黄瓜和鸡蛋,还有三种都包在一起的。应云清在煎鸡蛋,赵潇在煮寿司米,许朔在切黄瓜,楚彦负责用寿司帘卷寿司。乔青苏、叶薇、王召和陆景泽呢,就在旁边切水果,做水果布丁。   林初倒是在一旁煮自己的绿豆凉糕,看着那边笑闹着做寿司和布丁。楚彦还算比较有良心,做完之后还给林初喂了几个。   “啧啧啧,你可真是关心她啊。”吃的都堵不住陆景泽的嘴。   楚彦挑眉,又给林初递了一个寿司,说:“怎么,嫉妒啊?”   陆景泽推了旁边的许朔一把,说:“你吃醋没?”   没想到之前一直对楚彦有独占欲的许朔居然没接话,只是看了楚彦和林初一眼,继续默默地切着黄瓜。   “他最近倒是很少来找我了。”楚彦对林初说。   林初搅了搅锅里快要煮好的绿豆沙,“大概是想通了吧,不打算再纠缠了。”   “那你呢?考虑好没?”楚彦嘴角翘起一个微笑,问林初。   生日那天,林初凌晨才回去睡觉,实在是困得不行,就没拆开楚彦的信。等睡了一觉起来后,才拆了信看。楚彦的字写得很好看,整齐中带着一丝风骨,真是不像男生写的字。信内容倒是很正经,祝林初生日快乐,回忆了一下初见的情景,展望了一下未来。   信的最后,楚彦写道:“下周日有空吗?我买了海洋馆的票,两张,一起去吧。”林初想了想,这难道是约会吗?处于矜持,林初给楚彦回了条短信,说要考虑一下。   “明天周六,给你最后一天时间考虑哦。”楚彦笑着说。   第二天,学校专门租了车来,送参加活动的学生去商场,还要送各种货物设备过去。应云清作为学生会公关部的成员,利用各种渠道给组员们弄了一套服装,白色的底色,上面画了几个粉红色的小蛋糕,看起来非常可口。背后写着摊位的名字:香草黎明。   林初这一组被分到了繁花购物商场,是这个城市里比较大的购物商城,总共七层楼,上面五层,楼下有两层停车场。大巴车就把林初他们放在了停车场,所有设备都要靠他们自己搬上去。   两个男生负责搬小冰箱,应云清搬了烤箱,林初拎着电磁炉和锅,叶薇和乔青苏手上是大包小包的食材和设备,还有些纸质的容器和一个大托盘。   大早上商场里的商店都还没开门,整个商场只有尔雅的学生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把林初这一组带到自己的摊位,上面挂着写着摊位名字的牌子。   “好了,这里是你们的摊位。”工作人员指了指底下的电路,说,“这里是插座,电器都可以插在这里。”   赵潇和许朔赶紧把冰箱搬过去,插好电。林初也把手上的电磁炉放在桌上,电插好。   准备工作很多,每个人都忙忙碌碌地,等到全部完成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所有的食材都放置好了,应云清还设计了一张菜单,贴在了桌子上。时间还早,离商场开门还有半个小时。   “来准备开张了!”应云清一声令下,林初和赵潇开始制作自己点心了。叶薇和乔青苏也在旁边帮忙。许朔和应云清则是被赋予了间谍的任务,负责去偷窥别的小组卖什么东西。   没过多久,两个间谍回来了。应云清偷偷地对大家说:“我看有一个组也做食物,不过是烧烤。”   “在商场里做点简单的烤肠也就算了,居然还做烤肉,不怕把火警报警器弄响吗?”许朔撇撇嘴,吐槽道。   林初接着问:“还有呢?”   “其他就是些小饰品啊什么的,有卖手串、项链的,也有卖编织品的。居然还有批发了一些小商品来卖的,也不知道能卖出去不。”应云清回答,“旁边有一家卖鲜榨果汁和饮料的,大概生意会不错。”   10点30,商场开门了,零零散散的几个顾客进了商场。所有的小组都派人去宣传拉客了,把顾客吓了一跳,了解后才知道是尔雅大学在这里搞公益活动。   几个顾客逛来逛去,走到了香草黎明摊位前,看到散发着香气的点心,忍不住舔了舔嘴唇。一个白领打扮的中年男子走过来,要了一块芋头糕、一块萝卜糕还有一盒六个的寿司。   “谢谢惠顾,这是找给您的五块钱。”收银小妹叶薇甜甜地把零钱递给顾客。大家都高兴地互相击掌,总算是开张了!   林初这一组算是挺受欢迎的,因为早上很多人都是来商场里吃早餐的,香草黎明摊位里的食物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勾引来了无数顾客。   不过也有顾客问:“你们这里没有喝的啊?应该准备一点的。”   “抱歉,我们这里确实没有饮品。”应云清保持着完美的微笑回复,还顺便指了指那个卖饮料的摊子,“您可以去那边买饮料。”   那边饮料摊子还专门派人来感谢了一下他们,说是也会帮忙给客人推荐香草黎明,双赢嘛。   在客流量最大的中午来临之前,应云清先安排组员们轮流去吃午餐,这件商场里有很多快餐店。不过香草黎明本来就是卖吃的的,大部分人就是吃了几块糕点填填肚子就算了。   中午顾客最多的摊位是那家饮料店,络绎不绝的顾客排在那家摊位前面,等着买饮料带去吃饭。而那家烧烤店也有一些客户,但是不幸的是,他们的油烟实在是太重了,严重影响了周围的环境,被商场的工作人员严令禁止了,只能卖放在玻璃柜里的烤肠。   饮料店的人也很遵守承诺,给香草黎明招揽了不少顾客。林初和赵潇两位大厨忙得手忙脚乱的,总算应付了中午这一批客人。   下午的客流量又渐渐变少了,不过还是略有进账的。林初总算找了个机会歇着,去旁边的饮料店买了杯西瓜汁,坐在地上慢慢地喝着。   “哟,小学妹,这是累坏了啊?”抬头一看,陆景泽那副欠揍的笑脸又在眼前。   楚彦赶紧开口说:“我们下午没课,来给你们捧场。”   林初朝他笑笑,说:“好啊,不过不免单哦。”   陆景泽和楚彦站在摊位前看菜单,土豪陆毫不客气地点了好几种:“绿豆凉糕给我来一份,桂花糕也是,再来个酸奶布丁。”   吃完后,应云清交给了两个来捧场的一个任务:“你们俩端着这个托盘到处走走,去招揽客人吧。”   陆景泽不同意:“不行,我还要逛逛别的摊子呢!”   “算了,我去吧。”休息完了的林初看看也不需要自己再站在锅和蒸笼前了,就站起来说。   楚彦端着装满了点心和寿司的托盘,跟林初一起去商场里转悠了。林初负责拉客和收钱,楚彦就只负责端,两人分工合作,也卖出去了不少点心。   “明天几点钟去海洋馆?”在返程的路上,林初装作不经意地问。   楚彦惊喜地笑了,看着林初反问:“你同意了?”   “是啊。”林初的脸微微的红了。   楚彦也不揭穿,温柔地说:“下午两点,我在7楼门口等你。”   ☆、17 准备约会   楚彦在临走前,偷偷给了林初一个小挂坠,木制心形的。   “刚刚逛别的摊位看到的,送给你了。”楚彦还是微微笑着,对林初说。没人注意他们俩这个小角落,两人也乐得享受单独空间。   林初捏着小挂坠看了一会儿,说:“这个摊子不是还可以帮忙刻字吗?怎么不刻个字?”   楚彦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眼睛里似乎有星星在发光,“我等着你亲自在上面刻字啊。”   林初的脸又刷地红了。这个刻字自然不会是刻林初自己的名字了,而是另外两个字,某个人的名字。   “行了,你快回去吧。”林初把挂坠放进自己的包里,不好意思地赶人了。   楚彦叫上吃的不亦乐乎的陆景泽,转过头跟其他人告别,走出几步后,又朝林初挥挥手。   “我的天,你俩怎么还不公开啊?”应云清一边从冰箱里拿布丁出来,一边说,“都腻歪成这样了。”   林初翻了个白眼,手上包着抹布把蒸笼拿下来,反问道:“还说我,你那位唐某人呢?”   两个人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眼神,同时说:“总不能那么快就答应了吧。”   叶薇在一旁啃着桂花糕,对乔青苏说:“这两个女人太可怕了,就不能像我这么坦诚吗?”   “你那岂止坦诚,那是倒贴吧。”收银的许朔又开启了毒舌模式,把叶薇气个半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有了中午的经验,晚饭时候的一波客人大家都应付地很顺利,不再像中午那么手忙脚乱了。不过,倒是出了点小情况。   “我们的库存有点不够啊……”乔青苏看着空空荡荡的冰箱,无奈地摊手。由于客流量超出预估,布丁、寿司以及绿豆凉糕都已经全部卖空了,剩下的存货恐怕也撑不到晚上商场关门。   应云清倒是一点都不着急地说:“没事啦,看那边搭的台子,马上活动就快结束了,等下还会有领导讲话啊,评奖什么的,要不少时间。能卖空自然更好,还不浪费呢。”   她说的没错,等这一批客流离开后,主办方那边也开始收尾了。先是搞了几个评委到处看摊位,观察一下每个摊位卖的东西,再询问一下选择这些货物的原因以及目前的收益等。最后,主办方敲响了台子上的锣,宣布活动正式结束。   香草黎明准备的食物早就全部卖空了,应云清留下许朔和自己算账,大方地放其他人出去逛了一会儿。   “怎么样?我们最后赚了多少?”叶薇一回来就急急忙忙地问。   应云清故作玄虚地先摇摇头,然后忍不住自己的兴奋之情说:“5775!我们的成本都不到500呢!”确实,除了食材和纸质的容器,其他的厨具全部都是找烹饪社借的,大大地降低了成本。   结果也是很喜人的,香草黎明果然获了奖,还是三个金奖之一。另外两个获得金奖的是饮料摊和刻字的。   “太棒了!”小组的六个人一起上台领了奖,应云清站在中间举起奖杯,笑得无比开怀,其他五个人也激动地互相击掌。   收拾好所有设备,搬回学校来接他们的大巴上,公益活动算是告一段落了。车上,应云清和林初坐在一起。   应云清已经很疲劳了,但还是打起精神笑着问林初:“怎么样?还挺有意思的吧?”   “嗯,这段经历,我会一直记得的。”林初说完转过头去,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微微笑了。   在活动结束后,林初将要面临的就是楚彦的邀约了。除了林初生日那天晚上在天台的背书,两个人还从来没有单独出去过,想到这一点,林初就有点紧张。   上辈子林初和罗宇天在一起的时候,也出去约会过几次,但都是罗宇天一路上叽叽喳喳,林初纯粹就是听,去的几个地方也是罗宇天选的,林初全都是走马观花凑合过去的。   心情紧张的林初早上9点就起来了,没有因为前一天的忙碌而多睡一会儿。起床后吃了点东西,就开始在穿衣镜前试衣服。   她平时出校门的机会少,一般就是去上课和社团。上课的话,林初会稍微打扮一下,但也就是穿个什么休闲衬衫、长裤什么的。去社团那就完全是T恤热裤运动服乱着穿,戏剧社也就算了,烹饪社一不小心就溅油在身上,更不能穿什么好的。上辈子上班的地方要求穿正装,林初从来都是穿小西装和西裤,套裙都穿的少。   这回,为了和楚彦的约会,林初把她压箱底的几条连衣裙拿出来了,一条一条地试。总说女人的衣柜里总是缺一件衣服,说的确实没错。试完了所有裙子的林初,觉得每条都不合适。   “哎。”林初一屁股坐在床上,叹了口气。   中午林初也没出门,就在宿舍里随便做了个香菇滑鸡面,也分了在宿舍的应云清一口。   应云清对林初那可是了如指掌,一看林初的表情就知道她有心事,问:“怎么啦?出什么事情了吗?”   林初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地说:“我今天有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出门,你觉得我该穿什么呢?”   应云清内心的八卦之火瞬间就被点亮了,赶紧搬着椅子坐到林初旁边,挤眉弄眼地问:“和谁出门啊?楚彦吗?”   “嗯……哎呀,你赶紧给我出个主意吧。”林初也顾不上应云清那副八卦的样子了。应云清从小就会打扮,穿着的问题问她绝对没错。   在应云清的催促下,林初三口两口就把面条吃完了,带着应云清回房间继续试衣服了。应云清先看了看林初的那几条裙子,一边翻一边说:“你这几条裙子也太保守了吧!”   林初怒瞪了她一眼,把裙子抢过来说:“怎么?不行啊?”   “哎呀,就这条蓝色的吧,比较衬你的皮肤。”应云清挑中了其中一条,催着林初试给她看。   林初的这条淡蓝色连衣裙还是林妈妈给她买的,这回是第一次穿。林初在卫生间里换完后,别别扭扭地出来了。   应云清一巴掌就拍在了林初的背上,恨铁不成钢地说:“腰板挺直了!挺胸收腹,头抬起来!”   林初不得不照做了。应云清在一旁摸了摸下巴,说:“还不错,等下画个淡妆就行了。”   “我怎么觉得看起来有点别扭呢?”其实林初这完全是心理问题,不管什么裙子都会觉得别捏,就是没穿习惯。   应云清赶紧转移话题,问:“鞋呢?高跟鞋总有吧?”   “非要穿高跟鞋啊?”林初有点不情不愿地把两双高跟鞋从抽屉里拿出来。   应云清满脸的无奈,“我的大小姐啊,你觉得你和楚彦身高差多少?而且穿裙子哪里能不穿高跟鞋呢!”说完看了看那两双高跟鞋,嫌弃地说,“就两双啊?”   林初羞愧地点点头,就这两双还是林妈妈硬塞给她的,说是怕学校有活动需要,才说服林初带过来的。两双高跟鞋一双黑色粗跟,一双灰色细跟。   应大女王看了半天,把那双灰色的高跟鞋递给她,说:“就这双吧,勉强配你的裙子。”   等林初换上高跟鞋,应云清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这套装束,满意地说:“还不错,就是要自信一点。自信的女人最美,知道不?”   “知道啦,行了行了,你回去吧,我化点妆先。”林初赶紧把应云清推出门。应云清被推出去前喊道:“回来记得跟我汇报情况啊!”   楚彦在看到玻璃门的林初时,直接愣了一下。平时在他面前的林初,从来都是素面朝天,穿的虽然干净整洁,却都很简单。面前这个化了点淡妆,衣袂飘飘的林初,着实惊艳到她了。   “走吧。”林初提着一个小巧的白色手提包,也是林妈妈专门准备的。然而朴素的林初同学,出门从来都是背着书包或者是水饺包,手提包已经被闲置很久了,今天总算是有用武之地了。   楚彦笑着按了电梯的按钮,说:“今天很漂亮。”又让脸皮薄的林初脸红了一下。   公交车上,两人坐在一起,林初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幸好楚彦是个体贴的男人,跟林初说起来海洋馆的一些项目:“我们先参观海底隧道,然后3点可以去看海豚表演。”   “好的,在海洋馆里大概要呆多久啊?”林初问。   楚彦笑着回答:“想呆多久都可以,要是觉得无聊我们也可以提前出来。”   “啊,没有。我挺喜欢海洋馆的,多看看也挺好。”林初怕楚彦误会,赶紧解释道。   楚彦自然不会误会,他接着问:“晚上有事情吗?没事的话,逛完海洋馆在外面吃个饭吧。”   “好啊,你安排就好。”林初点点头,表示没有意见。   周末的海洋馆里人还挺多,都是些家长带着孩子来看动物,偶尔也有几对小情侣来约会。卖票的窗口那里排满了人,楚彦从口袋里拿出两张票,冲林初笑:“看我多有先见之明。”   被楚彦那明媚的笑容闪花了眼的林初也回了他一个傻傻的笑容。   ☆、18 表明心意   在进海洋馆之前,楚彦在门口给两个人各买了一瓶水。林初挑了一瓶维他命水,楚彦自己拿了一瓶矿泉水。   “以前有来过这里吗?”楚彦问。两人正在走海底隧道,左方右方上方全都是玻璃,似乎那些鱼就在人的面前。   林初伸出手,摸了摸旁边的玻璃,一条小鲨鱼正好游了过来,把她吓了一跳。“没有呢,这个城市我就只逛过尔雅那片区,还有几个购物商城,其他的什么景点都没去过。”   楚彦摇摇头,伸出食指戳了戳林初的脑门,惹得林初怒瞪了他一眼。“你啊,就是太宅了。算了,回头我带你到处去玩玩好了。”   热带鱼馆深深地吸引住了林初的目光,五彩缤纷的热带鱼从林初的眼前游过,林初总是忍不住伸手去摸,似乎真能摸到那些活泼的鱼儿。   楚彦抬起手腕看了一眼表,对林初说:“快到3点了,我们去海豚表演那里占位置吧。”   林初点点头,拉着楚彦赶紧顺着路标往海豚馆那边走。一路上看到许多带着小朋友的家长也在往那个方向去,两人走的更快了。   “还好,我们来的算早,不然连位置都没有了。”等林初和楚彦到海豚馆的时候,已经只剩下最后一排的几个座位了,两人赶紧坐下来。   水池里的两只海豚在饲养员的指挥下跳出跳进,钻圈顶球,收获了观众们的热烈掌声。   林初也看的津津有味,激动地鼓掌欢呼。楚彦在一旁看看海豚,又转过头来看看林初,嘴角一直挂着微笑。   “喝口水吧。”楚彦看林初兴奋的样子,把她丢在一旁的水递给她。林初抽空给了他一个微笑,又继续转过头看萌萌的海豚表演,让楚彦哭笑不得。   好不容易海豚表演结束了,在出去的路上,林初一路都叽叽喳喳地说那两只海豚多么可爱,让楚彦喜乐交加。高兴的是林初在海洋馆过的很开心,无奈的是开心的原因不是他,这可真让人纠结啊。   接下来两人又逛了几个馆,看了无数的海洋生物,还帮好几批人拍了合照。   “谢谢你啦,小姑娘。”一口台湾腔的大妈拍拍林初的肩膀,说,“需要我帮你和你男朋友拍一张吗?”   林初赶紧婉拒:“不用了不用了。”   大妈笑容满面地说:“哎呀,你们俩很般配啊。”   林初红着脸没接话,楚彦笑着回答大妈:“谢谢你了阿姨,既然照片拍好了,我们就先走了。”说完揽着林初的肩膀离开了。   休息处的长椅上坐着两个人,楚彦去旁边的小商店买了两个甜筒,递给了林初一个。   “刚刚……”楚彦拿着自己的甜筒,看着已经开吃的林初说,“怎么不反驳?”   林初僵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装傻:“反驳什么啊?”   “反驳我不是你男朋友啊。”这回林初知道楚彦是故意的了,非要问到底。   林初悄悄地瞄了楚彦一眼,又赶紧低下头,说:“又不认识,说那么多干嘛。”   楚彦很识相地转移了话题,让林初松了一口气。其实楚彦心里也在考虑到底要什么时候摊牌,把一切都说清楚。但他有时候看林初惊慌失措的表情,会觉得非常可爱,又让他忍不住想多看看,于是总是去逗弄她。   大概,自己是有点恶趣味吧,楚彦默默地想。   海洋馆逛完后,也该是吃晚餐的时候了。林初问楚彦:“我们去哪里吃饭啊?”   楚彦微微一笑,回答道:“我有个朋友,开了家私房菜,去那里吃吧。”   “私房菜?这么高级?”林初瞪大眼睛,“你还有朋友在外面开店啊?”   “你应该也知道,”楚彦对林初说,“就是最近在追应云清的那个,唐谦。他家里给他置的产业,他只是偶尔去视察一下。”说着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卡,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林初,“看,我有会员卡。”   林初忍不住笑了,“好吧,那今天就奢侈一回好了。”   唐谦家的私房菜馆离海洋馆不是很远,坐了三站公交就到了。楚彦带着林初进了一个古色古香的园子,牌匾上写着五味居。   “两个人,来一壶酸梅汤。”楚彦熟练地对领着他们坐下的服务员说。服务员点点头,问了两人能不能吃辣,有什么禁忌后就离开了。   林初若有所思地问:“这是那种不能点菜的菜馆吧?全由大厨决定每天有什么菜的那种?”   “没错,”楚彦点点头,“这家是按照人数来定菜谱的,上什么菜就得吃什么菜。”   没过一会儿,服务员就端着一壶酸梅汤来了。楚彦立刻给林初倒了一杯,说:“尝尝他家熬的酸梅汤,特制的配方,清热解渴又开胃,我每次来都喝这个。”   林初半信半疑地喝了一口,马上就明白了楚彦的心情。这和林初平时喝过的瓶装饮料酸梅汤完全不一样,入口有一丝苦味,但之后的回甘让人心旷神怡。林初一口气喝掉了大半杯,吓得楚彦赶紧制止她:“慢点喝,慢点喝,一口气喝这么多不好。”   菜上的也挺快的,服务员放下菜就走,害的楚彦得客串一回解说员,给林初介绍每个菜。他们两个人,总共上了四道菜,分量都比较少,合适两个人吃。饭是玉米碎、小米和大米一起放在陶碗里蒸熟的,香气四溢,又有营养。   “这道是梨炒鸡,顾名思义,里面是鸡胸脯肉和雪梨。”楚彦给林初夹了一片鸡肉,刚入口,雪梨的甜美完全融入的鸡肉里,美得林初眯起了眼。   楚彦被林初的小表情逗笑了,赶紧又夹了几片给她,“喜欢就多吃点。”   “这道呢?这道是什么?”林初吃了几口,视线就转向了第二道荤菜,她看出来这盘菜的主料是火腿,自己喜欢的。   楚彦一副很懂的样子,慢慢地开口说:“这道是黄芽菜煨火腿,经典的淮扬菜。用的是品质上等的金华火腿,你肯定喜欢。”还没说完,林初的筷子就下去了。   “这道菠菜豆腐汤就不用介绍了,我最爱这种清淡的汤了。”林初给自己和楚彦都舀了一碗汤,细细地品尝。菠菜是林初最喜欢的蔬菜,她就爱那股清甜,永远吃不腻,就连麻辣香锅里都要点个菠菜。   楚彦笑着摇摇头,“这菜的名字可高雅了,叫“金镶白玉板,红嘴绿鹦哥”。”   “哈哈,”林初乐得直笑,“那个乾隆的故事吧,老板懂得挺多啊。”传说是乾隆微服私访下江南的时候在一个农家吃到的这道菜,农妇为了讨他欢心,说的这么个文艺的菜名。   最后一道是五味居自己烘制的笋脯,一碟只有几根,林初不好意思全吃了,还没尽兴就放下了筷子。楚彦也承她的情,干掉了剩下的几根笋脯。   林初满足地喝完杯子里最后一口酸梅汤,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楚彦看着她那副懒猫的样子,心里的满足满的快要溢出来了。   结完账,两个人离开了这间私房菜馆,去公交站等公交。   “今天玩得怎么样?”楚彦问,他今天的计划就到此为止了,剩下就要靠自己临场发挥了。   林初心满意足地笑着说:“非常好。”她的心情是非常好,在公交车上还慷慨地分给楚彦一只耳机,跟他分享自己平时听的音乐。   “你听英文歌比较多啊?”楚彦听了几首都是英文的,“果然是英语系的。”   林初点点头,“是啊,我比较喜欢。有没有发现我听的都是男生的歌,基本没有女生的。”   “发现了,还喜欢摇滚。”楚彦笑着说。   林初眼睛亮闪闪地跟楚彦科普她喜欢的摇滚乐队,说了一路。从Beatles到Coldplay,从Maroon 5到Fall Out Boy,一边说一边把手机里的歌调到那个乐队的经典歌曲。楚彦也耐心地担当倾听者,时不时应两声。   “不好意思啊,一开头就停不下来。”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林初挠挠头,觉得自己是不是话太多了。   楚彦温柔地笑笑,“没事啦,能多理解你一点很好啊。”这句话又让林初不好意思了起来。   楚彦觉得火候差不多了,这走着走着都要到宿舍了,必须得开口了。于是他停下了脚步,看着林初的眼睛,认真的说:“林初。”   林初也停了下来,意识到马上要发生什么了,她也认认真真地看着楚彦,等着他开口。   “我喜欢你。”楚彦总算把这句话说出口了,“考虑一下,做我女朋友吧?”说完,楚彦紧张地看着林初,等待着她的答复。虽然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楚彦很肯定林初对自己绝对是有好感的,但是当自己真的当面表白时,还是很紧张的。   林初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绽放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好啊,我同意了。”     为何不同意呢?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在一起啦!撒花!*★,°*:.☆\( ̄▽ ̄)/$:*.°★* 。   ☆、19 促膝夜谈   刚一回来宿舍,听到动静的应云清就跑进了林初房里,眨着亮闪闪的眼睛打算听八卦。   “你们回来的蛮早的嘛!楚彦居然没安排晚上的活动?”应云清不满地说。在她的想象中,楚彦应该带着林初去赏赏夜景,表表白,大半夜都不回来那种。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真是太不满足自己那颗燃烧着熊熊八卦之火的心。   林初白了她一眼:“你也太着急了吧!好歹让我先洗个澡吧。”   应云清挥挥手,“去吧去吧,我就在你这里等着了。”   林初洗完澡后,擦着头发出来,就看见应云清在给人发短信,脸上还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想起今晚吃饭的地方,林初决定先下手为强,一把拦住应云清,问:“跟谁发短信呢?你家谦谦啊?”   应云清听到这个称呼“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谦谦什么鬼?是啊,我是跟唐谦发短信。你都和楚彦出去约会了,还不准人家发个短信啊。”   “啧啧,不害臊。”林初笑着打趣道。   “行啦,不许转移话题。快给我汇报你们俩今天的约会!”应云清收起手机,正襟危坐。   林初一边拿着吹风机吹头发,一边把今天的行程给应云清汇报了一遍。应云清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听着,时不时问几个小问题。听完后,她意犹未尽地咂咂舌,说:“没给你送什么玫瑰花啊巧克力之类的?太不浪漫了。”   “是啊,没你家唐谦浪漫,一送就是99朵玫瑰花。”林初翻了个白眼,“说起来,今天晚上吃饭的那家私房菜馆,还是你家唐谦开的呢。”   应云清倒是不惊讶,她也听说过唐谦的家世,一个私房菜馆而已,指不定还要继承什么大公司呢。应云清没有当面问过唐谦他家到底什么情况,不过光是靠道听途说也知道绝对是个有钱人家,还不是普通的有钱。   反而林初有点担忧地看着应云清,说:“他这种霸道总裁家世,你真要跟他谈啊?说不准某天就有个贵妇人当街拦住你,把你带到什么咖啡厅,然后甩支票让你离开他家儿子什么的。”   这回换应云清翻白眼了,“你脑残电视剧小说看多了吧!哪有那么夸张。他也不是那种霸道总裁的人设好不好。再说,以后我也是要走向商界,出任CEO的人好不好。”   林初乐得直抖,“是是是,我们应大小姐以后绝对是富一代!”   应云清并不是太担心自己和唐谦的问题,从两人的相处上来看,唐谦并不是被惯坏的富二代。反而从唐谦的各种行事风格,能看出他的家庭一定是非常美满,有着良好的家教。唐谦的性格也很温和,懂得上进。他曾经对应云清说过不想依靠父母,而是要自己闯荡社会。反正要是他父母看不上我,就分了呗,应大小姐如是想。   等林初吹干头发,应云清突然提议道:“我今晚就睡你这里了,咱们好久没有躺床上聊天了。”小时候,应云清的爸妈非常忙,经常把应云清丢给林初爸妈,两个小朋友晚上就睡在一起,叽叽喳喳,惹得林初爸妈总是要喊好几次让她们睡觉。   躺在床上的两个人似乎也想起来小时候的事情,齐齐笑了出来。   “我们真的很久没这样了,”应云清说,“就是在上高中之后吧。忙学习,忙学生会的事情,你还忙着谈恋爱。”说完转过头看着林初,“楚彦真的比罗宇天好太多,你要好好珍惜啊。”   林初点点头,“我知道啊……不过这种事情还是要归时间说了算,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还说不定呢。不过他曾经说过顺其自然就好,我也同意这一点。”   “别的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你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你明显要开心许多。”应云清说。   林初想想,觉得确实是这样。当初和罗宇天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总是担当照顾对方的角色,为对方考虑未来,忍受他不合时宜的玩笑。而和楚彦认识的这么久,都是被楚彦照顾。楚彦的温柔和绅士,让自己感觉到被呵护被尊重的感觉,不会随便动手动脚,说话也不会让人尴尬。   “好啦,不谈男人的事情了。”应云清转移话题,“我最近在学生会忙这么久,觉得社会真的是挺黑暗的。”林初默默地听着,这是当然了,社会上形形□□的人,各种潜规则,现在在大学体验过的都是小case。   应云清叹了口气说,“人的理想啊,总是变得很快。小学时候我想当个作家,自由自在,想写就写。初中时候我又想当外交官,多么有气概。高中时候看了几本经济杂志,又想经商了。高考完后,又想成为一名新闻工作者,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进入学生会以后,我也不知道我怎么选了个公关部,觉得当公关也不错。”   其实,应云清从小的理想就是想要多赚钱,让家里的生活好起来。应云清的父亲是开黑车的,没有固定工作。母亲是清洁工,在大街上扫地的。从小,应云清家的生活就不是很好,但也算是温馨美满。直到有一次她的父亲在送客人的时候出了车祸,虽然本人只是受伤,但是客人却遇难了。为了赔偿,应云清家的生活就更加拮据了。从此以后,她就发誓一定要赚很多钱,让父母过上好生活。   “哈哈哈,你这也太没有定性了……”林初嘲笑道。   应云清幽怨地瞪了林初一眼,“怎么啦,我什么都想尝试一下不行啊!”   林初赶紧回答:“行行行,那公关呢?现在又不想当啦?”   “哎,”应云清叹了一口气,“难啊……你是不知道我们公关部的日子过的有多惨。总是要去拉赞助,打电话打得嗓子都哑了。”说着又想起了什么,气呼呼的,“上回为了租一个场地,还要专门请那边门房的人吃饭,沈依依被劝酒劝的吃完饭就吐了,还差点被咸猪手。”   林初同情地说:“哎,公关就是酒桌上谈交情。你们一定要小心啊,别出什么事。”   “是啊,所以我现在也有点迷茫,不知道未来要做什么。”应云清转过头问林初,“你呢?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初想了想上辈子去的外贸公司,生活单调乏味又疲劳,“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以后想做什么,我这个人也比较随遇而安。当然,最好还是能有钱开个小店,自己做老板。”   说到开店这个想法,林初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知道吗,我一直想开个书吧。里面摆满了书架,各种我自己淘来的书,放在上面给顾客免费看,只是不能带出去。然后店里以卖饮料点心挣钱,来看书的客人可以点一杯饮料几盘小点心,坐在店里就是一下午。想想就好开心啊!”   应云清倒是觉得林初的想法过于理想化了,“现在哪有那么多人有空坐店里看书,还一看一下午。而且万一人家就偷偷把书拿走了怎么办?或者把书损坏了呢?”   一针见血,林初有点丧气,又争辩道:“请个保安嘛,装个监视器什么的。”   “其实你这个想法也挺好的,”应云清不再继续打击林初,反而是鼓励道,“到时候可以开在大学旁边嘛。现在很多大学生喜欢坐在咖啡店里一边喝咖啡一边复习什么的,虽然比较装X,但也是流行趋势。”说着,总算露出了自己的狐狸尾巴,“到时候我也要入股!”   林初哭笑不得地看着笑得一脸狐狸样的应云清,说:“还早得很呢,先要把开店的成本挣到好不好!”   “等回头店开了,我要经常去蹭吃蹭喝蹭书看。”应云清憧憬地说,完全不管成本问题。   林初撇撇嘴,想想也觉得挺乐呵,跟着说:“到时候你要给我们店做宣传,利用你在公关部学到的东西,把我们店推广出去!”   当林初和应云清两个发小闺蜜在床上叽叽喳喳地讨论未来那个还不知道开不开得起来的小店时,楚彦和陆景泽也在一起聊天。   陆景泽是知道楚彦今天行程的,因为楚彦有问过他意见,虽然把他出的馊主意全都否决了。楚彦回去的时候还没打开宿舍门,就听见宿舍里传来的琴声。   “你又从哪里学来的大提琴?”楚彦满脸惊奇地问。和陆景泽相处了快三年,他很了解这个人,吃货、话唠、不靠谱,但偶尔又很文艺,钢琴弹得好,还会写歌。只是没想到,这货居然连大提琴都会。   陆景泽听见楚彦回来的声音,早已放下了琴杆,幽幽地说:“自学成才。”   楚彦简直要被这人的厚脸皮气笑了,“去交响乐团偷师了吧?”   陆景泽不理他,把大提琴收回琴盒里,转过头满脸八卦地问楚彦:“怎么样怎么样?今天约会顺利吗?牵手拥抱Kiss了吗?”   见楚彦一脸无语地摇摇头,陆景泽十分恨铁不成钢地戳楚彦的脑门:“你也太不争气了吧!”   “慢慢来嘛,这么急干嘛。”楚彦笑着摇摇头。   陆景泽气鼓鼓地说:“小学妹那么好,居然就被你这只大尾巴狼拐走了。”陆景泽想想就觉得不开心,小学妹长相好,性格好,厨艺好,哪哪都好。结果居然便宜了这个平日里最会招蜂引蝶的家伙,简直太不科学了。   “喂喂喂,我们好歹认识快三年了,”楚彦无力吐槽,“至于这么损我嘛?”   陆景泽毫不客气地说:“你要好好对她知道不!”说完捂着心口,一副伤心的样子,“我怎么有种嫁女儿的感觉呢?”   楚彦彻底被打败了,决定不再搭理这个脑子不太正常的人。   ☆、20 手撕绿茶   林初和楚彦在一起的消息,很快熟悉的朋友们都知道了。当然,基本上大家都是同一个想法:“你俩居然现在才在一起?难道不是在一起很久了吗?”对于这种说法,林初表示非常无语。   楚彦作为新鲜出炉的男朋友,也并没有变得很黏人。没有早上等林初一起上课,也没有等林初下课一起回宿舍,两人还是保持平时的见面次数。当然,晚上自然是要一起自习的。   戏剧社的排练也到了比较艰巨的时候,三部戏同时进行,各个剧组的人都觉得自己这剧排练的不够,于是李萱又加了周末各组分别排练的时间,裴老师不会出现。   《善待》剧组由于是第一个开拍的剧,目前已经差不多完成了所有戏的排练,现在就是需要一遍一遍地重复,抠细节。林初为了扮演好小孙女的角色,也是卖萌装嫩无所不尽其用。然而,面对饰演自己爸爸的楚彦时,林初总是忍不住想要笑场,又不能真笑出来,憋的难受。   一直喜欢缠着楚彦的李萱,在知道两人在一起后,给林初穿了不少小鞋,说了不少酸话。只要林初排练的时候有一点不合她心意,就会被批个狗血淋头。对于这一点,林初也没什么办法,总不能撕破脸皮吵一架吧,只能默默忍受了。倒是楚彦有点生气,说了李萱几次,才让她收敛了一点。   气氛严肃的排练结束后,楚彦、林初和乔青苏去找了在另一个教室排练的陆景泽一起吃饭。吃饭途中,乔青苏倒是说了个让大家比较惊讶的事情。   “我哥和沈依依分手了。”乔青苏吃着自己的香菇滑鸡煲仔饭,默默地抛下一个地雷。   乔准的两位室友瞬间就崩了,陆景泽又惊又喜地问:“真的啊?乔准居然没跟我们说这个大好消息,真是太不够哥们了。”   林初黑线,“你够啊,人家分个手,你怎么搞得像喜事一样。”   楚彦倒是有点理解陆景泽的心情,跟林初解释道:“沈依依这个人,怎么说呢……我们都不觉得她是真心喜欢乔准。乔准这个人呢,虽然平时看上去还挺会说的,但人比较一根筋。我们总担心他被骗,所以听到他俩分手的消息景泽才会这么开心。”   “哎呀,快说说他俩怎么分手的,谁提出的啊?”陆景泽急吼吼地问乔青苏。   乔青苏也是一脸的轻松惬意,她一直就不喜欢这个所谓的“嫂子”,“我哥提出的,我也不知道他俩怎么了,反正就那么利索地分手了。沈依依还专门来找过我,问我哥情绪怎么样啊之类的。”   沈依依和乔准分手的原因,在第二天,大家都知道了。   “她居然在倒追唐谦?”林初满脸不可思议地问应云清,旁边的乔青苏也懵了。神情淡定的应大小姐慢丝慢悠地喝着花茶,把事情经过讲给几人听。   原来沈依依在不久前就开始经常性地“偶遇”唐谦,没话找话地勾搭他。唐谦自己觉得莫名其妙,沈依依他也听说过,学生会公关部一个女强人,也和她在一起上过几次大课。然而突然间,沈依依就总是在大课时坐自己前面或者后面的座位,时不时把她的笔转掉,让他帮忙捡。出过几次这种事情后,唐谦也明白了沈依依是想跟自己搭上关系。   唐谦虽然和乔准不太熟,但是他也清楚沈依依是有男朋友的,于是就不再搭理她了。谁知道沈依依勾搭唐谦的事情,被她班上几个女生传到了乔准那里,乔准气得直接找到了唐谦问话。唐谦自然是不会愿意背这个黑锅的,认认真真跟乔准解释了,还说了自己在追应云清的事情。乔准也不是傻的,一听就知道是沈依依单方面纠缠唐谦,回去就直接找沈依依分了手。沈依依呢,答应分手答应得可快了,转过头就去倒追唐谦了,把他烦的不行。   “你哥挺拎得清啊,这种人就是要快刀斩乱麻。”林初听完,对乔青苏说。   乔青苏点点头,转过头问应云清:“你家唐谦不会被勾走吧?”虽然对应大小姐的能力很有信心,但是俗话说得好,女追男隔层纱,沈依依长得又不错,说不准就出事了。   应云清倒是不着急,喝着茶说:“放心吧,沈依依这人啊,勾搭人也太没水平了,等着看我手撕绿茶吧。”   手撕绿茶的机会很快就来到了,在数学系和化学系共同的大课上,由线人乔青苏给应云清传达了一个消息。   “沈依依带了自己做的小蛋糕来上课,肯定是要送给唐谦的。速来宣告主权!”收到这则短信,应云清冷笑一声,抓着她的小助手林初就在宿舍里开火了。   应云清一边调面糊,一边嘲讽道:“居然敢在吃的方面打主意,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林初在一旁给她递东西,内心喊着女王大人威武。   赶在大课结束之前,应云清拎着装满点心的透明饭盒,带着看热闹的林初杀到了他们上课的教室去了。等讲师一离开,两人就窜了进去,目睹了一场美女脸红送食物的戏码。   “嘿,唐谦。”沈依依喊住正打算离开的唐谦,脸颊红彤彤的,很有风情,“这是我自己做的蛋糕。”   唐谦不耐烦地回过头,怎么又是这个女人?正打算拒绝,从门口传来了一个声音,把他吓了一跳。   “你大概不知道,唐谦只吃我做的东西。”一身帅气小西装的应云清站在门口,冷冷地说。唐谦看到应云清的表情,觉得有些不妙。内心狠狠地骂了惹事的沈依依一顿,三步两步就跑了下来。   平日里高冷的唐谦同学,现在满脸的讨好,震惊了旁边所有围观的人,“小清你怎么过来了?”   应云清没有对唐谦发火,反而是脸色温和了一点,“给你做了点心,怕冷就赶过来了。”   唐谦受宠若惊地接过饭盒,看着应云清又抬起头看着还在上方举着饭盒的沈依依。应大女王气场全开,锐利的眼神直射对方。沈依依尴尬地站在上面,不知如何是好。周围的围观群众大气不敢出,都偷偷地看这一场好戏。   只听应云清“哼”了一声,语气冷冷地对沈依依说:“有些人,你最好不要惦记。”   “你在说什么啊,小清,”沈依依也毫不示弱,一副弱风扶柳人见人怜的样子,“我只是做了点蛋糕想带给同学们吃而已。”   应云清笑了起来,“是吗?沈同学手艺那么好,唐谦虽然无福消受,其他同学这回倒是有福了。”说着对沈依依旁边的围观群众说,“快吃吧,可千万别辜负沈同学的一番好意啊。”   最讨厌沈依依乔青苏第一个站出来,从沈依依的饭盒里拿个一个蛋糕,一边吃一边往应云清身边走,嘴巴还停不下来,“一般,没有小初和小清做的好吃。”语气里的轻蔑差点把沈依依气死,她却不得不因为应云清的话,把为唐谦做的蛋糕分给旁边的其他人。   应云清见沈依依脸都青了还要强颜欢笑,觉得气也出的差不多了,就拉着唐谦走了。林初和乔青苏两个小尾巴也跟着离开了,留下沈依依一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站在教室中央,接受所有人的围观。   “我说,你回头还要在学生会和她一起工作,这样撕破脸皮不太好吧。”乔青苏出门就把蛋糕扔了,有点担忧地问应云清。   林初倒是觉得没什么,“没事啦,今天这哪里叫撕破脸皮。虽然沈依依内心肯定是恨死了小清,但是表面还是会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啦。”   “沈依依那么要面子的人,内心再恨不得撕了我,表面也会装作一朵白莲花的。”应云清赞同道。   夹在三个女生中间的唐谦赶紧向应云清表忠心,“小清,我和她绝对什么都没有,以后也什么都不会有。”   应云清白了他一眼,“想想你也没这个胆子。”看见两人开始腻腻乎乎了,林初和乔青苏偷笑了一会儿就赶紧离开了,不愿当电灯泡。   晚上自习的时候,林初跟楚彦提起这件事,楚彦微微一笑说:“唐谦这个人还是很靠谱的,让应云清放心吧。”   “你这么了解他?”听楚彦这么为唐谦说话,林初有点好奇地问。   楚彦和唐谦也算得上是竹马了,两人小时候是邻居,玩得很好。之后唐家的生意越做越大,一家人就搬到了别的城市。不过两人还是经常联系,尤其是楚彦考到了尔雅之后,两家又开始来往。因为楚彦年龄比较大,一直对唐谦也比较照顾。   “他父母为人怎么样啊?”林初这么一问,楚彦就知道是为了应云清问的。   “放心吧,他父母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不是什么暴发户,更不会为难应云清的。”楚彦笑着说,伸手摸了摸林初的头。   林初有点不好意思,嗔道:“哎呀,这不是担心嘛。”   楚彦笑着摇摇头,不再说唐谦的事情。林初也放下心来,静静地写着作业,享受这静谧的一刻。和楚彦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总是很开心。林初觉得楚彦是真的太合自己的性格了,不会太黏,也不会让自己觉得没有安全感。   看了一眼认真的楚彦,林初觉得自己这回真的是沦陷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涨涨掉掉……我已经接受扑街的事实了QAQ   ☆、21 圣诞聚餐   这个鬼天气。林初被窗外的瓢泼大雨从睡梦中惊醒,不满地爬起来关上房间的窗户,防止雨飘进来。今天是平安夜,本来和楚彦约好了出去玩的,因为这场大雨大概要泡汤了。要是下雪多好啊,林初默默地想,下雪还有点圣诞的意境,下雨完全就是不让人出门的节奏嘛。   发了条短信给楚彦,林初又爬到床上躺着赖床,完全不想起来。最近日子过得忙忙碌碌的,快要期末了,每天上课做卷子,晚上和楚彦在自习室复习背书到很晚。再加上一周一次的烹饪社和一周两次的戏剧社,周末都被占掉了一半。圣诞节这两天,正好碰上戏剧社,李萱也不好意思占掉这么个大家期待已久的节日,就取消了戏剧社的活动,让大家休息休息。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林初正拿着手机看小说,拇指在屏幕上一页一页地划过,突然来了个电话,居然是应云清打过来的。   “你就在我旁边,打什么电话啊?”林初哭笑不得地问。   应云清声音慵懒地回答:“躺床上懒得动……”   好吧,林初自己也懒得动,那就电话聊天吧。应云清今天本来也是和唐谦有约的,这场大雨看起来不会很快就停,她就打电话过来问林初要不要改变下计划,就在宿舍里聚个餐得了。   林初想想觉得也不错,在公益活动结束后,一群朋友们好久没有聚过了。好不容易有个没事的假期,就叫大家一起吃个饭聊聊天吧。不过她可不想负责所有人的伙食,赶紧提议道:“每个人自己带菜啊!”   “行吧,那我去群里问了啊。”应云清说完就打开他们一群朋友的微信群“逗比吃货集中营”,把自己和林初的想法发到了群里。   很快就有人回复了,果不其然,是陆景泽这个最大的吃货。   “好好好!支持点菜不?小学妹我要水煮鱼、红烧牛肉、三杯鸡!”   林初黑线,眼疾手快地回复:“没看见吗?自己带菜!每个人都要做一道菜。”   “太好了,今天就让你们尝尝我这段时间苦练厨艺的成果!”这是志气满满的叶薇。自从脱团后,叶薇为了抓住她家男人的胃,虚心地跟林初学了很久的厨艺。然而并没有什么用,有几次差点把厨房都烧了,幸好林初在旁边帮忙。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苦练,也总算是会了几个最基本的炒菜。   陆陆续续大家都赞同了这个提议,约好晚上6点到17栋的活动室见面。林初也不再赖床了,起床赶作业,争取在开始做菜之前全部搞定。   中午没在客厅随便做点吃的,林初一反常态地出门吃饭了,正好饭后去逛逛超市,买点食材和饮料回来。楚彦很快也来了食堂,坐在林初对面一起吃饭。   “你打算做什么菜啊?”林初一边吃着自己的扬州炒饭,一边问楚彦,“说起来……你会不会做饭啊?”   楚彦满脸轻松地说:“虽然不是很精通,但普通的炒菜还是会一点的,应付今晚的聚餐没问题。”   吃完饭的两人,由楚彦打着伞,晃悠着到了超市,开始挑选今晚需要的食材。之前在群里大家都商量了一下自己要做什么菜,以免撞菜。林初决定采用陆景泽的意见,做一道水煮鱼。   两人先前往海鲜区,楚彦推着推车跟在林初身边,非常尽职尽责。林初挑了一条新鲜的草鱼,用来做鱼片。楚彦看看旁边货架上用保鲜膜包住的鱼片,问:“怎么不直接买片好的?”   “怕不新鲜嘛,反正片鱼也不麻烦。”林初把装好鱼的袋子放进推车里,拉着楚彦又来到了蔬菜区。   水煮鱼最重要的除了鱼,就是豆芽了。当林初在挑选豆芽时,楚彦也在旁边挑芦笋,打算做一个清炒芦笋。先选完的林初凑过来看着他挑芦笋,惊讶地说:“还不错嘛,挑的都是挺新鲜的。”   楚彦笑着说:“是啊,跟你学的。”   自从林初和楚彦在一起后,两人总是一起去逛超市买菜。林初喜欢自己做饭吃,现在自然不会少楚彦一份。有一次林初还对楚彦说:“我怎么觉得你最近胖了一点。”把楚彦吓得赶紧去健身房练了几天,当然也拖着林初一起。   买完东西,两人就各自回宿舍了,分道扬镳前,林初还问了一句:“如果你们那边缺什么调料就打电话给我啊。”   “嗯,放心吧。”楚彦笑着挥挥手,目送林初离开了。   回到宿舍的时候还早,林初就先把鱼放在水里浸着,豆芽放在菜篓里,轻轻松松地回房上网去了。最近学校论坛被沈依依和应云清的那点事刷爆了,林初没事就上去看看八卦也挺有意思的。   网上各种知情人士曝光了沈依依初中高中时候的各种情史,她和乔准的那段自然也没被放过。很多人都很不齿她这种攀附权贵的行为,对被抛弃的乔准报以了十万分的同情。不过也有人说:“没跟这种女人在一起才是好事呢。”   林初摇摇头,沈依依这回真算是惨了。听应云清说,论坛里闹得这么激烈,还没被□□,大部分功劳属于被气坏的唐谦先生,在幕后推波助澜。   “她现在在学生会的日子也不好过,会长虽然没直说,但是话里话外都是让她自己退会的意思,”应云清谈起这件事很是兴奋,“不过她也够倔的,都这样了还不主动退出。”   因为老哥分手而神清气爽的乔青苏也说:“她现在上大课都没人愿意坐她旁边,也是挺惨的。”   “我还以为她那种小白花一般的形象,总会有些男生心疼啊什么的。”林初一边吃洗好的冬枣一边说。   对于这点,应云清也是有点奇怪,不过在问了几个男生的想法后才明白了,“这不是也怕这种拜金的女人回头又因为别的有钱人甩了自己嘛。”   看着看着,林初听见客厅里有动静,就放下鼠标,走了出去。发现是叶薇,正在摆弄着锅铲,手忙脚乱的。   “需要帮忙不?”林初靠着门,一脸笑容地问。   叶薇豪放地一挥手:“不用,我都我自己非常有信心。”于是林初就看着她叮叮哐哐地把她的那道青椒炒肉做完了,虽然卖相不是很好,但是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   应云清和乔青苏也回来了,时间差不多了,大家都开始制作自己的菜,一时间厨房里拥堵不堪。一不小心,林初就撞到了乔青苏,乔青苏一转身又碰到了应云清的手。就在这种乱七八糟的环境下,三个人总算把菜完成了。   “快六点了,我们下楼吧。”应云清端着自己那一大碗啤酒烧鸭说。   林初皱着眉看了看茶几上的几大瓶饮料,说:“饮料怎么提下去?再跑一趟吗?”   乔青苏灵机一动,跑去橱柜里拿出了之前公益活动时购买的大托盘,把自己的酸辣土豆丝、林初的水煮鱼和叶薇的青椒炒肉摆了上去,自己端着托盘下楼。林初和叶薇就负责把四大瓶饮料提下去,两人一手一瓶,林初还提着装有四人餐具的袋子。   到活动室的时候,最积极的陆景泽已经到了,茶几上放着他的菜。   “哟,不错嘛,你还会做虾啊,处理的蛮干净嘛。”林初看了看盘子里的被剔去了背上一条筋的虾仁,赞叹地说。   陆景泽得意洋洋地抬着头,“那当然,会吃,当然也会做。”   “楚彦呢?”林初把餐具摆上茶几,问陆景泽。   还没等陆景泽回话,楚彦就来了,和乔准一起,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托盘端着自己的菜和餐具。乔准一看就是完全不会做菜,只能勉强做了道蔬菜沙拉过来,被大家集体嘲笑了一回。   很快人就来齐了,除了林初和应云清做了两个大菜,还有赵潇这个烹饪社的成员花了一下午做了个红烧牛肉,也幸亏他自己有个高压锅。其他人就是普通的小炒菜,就算是家里开私房菜馆的唐谦,也只是炒了一盘豌豆玉米。不过这么多菜摆在茶几上也是满满当当的。   许朔带了一次性纸杯过来,分给每人一个,倒上满满的饮料。开饭前,大家都举起纸杯先干了一杯,庆祝圣诞快乐。刚喝完,吃货们就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端起碗就吃了起来。吃着吃着,突然发现有点不对,林初问:“我们好像没有饭啊……”   没错这群人只做了菜,连饭都没有准备。意识到这个错误后,大家全都笑成了一团。陆景泽跳起来提议道:“现在食堂还没关门,我们去讨点来吧!”   于是在大家的推举下,陆景泽和楚彦两人带着大家的希望出发去食堂了。应云清说:“让他们去在食堂大妈面前刷脸卡。”她完全没说错,很快两个刷脸卡的人就带着一大盆饭回来了。   “食堂大妈可喜欢我了!”陆景泽骄傲地说。食堂大妈是看他那张娃娃脸觉得可爱,又有楚彦这张帅脸在一旁,两人一起哀求,再狠心的大妈都忍不住偷偷给了他们一大盆饭。   楚彦在一旁捂着脸不忍直视。   ☆、22 忙碌寒假   最先被干掉的菜就是林初的水煮鱼,从这一点看来,川菜不愧是受欢迎程度最高的菜系。水煮鱼又辣又鲜,鱼片也是嫩滑无比,更别说那火红的卖相了,无比的吸引人。一开吃大家的筷子就齐齐地伸向水煮鱼,然而再去青睐其他的菜色。   应云清的啤酒烧鸭也很受欢迎,她家唐谦基本就是光靠这道菜吃完了一碗饭,非常赏脸。那边叶薇和王召正亲密地你给我夹一筷子我也给你夹一筷子。乔青苏和她哥乔准坐在一起,一边吃一边聊。许朔倒是在和赵潇说话,林初没想到他俩突然关系这么好了,真是十分惊奇。林初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蜜桃汁,坐在楚彦身边慢慢吃着饭,听着大家聊天,时不时插几句。   她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幸福。上辈子大学的时候,林初作为一个死宅,没有参加任何社团,天天就是上课自习陪罗宇天。在和罗宇天分手后,林初的生活就更加简单了,除了宿舍三个室友,在学校里基本没有别的什么朋友。而此刻,看着身旁欢声笑语的朋友们,林初泪目了。   一旁的楚彦看见林初的表情有点不对,赶紧问:“怎么了?”   “没事,”林初眨眨眼,把眼泪憋了回去,对楚彦笑着说,“就是感觉好幸福啊,这么多朋友一起。从来没过过这么热闹的圣诞节呢。”   楚彦眉眼弯弯地看着她,“以后的圣诞都会这么热闹的。”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楚彦发现林初其实是个有点缺爱害怕孤独的人,虽然总是喊着一个人也很开心,但还是很需要人陪伴。   没关系,以后身边有我。楚彦目光温柔地看着林初,内心坚定。   这个平安夜,一群朋友们闹了一晚上,直到凌晨保安来赶人,才意犹未尽地各自回宿舍了,结束了这场狂欢。   圣诞之后,烹饪社和戏剧社的活动延续了两周,就停止了。学生毕竟要以学习为首要任务,所有的社团活动都停了下来,给大家足够的时间为期末考试复习。   林初和楚彦基本是在自习室里度过这几周的,天天除了做题就是背书,每天晚上都呆到保安赶人才回宿舍。总算,在最后一场英语考试结束后,林初的期末考试全部搞定了。楚彦比她早一会儿考完最后一门,正在她考试的教室门口等着她出来。赵潇看见楚彦,跑过来打了个招呼,“嘿,楚彦哥,又来等小初啊。”   “是啊,你要一起去吃饭吗?”楚彦把林初手上的围巾给她围上,问赵潇。   赵潇坏笑地反问:“不嫌我是个电灯泡啊?”   林初白了他一眼,“要去就去,哪那么多话。”   在两人的“盛情”邀请下,赵潇还是答应了,三人一起去了唐谦家的五味居。林初在复习的阶段就想吃这家的菜了,只不过为了专心复习,忍住了没出去。不过楚彦记在了心里,想着等林初一考完试就带她去吃。   赵潇是第一次来这么高大上的地方,从进门起就小心翼翼的,话都不敢说。林初被逗笑了,支使楚彦给赵潇倒了一杯冬日特供的桂圆红枣茶。   果然,赵潇喝了一口,眼睛就亮了。拘谨的气氛立刻消散了,赵潇兴奋地跟林初讨论这汤里放了些什么,“肯定放了甘草。”   “我喝到了山楂的味道,应该还有枸杞。”林初也说,“我们上次来喝的时候还是酸梅汤呢,冬天就换上了桂圆红枣茶,两种都是这家自己煮的,味道都非常好。”   这回三个人,上的菜和上回完全不同。主食换成了馄饨,大冬天喝一口香气四溢的馄饨汤,咬一口肉质鲜嫩的馄饨,真是一种享受啊。   三个人给上了六个菜,林初最爱的是一道虾饼,虾肉和打成茸,和上面粉煎成,一盘六个林初就吃了一半。两个男生比较喜欢那道黄鳝煲,筷子一直伸个不停。林初小时候不敢吃黄鳝,因为觉得黄鳝长得很像蛇。虽然现在也能吃一点,不过并不是很感兴趣,林初夹了几筷子就足够了。   冬天自然是要吃羊肉的,五味居给他们上了一道羊羹,里面还有笋丁和山药丁,加鸡汤煨熟。林初不爱羊肉的膻味,但五味居的师傅把这道羊羹处理的完全没有膻味,让她吃了两碗还意犹未尽。   除了这三道荤菜,还有两个素菜文思豆腐,鸡汤煨鲜菱和甜点红豆糕。三个人经历了辛苦的备考,吃得连话都舍不得说。   酒足饭饱后,赵潇满脸赞叹地说:“我要去抱唐谦大腿,也要混一张会员卡来。”惹得林初和楚彦大笑。   艰难的期末考试后,自然就是期待已久的寒假。然而对于戏剧社的大家来说,寒假也并不值得期待,因为忙碌的排练就要开始了。道具组的成员还可以提前回家休假,演员组的就不行了。   “对不起大家,不过我们现在真的是时间很紧迫。”社长李萱抱歉地说,“所以道具组的成员需要留下来排练一周,演员组的成员是两周。”   这两周并不是像之前一样每周两次,而是天天都要排练。更惨的是第二个社团是之后有比赛的运动社团,陆景泽就是其中之一。除了要来戏剧社彩排,还要去参加网球社的常规练习,也是两周的时间。   三出戏都已经到了尾声,基本上每一幕都安排好了,只需要一次次的练习。林初这个小配角还算好,作为主演的楚彦天天都练到嗓子沙哑。心疼的林初只好每天都煮一杯冰糖雪梨,带给楚彦喝。   “爸,我错了!”最后一幕戏,在只糊了一层纸的板子后面,楚彦往地上一跪,饰演父亲的男演员佝偻地站站着,从正面只能看到两个人的影子。   裴老师鼓了鼓掌,笑容满面地说:“非常好,楚彦演的很不错。”   楚彦从地上站起来,走到旁边端起保温杯喝了一口润润嗓子。林初在一旁心疼死了,“每场都要跪,膝盖痛不痛啊?”   “没事的,”楚彦安慰地摸摸林初的头,“我动作比较轻。”   楚彦对戏剧充满了热情,他在高中时候就参加过几次话剧的演出,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他喜欢扮演各种有挑战的角色,喜欢揣摩每个角色的心理,喜欢仔细研究剧本来体会内涵。要不是话剧这条路太难走,楚彦恨不得去考各大戏剧学院。只不过在现实面前,楚彦还是放弃了这条路,选择父母和自己都认为更有未来的计算机行业。但是,在大学期间,还是无法阻止楚彦在戏剧社发挥自己的特长,实现自己的理想。   至少等以后,还有许多值得回忆。   在几个月的练习下,林初的演技也从最初的僵硬、捧读,到现在的圆润自如。虽然不像楚彦和女主角李萱那么有感染力,但至少不会让观众出戏。   “好了,我们再来一次。”还没休息到五分钟,裴老师就拍了拍掌,让大家从头开始。   第一幕是李萱正在喊林初和老父亲吃饭,林初跟妈妈卖了个萌,乖乖地坐下捧着碗假装吃饭。而年迈的老父亲看着桌上不合口味的辣菜摇了摇头,不愿意吃。   李萱直接就炸了:“你这个老头,给你做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   饰演儿子的楚彦在此刻下班回家了,正好听见李萱的话,和她怒吵了一架。李萱最后留下了一句:“要么把你爸送去养老院,要么我带着女儿离开!”拉着林初的手,匆匆下场了。   楚彦无力地抱着头蹲下,不知如何是好。   第二幕是在养老院里,楚彦和护士一边走一边聊。为了自己小家庭的和谐,他不得不考虑把老父亲送到养老院来。养老院里有着形形□□的老人家,有耳朵不好使只会大声询问的乔青苏,也有几个腿脚不好使的老人家。   看着死气沉沉的养老院,楚彦犹豫了。   第三幕的视角又转回了家里,此时楚彦已经把老父亲送到养老院了,妻子李萱立刻高兴起来,恨不得马上把老父亲的所有东西都扔出去。而楚彦发现她把自己小时候的玩具都要扔掉时,彻底爆发了。冲着李萱怒吼,然后把这一件件玩具的历史都讲了出来,又回想起了自己的童年。觉得愧对了父亲的楚彦抛下妻女,打算立刻去养老院把父亲接回来。   第四幕以老父亲在养老院郁郁寡欢开头,晚上睡不着觉的老人看着窗外,却看见了自己儿子的到来。李萱也被楚彦的一番爆发感动了,最终也带着林初来了养老院,打算把老人家接回去。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团圆结局。   林初这个孙女,除了在第一幕有台词,其他全是背景板,不过她也乐得轻松。   乔青苏之前也是被骂的对象,因为她声音不够大。“你要吼出来,要让人家明白老人家耳朵不好。”裴老师指导说。到现在,乔青苏也能很轻松地把自己的台词喊出来,饰演出一个真实的听力退化而控制不住说话音量的老太太。   “辛苦大家了,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祝大家寒假愉快。”在最后一次排练结束后,李萱和副社长买了一些糖果巧克力和小盒的饮料,分装成一袋一袋的,每个人都有份。   拎着这袋零食,林初松了口气,总算可以回家了。   ☆、23 放假回家   林初和应云清回家的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两人轻装上阵,都只背着一个背包。不像别的学校每次放假,学生都带着大包小包的脏衣服脏被子回家,尔雅大学的每栋宿舍楼都有洗衣房,每周可以为每个学生免费清洗30件衣物以及床上用品。   楚彦、陆景泽和唐谦三人送她们到了火车站。唐谦是本地人,而楚彦和陆景泽则是要在寒假期间出去实习。坐在窗户边的林初朝楚彦挥挥手,说:“好好照顾自己,别等我回来发现你瘦成了皮包骨。”   “放心啦,小学妹!我会帮你照顾他的。”陆景泽拍了拍楚彦的肩膀,嬉皮笑脸地代他回答林初。   林初笑着对陆景泽说:“你也是,别太辛苦。”   应云清也从旁边探过头来对外面的唐谦说:“到家了就给你打电话。”   在窗外三人的挥手告别下,林初和应云清坐着动车回家了。   林爸爸和林妈妈早在火车站等着她们了,一看到风尘仆仆的两人,林妈妈就心疼地左手搂着林初右手搂着应云清,说:“哎呀,在外面都瘦了!回家要好好补补。”转过头对有点失望的应云清说,“你妈妈今天上班没有空,但是你爸爸开车来的,在车里等着你们呢。”应云清的表情立刻多云转晴了。   林初在进门后,看到家里丝毫没有改变的环境,忍不住伸出双手,想要拥抱这熟悉的空气,“总算回家啦!”   中午,自然是林爸爸下厨,为林初做了一顿大餐接风。看着满桌子都是自己爱吃的菜,林初的筷子就没停过,完全没空说话。只是这幅模样看在林妈妈眼里,又心疼了一番。   “妈,我在外面没吃苦啦。”林初笑着安慰林妈妈,“我都是想吃什么就自己做,完全没饿到自己。只是太想念老爸做的菜的味道了。”林爸爸欣慰地又给林初夹了几筷子菜。   林初看着碗里快要堆成小山的饭菜,笑得满脸幸福。   闲不住的应云清,一吃完午饭就打电话给林初,约她下午去见同学。   “和谁啊?”林初一边问一边在内心默默地祈祷千万不要有罗宇天,有他的话自己肯定不会去的。不过她对应云清有信心,应该不会叫他的。   猜的果然没错,应云清回答:“就黄珊珊、周玲和陆念文她们呗,还有几个男生。放心,没有罗宇天。”   人员没问题,林初就问了下去处的问题:“去哪里玩啊?先说好,不去KTV啊。”去KTV唱歌实在是一项非常无聊的娱乐活动。   “去电玩城吧,顺便打打桌球什么的。”应云清说。   下午,几个玩得好的男男女女就在电玩城门口见面了。一见面,陆念文就扑上来搂着林初的右臂,黏着她问东问西。她也知道林初谈恋爱了,还是她有过一面之缘的楚彦,兴奋地问了好多问题。问完林初,还转过头来问应云清:“你怎么没和那个陆景泽在一起啊?”   “她男朋友可是极品高富帅好吗!”林初打趣道。   应云清没搭理她俩,径直去柜台换了20块钱的游戏币,对他们说:“要玩的自己去换啊。”说完就踏上了空闲着的跳舞机。   说起来,应云清高中时候可是跳舞机之王,每次来电玩城,必定要上去跳上几首歌的。她节奏感非常好,又不怯场,跳起舞来特别有感觉,总能够获得周围观众们的欢呼赞赏。   “谁来陪我跳?”应云清霸气地扫视剩下的人,在其他人都退后一步时,林初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   应云清点的第一首歌就是她每次来必点的《马德里不思议》,甩甩手踢踢腿,轻轻松松地开始跳了。林初在一旁笨手笨脚地踩格子,挥手,好不容易撑过了这一首,第二首跳到一半就败了。   “哎,你太弱了。”应云清一副独孤求败、高手寂寞的样子摇摇头说。林初瞪了她一眼,自己换了点游戏币,投篮去了。   投篮是林初的强项,和几个男生比都不输,准确度超高。自从和楚彦一起打篮球锻炼后,手臂上也有了一些肌肉,连投几十个一点都不酸。把旁边几个男生都给吓到了,一脸崇拜地看着她。   接着,一行人又一起进了鬼屋。虽然知道鬼屋里的鬼怪都是假的或是工作人员假扮的,但是在诡异的音乐承托下,几个女生还是忍不住鬼哭狼嚎起来。由于鬼屋里的道路狭窄,无法容纳两个人并排走,于是大家站成一排,搭着前一个人的肩膀,男生们站在队头和队尾,女生站在中间。没有想到的是,反应最激烈的是应云清。别看她平时一副御姐女王的样子,被一只鬼手抓住脚腕的时候发出的尖叫声简直摧残人的耳膜。   林初从一进去就闭着眼睛蒙住耳朵,不听不看,迷迷糊糊地就出来了,也幸好没有被抓脚腕摸脑袋什么的。她对鬼屋这种地方实在是敬谢不敏,完全是被其他人拉进去的。   又玩了一些射击和赛车类的游戏,最后大家集合起来,打桌球去了。男生一桌,女生一桌。五个女生也不好分组,就打算一人一杆随便打,谁打进的多谁就赢。其实除了林初和陆念文,其他三个都不太会打桌球,每次戳白球都戳不准,要么就是打不中目标,只有林初和陆念文能够打进几个。等男生们都开始第二句了,女生这边桌上还剩下一大半的球。   “你们打算去看老师吗?”黄珊珊看着自己瞄准的那个黄球又没进洞,叹了口气问。   应云清拎着杆子站在一边,“行啊,不过高中现在也放假了吧,学校里应该没人。”   “叫老师们出来吃个饭呗,多喊点同学。”陆念文提议道。   林初皱皱眉,“感觉挺麻烦的,谁负责联络?”果然,这个责任最后还是落在的应云清头上,而林初也被殃及池鱼,被迫到处联系放假回家的同学。   这回聚会,叫的人不少,林初也不好意思不通知罗宇天,就象征性地在微信群里发了一个通知,至于他看没看到就不归她管了。   聚会的消息一在群里扩散,就有许多同学响应了,热热闹闹地讨论着去哪里吃饭的问题。林初看了几眼就没看了,她只负责通知,至于定在哪里吃饭,让他们自己去定吧。   关掉微信就给楚彦打了个电话。最近楚彦在外面一家软件公司实习,天天累得要死,早上去得早,晚上回得晚,坐在电脑前就是十几个小时,也就只有晚上才有空和林初联系了。   “今天怎么样啊?”林初关心地问。   楚彦自然是报喜不报忧,“挺好的,我们这一组研发的这个软件还有几天就要完成了。到时候就可以轻松一下了。”   “嗯,最近吃的好吗?大部分学校食堂最近都关了吧?”林初又问。自从多数学生放假回家后,尔雅的大多数食堂都关闭了。。   楚彦笑着回答,“还好吧,在单位都有工作餐。晚上下班就在外面随便吃点。”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林初就放楚彦去休息了。   应云清在公关部呆久了,组织一场同学聚会对她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时间和地点很快就确定好了,在同学群里公布了。老师那边她也都一一通知到了,就只等约好的那天了。   自从和楚彦在一起后,林初在穿着方面明显有了改变,再也不是千篇一律的T恤加牛仔裤了。于是穿着一条黑色连衣裙的林初出现在包厢门口时,很多人都停下了交谈,转头看着她。   罗宇天的内心受到了震动。这还是他头一回看见裙装的林初,和他在一起时林初都没有穿过。他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林初,只是发现身边没有他的林初更加的有魅力了。他在分手后,无数次想找林初询问原因,在他看来林初当时给他的原因完全就是敷衍。可是林初这个狠心的女人,把他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拉黑了,再也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其实现在林初很是感慨,她就是在一次同学聚会后重生的,那次聚会给了她重新开始的机会,不知道这次会不会有什么别的变化。想到这一点,她突然有点慌。   为了平复自己内心的慌张,林初一直跟身边的朋友聊天,只是心里那根弦一直绷着。不过这一个晚上顺顺利利地过去了,罗宇天也没来找不自在。   躺在床上的林初看着身旁床头柜上的日记本,按捺着想要拿过它的冲动。她这一晚上都不敢合眼,生怕日记本又有什么动静,她连碰都不敢碰一下。   神呐,千万不要把我现在的这一切拿走,求求你了。林初在内心祈祷着。   然而她的担忧完全是不必要的。想着想着,林初就睡着了……醒来后已经是第二天了。   看着手上的日记本,林初哭笑不得,既埋怨自己居然没有熬过通宵,又庆幸这一切没有被夺走。   放下了心结的林初,又开开心心地去给楚彦发短信了。   而还住在尔雅的楚彦最近日子其实过得不是太好。由于他是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在单位总是被指使去做一些不属于自己的工作,实在是受了不少气。不过他安慰自己,这就是体验社会嘛,忍忍吧,再忍忍。   给自己打完气后,冷静下来的楚彦还是要拿着钱包,下楼去给前辈们买咖啡。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啊啊啊啊啊啊   ☆、24 为子画眉   “小楚啊,这个项目做的不错。”听到老板的夸奖,楚彦觉得这么久的辛苦都值得了,更别说老板的后一句话了,“以后就留下吧,毕业了就到我们公司来。”   楚彦在离开老板办公室后还有点晕乎乎的,没有想到这个项目会被老板如此重视,连带着自己也给老板留下了很好的印象。高兴过后,楚彦收拾好办公桌上自己的东西,和同事们告别,满怀激动地回学校了。   今天也是林初回来的日子。她的火车是上午到,自己那时候还要上班,没空去接。正准备让别人去接,林初却拒绝了,说她和应云清两个人自己回学校就行了,于是约好在学校见面。   这个寒假对林初和应云清来说也是天差地别的。林初在同学聚会后,除了有时去应云清家聊天,基本就是宅在家里。她趁着寒假的机会又和林爸爸学习了许多菜肴的做法,让林爸爸惊呼有天分。而应云清却是个闲不住的,隔三差五就跑出去找新闻素材。不过也不怪她,是她新闻系的导师专门给他们布置的寒假作业。这一次到学校就不是大包小包的了,两人轻轻松松地回了宿舍。   刚开学,学校的课程都比较轻松,然而所有的社团都开始压榨起学生来,让大家苦不堪言。各大表演型社团,比如戏剧社、交响乐团、华乐团等的公演都在一个月后;像网球社、足球队和篮球队等运动类的社团也开始集训了,为马上到来的各种比赛做准备。   像林初和楚彦这种只需要为一个社团做准备的已经够累了,更别说陆景泽这种两个社团都有事情的了。不过这三年来他都已经习惯了。   很快,这一个月的辛苦就要面临真正的考验了。陆景泽的网球比赛已经开始了,他和王召代表学校参加了男子双打的比赛,成功进入了决赛。   在决赛当天,陆景泽的朋友们全都翘课跑去支持了。等他们来到球馆的时候,陆景泽正在场边擦他的球拍。看到观众席上突然多了十几个人,顿时冲着他们笑开了花。   “陆景泽加油!王召加油!”客串啦啦队的应云清还从学生会顺来了一个扩音器,朝着正准备陆景泽和王召大喊。陆景泽兴奋地朝他们挥手,旁边的王召倒是被这个大阵仗给吓到了,有点尴尬地朝他们笑笑。   陆景泽和王召的技术都比对面的两位要强,第一局赢的非常顺利。休息的时候,叶薇还专门跑下去献吻,惹得台上的其他人都发出了嘘声。陆景泽也不忍直视地坐一旁喝水去了,留下洋洋得意的叶薇和表情十分尴尬的王召。   与在电视、网络上看比赛不同,身临其境的感觉会让人非常兴奋,比如林初,就在陆景泽和王召得到一分时激动地蹦起来欢呼。这是她以前看电视时绝对不会做的事情,却在现场表现了出来。   休息完毕后,陆景泽和王召一鼓作气地拿下第二局,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观众席上的人全都蹦起来欢呼,林初激动地拥抱了一下楚彦,让楚彦开心了半天。每个人都掏出手机,给捧着奖杯的两人拍了无数的照片。   网球比赛结束了,就要轮到戏剧社的公演了。公演是在学校的大礼堂里,后台两边各有一个化妆间,所有换好了服装的演员们都坐在化妆间里等待着。林初也是其中的一员,为了演好小女孩,她从自己的衣柜里挑了一件最装嫩的白色卫衣,上面画了一只Q版的黑□□咪,背后的帽子上还有两只猫耳朵,显得特别萌。不过她在之前还要上台唱歌,所以穿的是一条很正式的白色连衣裙,和一旁白衬衫黑西裤的楚彦相得益彰。   陆景泽看了一眼就说:“你们两个好像要结婚的样子。”在群众的欢笑声中,又被林初追打。   裴老师和另外几个会化妆的女生完全忙不过来,现在只有几个主演在化妆,其他的配角都在旁边等着。林初倒不是很无聊,因为她正在看着楚彦被化妆。男生的妆和女生的妆不一样,不需要化得很浓,但因为舞台需要,基本的粉底和口红都上了,裴老师还给楚彦画了眉毛。   林初在一旁乐个不停,还拿手机拍了好几张照片,无法动弹的楚彦只能无奈地任她拍。   没想到的是,楚彦在自己化完妆后,突然对裴老师说:“裴老师,你们人手不够吧,不如我也来帮忙好了。”   “那行,几个配角的妆你就帮忙画一下吧。”楚彦在戏剧社呆了三年,自然也会化点妆,实在忙不过来的裴老师直接把一套化妆品丢给楚彦。   楚彦坏笑着靠近林初,说:“来吧,我帮你化妆。”   林初瞪大了眼睛看着楚彦,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事情突然变成了这样。迷迷糊糊地就被楚彦按在了椅子上时,林初也意识到——楚彦居然要给自己化妆!   怀着对楚彦的怀疑,林初乖乖地抬起头问:“你会吗?”   “等我画完你自己看就知道了。”楚彦顶着高深莫测的笑脸说,看起来非常有衣冠禽兽的感觉。   没过一会儿,林初就发现楚彦还真会那么一点儿,用起粉底来还挺顺手。擦完粉再给林初抹了点腮红,涂了点口红。楚彦的手在林初的脸上蹭来蹭去,让林初忍不住红了耳根。   眼前的楚彦正认真地拿着眉笔给林初进行最后一步——画眉,那副严肃的表情又让林初有点想笑。   “好了,去看看吧。”楚彦最后画完一笔,拍了拍林初的脑袋说。   林初站起身来,走到镜子前,仔细地观察自己的妆容。不得不说,楚彦还真有一手,妆化得还不错。林初左看看,右看看,满意地点点头。   旁边围观了整场戏的乔青苏不由得叹了口气:“你们俩也太腻歪了一点吧,真是闪瞎了我的钛合金狗眼啊。”   帮林初化完妆,下一个遭殃的就是乔青苏。在化妆前,乔青苏还戏很足地专门对林初说:“我是逼不得已啊!小初你千万不要恨我!”   林初直接赏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跟在楚彦身边帮忙。乔青苏饰演的是个老人家,所以楚彦只是抹了一层粉,连腮红和口红都没涂。他拿着粉扑,给乔青苏的头发扑了一层粉,惹得乔青苏一直嘟囔:“妈呀,这回去要怎么洗!”   为了生动形象地塑造一个年迈的老太太,林初还给楚彦出了个主意:“你在她额头上拿眉笔轻轻划几道线吧,伪装成皱纹。”   于是,不顾乔青苏的哀求和哭诉,楚彦听从自家女友的话,给她画了三道皱纹,和花白的头发看起来非常和谐。乔青苏还穿着裴老师从自己母亲那里借来的衣服,褐色的大花,宽松的衣袖,看起来就像一个老人家。   林初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心满意足地拍拍乔青苏的肩膀,“非常好,就像一个货真价实的老太太。”乔青苏哀怨地瞥了她一眼,不得不接受了这个无法改变的妆容。   在其他人化妆期间,林初悄悄去大幕后面看了看,大礼堂里已经有了一些人,而应云清和他们学生会的人正在场内维持秩序。这次公演是有门票的,十块钱一张,校内校外的都可以来。于是很多其他学校的学生也趁这次机会来尔雅参观参观。   大礼堂外面摆了一张长桌,上面放了饮料和水果,是专门提供给来看戏的老师领导们享用的。应云清就在大门口收门票,没有门票不准入内。已经成为“妻奴”的唐谦也站在一旁帮忙,时不时给应云清偷点水果吃。   “好了!”裴老师终于把最后一个人的妆化完了,放下手中的化妆品,站起来准备做最后一次讲话。另外一个化妆间的人也都过来了,围成一圈坐在地上,认真地倾听裴老师的指示。   裴老师拍了拍手,说:“我们辛苦了大半年,今天就要彻底释放出来了。今天晚上大家都要打起精神来,不要丢我们戏剧社的脸。”   “外面坐着的不仅仅是尔雅的学生,也有着别的学校的学生。你们也代表着尔雅的脸面!”   “不过不要紧张,不要担心,放轻松。认认真真地把平时的排练全部发挥出来就行了。”   “大四的同学们,这是你们最后一次公演了,放手去演,不要让自己的大学生涯留下遗憾。”   “我为大家感到骄傲,也希望大家也为自己感到骄傲!”   说完这句话,所有人都激动地鼓起掌来。社长李萱也是满脸的激动,举起拳头对大家说:“大家加油!”   “加油!”吼完这句话,大家陆陆续续地从化妆间走去幕后,道具组也把道具推了过去。外面的灯光已经全部暗了下来,两个学生会的主持人正在台上宣读到来观戏的领导名单。   林初和楚彦相视一眼,互相鼓励地握着对方的手,一起走上了舞台,唱起那首属于戏剧社的主题曲,也是属于他们俩的歌。   “掠过青色森林的风,来自蔚蓝天空。”   “仿若最初无暇的梦,流淌在时光中。”   “坎坷的追梦之路,布满我们的足迹。”   “不变的信仰之途,点缀我们的回忆。”   ……   “再一度回到,最初的梦想。”   “梦延续的路,交给时间叙述。”   尔雅戏剧社公演,正式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刚呼吁收藏就掉了三个……   ☆、25 戏剧公演   唱完歌,林初和楚彦牵着手从一边下场。林初的手心已经出了汗,到了幕后赶紧放开,深深地吐出一口气。   由于林初和楚彦在开头要唱歌,于是三部戏的顺序有所更改。他们俩演出的《善待》放在第二个出场,第一部上的是林初写的《路人甲》,也就是网游相关的那一部。   在前台演员已经上场的时候,林初要到换衣间换上那套卖萌的卫衣装。换好衣服,扯了扯帽子上的猫耳朵,裴老师又过来催:“林初快把你的双马尾扎好。”   没错……还要扎最萝莉的双马尾。林初哭丧着脸给自己扎头发,站在镜子前一看,果然效果卓越,一下子又年轻了几岁。   在接受了裴老师的检查后,林初窜出去找楚彦,他正站在幕后认认真真地观看。见林初来了,两人交换了一个笑容,一起站在幕后观看。   台下的观众看的也很认真,在有笑点的地方集体发出大笑声,在男女主角拥抱的时候欢呼雀跃,气氛很是火热。   “等下加油。”林初捏了捏楚彦的手,眨着眼睛说。   楚彦也回捏了一下,笑着说:“你也是。”   第一部戏很快结束了,最后一幕戏里男主角看见前女友和那个游戏里的NPC走在街上,整个人都懵了。当最后一首民谣曲响起时,下面的观众也都唏嘘了起来。   “《善待》剧组的准备了!”大幕已经渐渐合上了,李萱一声令下,道具组的都已经准备好了。林初也深吸一口气,等前台几个串场的主持说完台词,就准备上场了。   不过这已经是第二次上场了,林初的紧张心情已经平复了许多。刚刚自己和楚彦两个人在场时候才叫真紧张,现在场上人这么多,自己还是个小配角,没什么好紧张的。   听见李萱喊“出来吃饭”,林初就从幕后跳着出场了。   “来啦,来啦。”林初在餐桌前坐下,一副口水直流的表情,“哇,妈妈你做了好多菜!太棒啦!”   剩下就是李萱和老父亲的戏份了,林初一边假装吃饭,一边偷偷看下面的观众。之前在上面唱歌的时候太紧张,没有仔细看朋友们都坐在哪里,只知道下面坐满了人。现在一看,应云清和叶薇两个正坐在中间偏右的位置朝她兴奋地招手呢,两旁就是两位的男朋友,看见林初这个扮相,也忍不住笑了出来。乔准、许朔和赵潇坐在他们下面一排,赵潇还掏出了手机幸灾乐祸地给林初拍照。   林初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默默地低下头继续吃饭。   然后楚彦就上场了,听见李萱对自己的父亲出言不逊,立刻就大声指责起来。两人吵架的时候,林初吃饭的动作就停了下来,战战兢兢地看着“爸妈”吵架。   听见李萱的怒吼,差点把桌子都掀了。林初被吓了一跳,然后就被李萱拉着下场了。   大幕缓缓闭合,身穿黑衣黑裤的道具组成员把家里这场戏的道具全部搬了下去,迅速换成了养老院的场景,全程没有超过30秒。   乔青苏正站在林初旁边,紧张地吸气又呼气。林初好笑地拍了拍她的背,说:“别紧张,就跟平时排练一样。”   “那怎么一样,下面那么多人看着呢!”乔青苏说话的声音都有点颤抖。   林初安慰道:“你就当做那些人都是萝卜好了,别仔细看。”   刚说完,乔青苏就要出场了,她对林初点点头,沉住气,走出了幕后。一个杵着拐杖的老太太,跌跌撞撞地走到了舞台中央。楚彦问了她一句话,她却听不清地大声询问:“啊?啊?”   虽然还是有点紧张,但也完成得不错。林初在后台轻轻地给她鼓了鼓掌。   接下来林初又要上场了,不过没有台词了,要么是坐在餐桌前,要么是跟在李萱旁边,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小配角。   最后楚彦和老父亲在白纸板后面演了一出父子情深的戏码,林初跟在李萱身后探头去看,也十分感动。   楚彦的表演很有感染力,尤其是他的台词,最后一句“爸,我们回家吧!”说出来真是很让人触动,蕴含着满满的感情。   背景音乐响起,大幕缓缓闭合。台上的人还在维持着最后的动作和表情,等待着大幕彻底合上。   舞台的灯光彻底地黑了下来,大家也知道这部戏彻底结束。在下一部开始前,会有一个十五分钟的中场休息,所以他们不需要着急,可以慢慢地把道具搬下去。楚彦快步走到林初身边,两人肩并着肩一起下场了。   “好开心啊,能和你一起演一部戏。”楚彦看着林初,眼里有着欣喜又有点结束后的怅然若失。   林初也笑着回了一句:“是啊,我非常荣幸能和我们的最佳男主角一起演戏。”惹得楚彦哭笑不得地揉了揉她的脑袋。   之后就没有林初和楚彦什么事情了,中场休息的时候两人就去换了身黑色的衣裤,到时候客串一把道具组。在第三幕开场的时候,把道具搬到舞台上去,匆匆忙忙下场后就默默地站在幕后看戏。   第三部戏演员们也发挥得很好,台下的观众在每一幕结束后都爆发出阵阵热烈的掌声。   陆景泽饰演的角色只在最后一幕出场了。他人缘一向很好,一出场,下面就有人齐声喊他的名字。   在老太太知道了陆景泽的身份后,抱着照相馆里自己几十年前的照片,痛哭流涕。舞台上的灯光渐渐暗了下来,背后的投影幕布上正在放着这几十年社会的变化,台下的观众鸦雀无声,都在认认真真地看着。   一段由照片组成的幻灯片放映结束后,大幕开始向中间移动,台下响起一片掌声和叫好声。   主持人上场感谢了一下这次帮助这次公演顺利完成的各大社团,然后就是各个剧组的成员们出来谢幕了。   林初和楚彦站在一起,和《善待》剧组的所有演员和道具组成员一起鞠躬谢幕。应云清和叶薇两个人还专门跑上舞台给他们俩送了一人一枝花,拥抱了林初一下后下去了。   听着台下观众源源不断的掌声,站在舞台上的林初感慨万分。这半年的辛苦,在此刻全部化成了圆满成功的满足感。想到公演结束了,又有点失落,这半年的生活实在是太充实了,公演已结束,戏剧社之后的活动将会急剧减少,只剩下一周一次的例行练习了。   而这次公演的整场视频已经由摄影社剪辑后,上传到了尔雅的论坛。楚彦和林初这两个开场唱歌人,瞬间就在论坛红了起来。   不少人询问他俩的情况,知道他俩情况的立刻给群众们科普了一下他俩的情侣关系,让许多怀春的少男少女们伤透了心,失望不已。   此刻,两个男女主角正在和朋友们在五味居吃饭,庆祝一下公演顺利结束。自从赵潇在群里宣传了一次五味居的饭菜是多么多么的好吃,引得其他人全去敲诈唐谦了。   不过唐少爷也很是无奈。他虽然是少东家,但是五味居是有特聘的经理管理的,他并不能太过插手。唐谦手中的VIP卡也没有几张,不能随便送。只好唐少爷亲自请大家去吃饭,免一桌的单还是可以的。   这回来吃饭的足足有十个人,宿舍四个人和其中三个的男友,陆景泽乔准和赵潇,许朔有事情没有来。五味居这回给他们上了十六个菜。   主菜有佛跳墙、梅汁排骨、清蒸鳜鱼、红烧狮子头和八宝野鸭。还上了桃仁山鸡丁、蟹黄豆花、牛柳炒白蘑、蒜蓉粉丝蒸扇贝、香麻鹿肉饼、龙井虾仁和京酱肉丝。素菜则有非常高端的开水白菜、松子香菇和拔丝地瓜。最后上了一盘橄榄做的梅花脯清口。   服务员先把佛跳墙分在小碗里,分给每人一碗。大家都小心翼翼地捧着这碗名菜,期待万分地用调羹舀起一勺,放进嘴里。林初感觉自己快要升仙了,这碗汤的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味蕾被彻底征服了,咽下去后还回味无穷。里面的料也都口感嫩滑,入口即化。   五味居的菜实在是非常好吃,大家连话都没空说,菜都是靠筷子碰筷子抢的。少东家唐谦也跟着抢,不过他不是为了自己,抢到的菜全都转手进了应云清的碗里。   他的做法被有女朋友的两位看在眼里,也开始频频为身边的女朋友夹菜,瞬间闪瞎了其他的单身狗们。   陆景泽吃的最多,但还不满足。他最爱的是八宝野鸭,连吃了小半盘,气得其他人禁止他再碰这道菜。   清空了所有的盘子,大家还都意犹未尽。喝着酸梅汤,靠在椅子背上惬意地聊着天,大家都不愿离开。   “话说,我们暑假一起出去旅个游吧。”最喜欢往外面跑的应云清提议道。   大三的几个交换了几个眼神,陆景泽说:“我们还要实习,可能没空啊。”   “旅游用不了几天啦,之后再去实习嘛。”叶薇拉着王召兴奋地说。   一番劝说后,大三的也都同意了这个想法,只要时间不是很长都可以,于是大家开始提议去哪里了。   “去海边玩怎么样?”乔青苏说。   林初想到高考完那个假期,旅游景点里全是人,有点担忧地说:“旺季人很多吧?”   结果平时很少发言的王召突然说:“不如去我家乡吧,离海边很近,而且人少。” 作者有话要说:  可能要改成隔日更了……随榜吧,要是下周是活力我就!@#¥%……&*   ☆、26 海边之旅   前往王召家乡的飞机只有两个小时,林初正靠着楚彦的肩膀听歌,一人一只耳机。   期末考试一结束,等所有人都放假了,决定去旅游的几个人就拎着行李箱上了飞机,打算旅完游再回家。不过这次旅行人不多,只有林初楚彦、应云清唐谦、陆景泽和王召六个人。   叶薇并没有来,一是父母不同意,嫌她乱花钱;二是觉得虽然是旅游,但是也要见到王召父母,感觉会很尴尬。其他人也都有自己的事情,没有和他们一起来旅游。   对于叶薇的决定,王召在遗憾之后又有点庆幸。当时一时兴奋提出了这个建议,没想到大家都同意了。可是冷静下来才发现,如果叶薇也跟着一起回老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跟爸妈介绍。   林初的爸妈对于林初一放假就跑出去旅游这件事情十分不满,不过听说应云清也一起就放心了,在电话里唠叨了半天才挂。   呆呆地望着窗外的云,林初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飞机上提供的海鲜面条。   突然从后面的位置探出一个大大的脑袋,陆景泽略带惊讶地问:“你吃得下飞机上的东西啊?实在是太难吃了,幸好先开始在机场吃了面……”   林初嘴角勾起一丝弧度,顽皮地调侃道:“虽然是不太好吃,但还是能吃的。不像某人啊,宁愿在机场花80块钱吃一碗压根吃不饱的面,也不愿意在飞机上吃。”   陆景泽的眼角抽搐中,他也想起了在机场被痛宰的一幕:一碗面80块,一盒三明治四块68元,一瓶矿泉水15块……   飞机降落时候严重的失重感让林初耳朵疼,她皱着眉从行李架上取下自己的背包,跟在楚彦后面走出了飞机。几人站在行李传送带前等了很久,却没见到一件行李出来。   “怎么还不出来?”应云清无聊地坐在了行李推车上,下巴搁在膝盖上问。   林初也有点不耐烦了,干脆拉上应云清去卫生间了。两个人故意在卫生间的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好好整了下因为坐飞机弄乱的发型。等她俩回来,行李居然还没出来。   “来了来了!”眼睛最尖的陆景泽看见传送带上出现了第一个行李箱,赶紧跑过去看有没有自己这群人的。然而第一批出来的行李里,一个都没有。   在等了半个小时后,最后一个行李箱,唐谦的黑色箱子,才从传送带里传出来。   楚彦看林初在等待中被磨掉了耐心,安慰道:“没事啦,幸好我们不需要转机或者转火车,不然才真倒霉。”   六个人拎着自己的箱子,出了机场,两人一辆出租车,前往王召家在海边的一套公寓。王召家有两套房子,一套在市中心的,是他父母在住。另一套在海边,平时没人住,这次正好留给他们住,还专门请人去大扫除了一遍。   当王召打开防盗门的那一刻,林初和应云清同时“哇”了一声。这套房子很新,装修风格也很清新,刚大扫除完干干净净的。王召父母还特别细心地准备了六双塑料拖鞋,让他们在房间里住的舒服一些。   整套共有三间卧室,一个带书房的主卧,一个次卧,还有一个高低床的儿童房。主卧自然是留给林初和应云清两个女生,高低床给了唐谦和王召,楚彦和陆景泽互相嫌弃地住进了次卧。   把自己的行李放下后,林初开始参观这套房子。三室两厅一厨一卫一阳台的结构,建筑面积挺大的。饭厅很有意思,和客厅相连接,由一排弧形的屏风半围起来,和圆桌的弧度一致,非常精巧。阳台是露天的,站在上面可以看到外面的海。   林初呼吸着铺面而来的新鲜空气,带着一缕海边特有的海腥味。楚彦从身后抱住她,也看着海说:“这里的海真蓝啊。”   “是啊。”林初握住楚彦的手,转过头给了他一个微笑,“总算可以好好玩几天了。”   他们并不准备自己做饭吃,既然旅游就是要尝遍这里的所有美食小吃,所以王召父母没有在厨房里给他们备下粮食。不过橱柜里有一大包面条,调味品也都有,大概是怕他们晚上饿要加餐。   大家都被王召爸妈的细心感动了,都说要好好感谢一下王召爸妈。王召笑着说:“正好今天中午我爸妈说请你们吃个饭,你们到时候再道谢吧。”   中午时分,两辆车停在了楼下。因为人比较多,王召爸妈一人开了一辆车来接他们。几个人见到王召爸妈都特别乖地打了招呼,一路上认认真真地回答他们问的问题。   王召爸妈不愧是夫妻,心有灵犀地问了他们王召在学校有没有女朋友。王召也不愧是他们的儿子,一早就想到肯定会问这种问题,提前跟其他人通过气了:“直接说没关系,就说她这次家里有事情没空来玩就行了。”   于是大家也没迟疑,就把叶薇给卖了。不过林初为了给王召爸妈留个好印象,为叶薇说了不少好话。坐前面副驾驶位的陆景泽听着听着都快忍不住要笑出来了,被林初狠狠地瞪了一眼,缩了回去。   王召爸妈请他们去了一家比较高档的海鲜餐馆吃饭。上楼梯的时候,林初戳了戳楚彦,悄悄地说:“叔叔阿姨也太破费了,这餐馆看起来就很贵。”   “毕竟要尽地主之谊嘛,”楚彦摸了摸她的脑袋,“要是你带朋友回家,你爸妈也会这样做的。”   坐下后,林初偷偷用手机一搜,这家店果然很有名,大部分光顾过的网友都赞不绝口。王妈妈手一挥,说:“来,跟着我去挑吃的。”   留下几个男生陪王爸爸聊天,两个女生加上陆景泽跟着王妈妈去了挑海鲜的水箱,各式各样的海鲜在他们三个的家乡都是没有的,瞬间就眼花缭乱了。王妈妈热情地拍了拍林初和应云清,说:“别客气,想吃什么就点!”   当三个人正在观察海鲜的名字时,王妈妈已经招来了服务员,说:“先来条石斑鱼吧。”   服务员点点头,在菜单上写下了这道菜,问:“清蒸吗?”   “对,”王妈妈又说,“再拼一道血蛤和元宝螺,酱油水。”   陆景泽看完水箱里的海鲜,先看中了大螃蟹,问服务员说:“螃蟹怎么做啊?”最后在服务员的推荐下,点了一道咸蛋黄炒蟹。林初点了这里有名的海蛎煎,应云清也跟着点了道杂鱼锅。   王妈妈专门给他们点了个土笋冻,说:“到这里一定要尝尝这个。”怕他们吃不惯海鲜,还点了几道非海鲜的菜,有酸汤肥牛、糖醋里脊、清炒芥菜、蒜蓉娃娃菜和清口的三鲜汤。   血蛤和元宝螺的拼盘先上来,几人都分别尝了一个,这种特有的风味果然很独特,用酱油水煮过的海鲜,鲜味彻底被激发出来。林初爱死了元宝螺,拿牙签把螺肉挑出来,一口一个完全停不下来。楚彦却偏爱血蛤,盘子里已经有了好几个撬开的贝壳。   第二道上的是石斑鱼,这道菜林初倒是在内陆也吃过。不过在靠海的城市,海鲜总是要比内陆新鲜不少。这条石斑鱼块头不小,肉质却非常鲜嫩,清蒸的手法留住了石斑鱼原有的鲜味,让林初赞不绝口。   接下来上了非海鲜的菜就不如这两道受欢迎了,毕竟是在海边城市,对这几道菜的处理不如内陆的好餐馆。不过对于应云清来说,这实在是太好了。她也吃海鲜,但她喜欢吃浓油赤酱的那种,嫌清蒸的海鲜腥味太重。石斑鱼吃了一口就放下了筷子,拼盘也是一种尝了一个就不愿意再动筷子。   海蛎煎一上来就被瓜分干净了,这种海鲜和蛋类的结合,加上木薯粉的清香,彻底征服了每一个人,包括应云清。杂鱼锅上来后散发的香味也吸引了大家,小小的杂鱼放在一起煮,每一条都是那么鲜嫩可口。至于咸蛋黄炒蟹那就更受欢迎了,林初夹了一个螃蟹壳就开始啃,把上面的咸蛋黄啃得干干净净的。   快要吃饱的林初盛了一小碗三鲜汤,清爽的味道正好把口里的咸味盖住了。没想到这时候,最后一道菜上来了,就是王妈妈倾力推荐的土笋冻。   林初也听说过土笋冻的大名,知道是用虫子做的。但是在看到的那一刻,还是被彻底吓到了……那一条条的沙虫实在是非常恐怖,还让她想起了一些十分不美好的回忆——叶薇曾经的那一盆袜子。   被恶心到的林初坚决不吃那玩意,极力推阻的小表情把王妈妈都逗笑了,“没关系,很多人都不敢吃的。”王妈妈安慰说。   其他几人都是每人又怕又想吃地尝了一小块,反应也都不一样。唐谦是直接吐了出来,应云清勉强咽下去却再也不想吃了。王召是本地人,不用说,自然吃得很开心。楚彦和陆景泽居然也吃下去,还觉得味道不错,一人又吃了一小块。   林初看着楚彦又夹了一块土笋冻,整个人都要不好的,用看奇葩一样的眼神看着楚彦,觉得十分不可思议。楚彦摊摊手,朝林初无辜地笑笑,吃掉了夹起的那一块。成功地让林初彻底丧失了胃口,剩下的半碗汤都没有喝完。   除掉最后的一点插曲,整顿饭还是不错的,让林初他们体验了一把海边城市靠海吃海的感觉。吃完后几人感谢了王召爸妈一番后,拒绝了他们开车送自己回去的建议,跟着王召插近路散步回去。   “其实这家店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开车反而要绕一绕,直接走路一刻钟就到了。”王召一边说一边在前面带路。   应云清挽着林初走在中间,一脸悲痛欲绝地对林初说:“完蛋了,我觉得我这几天都会吃不饱。”清淡的海鲜实在是不太适合口味比较重的应云清。   林初同情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没关系,每次吃饭后给你点个辣菜,就着吃好了。”   ☆、27 户外烧烤   不搭车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为了第二天去海边烧烤的计划,王召带他们去了住处附近的一家大超市。他们需要的工具和食材在超市里都能找到,很快就分头找齐了。四个男生负责去找烧烤架、烧烤叉、木炭、锡纸和竹签,林初和应云清两个则在生鲜区购买新鲜蔬菜、肉类和海鲜。   切了一条牛肉,林初又打算去挑一块羊肉,被应云清制止了,“羊肉就算了吧,肉串不好弄,有牛肉就行了。多买点丸子什么的,比较方便串。”   林初想了想点点头,把羊肉放下,跟着应云清一起挑丸子去了。烤丸子又好吃又方便,确实很适合在户外烧烤的时候吃。两个人选了上好的鱼丸、虾丸和墨鱼丸,一种两包包。之后又去挑了鸡翅、鱿鱼和香肠,加上蔬菜区的豆腐干、包菜、韭菜、玉米和红薯。为了方便,其他那些诱人的海鲜都没有买,因为处理起来很麻烦。看着满了一半的推车,林初觉得差不多了,就推着车和应云清逛其他的区域。   路过零食区的时候,林初突然眼睛一亮,推着车跑到货架前,拿了一包棉花糖出来,对应云清说:“烤棉花糖,肯定很好吃。”   应云清也不甘示弱,灵机一动地跑去水果区,拎着一把香蕉就丢进推车里,“烤香蕉也不错。”   “我们再买几个馒头回去好了,突然好想吃烤馒头片!”林初又想到了一种食材。   应云清兴奋地说:“再买袋切片面包吧!还可以烤面包片!”   在两人一人一句的提议下,推车里的东西又高了一层。除了烧烤用的食材,还有啤酒和果汁,顺带拿了一筒一次性纸杯和纸盘。推着满满当当的购物车和四个男生汇合的时候,他们都被震惊了。   “确定我们吃的了这么多东西吗?”唐谦颇有点担忧地问。   陆景泽倒是又惊又喜,“非常好,种类多点吃起来不会腻。吃不完再带回来放冰箱呗。”   林初也解释道:“虽然看起来这么多,主要也是包装袋比较大,每种的分量其实不多的。”   “厨房里的那些调料可能不太够吧?”王召倒是提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没有腌制过的肉类烤出来味道是非常一般的,所以要事先用各种调味料腌制。可是王召的父母给他们准备的调味品都只是最基础的盐、糖、味精和醋,光是这几种是无法腌出美味的肉类的。   被提醒的众人又转战调味品区,挑出了胡椒粉、孜然粉、辣椒粉、烧烤酱和特别的海鲜酱,又买了料酒和橄榄油。结完帐后,四个男生两只手都大包小包的,林初和应云清倒是空着手,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满载而归了。   回到住处,大家都洗完澡换完衣服后,打起精神要开始处理食材了。牛肉先放在冷水里浸泡一会,大家先开始串丸子。楚彦很细心地买了一包一次性手套,每个人都套好,坐在饭桌前认认真真地把圆滚滚的丸子们串在竹签上。   “一个竹签串三个就好,别穿那么多,到时候都不好拿。”林初看陆景泽贪心地往一根竹签上串了五个丸子,不由得提醒道。陆景泽嘿嘿一笑,把多穿的两个丸子取下来串到另一根竹签上。   每包丸子大概是30个,全部穿起来也就十串。总共六包丸子,串了60串,摆在托盘里满满当当的,个个圆润饱满,看起来诱人极了。   “现在就好想吃啊……”陆景泽看着白白胖胖的丸子们,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林初笑着轻轻踹了他一脚,说:“行啦,我们要来腌牛肉了。你们去把蔬菜全都洗一下吧。”   把浸泡在冷水里的牛肉沥干,林初把牛肉切成拇指大小的肉块,放入一个不锈钢的盆里。这里虽然平时没人住,但是厨具还是挺齐全的,各种盘盘碗碗,正好给他们来处理食材。   往盆里倒入橄榄油、料酒和盐后,林初又换了一双一次性手套,开始揉按牛肉,要让味道彻底进入肉里,必须要力道均匀。将一盆牛肉揉匀后,林初把这么多牛肉分到三个大碗里,问:“你们要什么味道的啊?”   在众说纷纭下,林初调了三种口味,一种是只加胡椒粉和辣椒粉的,一种是孜然口味的,还有一种没加辣椒但是加了海鲜酱的。用海鲜酱来腌牛肉林初还是第一次,这里的海鲜酱非常鲜美,不知道和牛肉搭配起来会怎样,不过味道应该不会差。谨慎起见,这一碗林初调的最少,怕万一不好吃就浪费了。   放完所有调味品后,林初和应云清一起继续把牛肉揉匀,让牛肉彻底吸收所有的调味料。最后把三个碗包上一层保鲜膜,放入冰箱冷藏。   在她们俩腌制牛肉的同时,四个男生正挤在厨房里清洗所有的蔬菜。他们这次蔬菜买的挺多,除了不需要处理的红薯外,豆腐干和玉米都只需要稍微冲一下,其他则是需要仔细地洗。因此除了哗哗的流水声,四个人在厨房里居然没有其他的声音。   林初站在厨房门口看了半天,男生们专注的样子让她的嘴角翘起了一丝弧度。应云清在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说:“还有鱿鱼没处理呢,来吧。”   于是两人又把鱿鱼也像牛肉一样分为三种口味腌制了。他们买的是新鲜鱿鱼,林初把鱿鱼须单独留了下来,打算晚上给大家做点夜宵。其他的都片成了鱿鱼片,腌好放冰箱了。   男生那边的蔬菜也都洗干净了,开始把蔬菜切成片或者块。把蔬菜全部串好后,冰箱里的牛肉和鱿鱼也腌得差不多了,从冰箱端出来后,也被串成一串一串的。   做完全部的其他人都累得瘫倒在沙发和地摊上,林初却还要强撑着去给他们做夜宵,实在是太惨了。恋人还没法休息,楚彦自然也要跟着帮忙,来厨房给林初打下手。没有鸡蛋和面粉,林初就直接把鱿鱼须下锅油炸了,撒上足量的胡椒粉和孜然粉,反正吃起来也差不多。   第二天上午,王召先回了趟自己市中心的家,把他妈的车开了过来。   “不会给你妈妈添麻烦吧?”林初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来旅游一趟,着实给王召父母添了不少麻烦的样子。   王召笑了笑,说:“没关系,她今天正好不需要出门。”   把昨天制作好的所有烤串都用保鲜膜封好,放在从楼下市场里买来的泡沫箱里,还放上几块在冰箱里冻好的冰块降温。由于车只能坐四个人,王召开车,自然要有两个人自己走去离住处大约步行十五分钟的海滩。   几人都争着抢着要走过去,最后居然决定除了王召开车过去,其他人都自己走过去。王召无奈地跟站在车外挥手的几人告别,自己开着车先走了。另外五个人则是悠闲地一边看风景一边向海滩出发。   等到他们慢慢悠悠地晃到海滩的时候,王召已经把烧烤架都架好了。这里的海滩有专门租给游客烧烤的烤炉,旁边还有石桌,可以一边烤一边做着吃。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太阳不像中午那么耀眼而灼热,反而是暖洋洋的让人很舒服。   把所有的食材整整齐齐地摆到石桌上,大家决定先下海玩一会儿。留下贵重物品,把鞋全部放在石桌附近,六个人光着脚开开心心地下海了。   陆景泽是第一个被抬起来丢进海里的,由此可见他是多么“受欢迎”。林初和应云清站在沙滩上,看着其他三个男生齐心协力把他抬起来,笑得花枝乱颤。然而嘲笑别人是会遭报应的,林初和应云清两个女生都没有逃过被丢下海里的待遇。看见应云清毫无准备就被丢了下去,被呛了几口水,林初乖乖地捏住鼻子,完全不抵抗地下了水。   所有人都被丢过一次后,大家的衣服全都湿了,也就不再矜持。在出门前大家都在里面换上了泳衣,此刻都把身上穿着的T恤和裤子脱了,男生们全身上下只有一条泳裤,林初和应云清倒是整齐的一套泳衣。   “哎呀,你家楚彦肌肉不错啊。”穿着墨绿色连体泳衣的应云清戳了戳林初说。   林初穿的是分体的泳衣,比较保守的款式,上身是长款的蓝色小裙子,配四角的短裤。她白了应云清一眼,回道:“你家唐谦也不赖啊。”   网球队的王召和陆景泽身上的肌肉自然不用多说,林初确实没想到楚彦和唐谦平时看起来高挑偏瘦的体型,不穿衣服居然也很有料。   站在海边,感受着海水涨潮时候没过脚面,看着面前广阔无际的大海,林初此刻的心情无比舒畅。海水退回去后,把林初脚下的沙子也冲走了,脚印立刻加深了起来。发现这点的林初,拉着应云清又往前走了几步,海水直接没过了小退,身体径直往下沉,吓得两人赶紧往岸上冲。   心有余悸的两人站在岸上对视一眼,突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真是美好的大海啊。   ☆、28 漫天繁星   楚彦不愧是居家旅游必备用品,看他铺木炭的姿势,那是十分的专业啊。林初在旁边给他打下手,跑腿递东西,时不时偷看一下专注的楚彦,充实地很。   铺好了木炭,搭上烧烤架,就着暖黄的暮色,大家开始烧烤了。陆景泽这个食肉动物,赶紧抢着第一个放上他最爱的牛肉串。   “你别着急啊!”林初看到陆景泽那副饿狼的样子笑了,递给他一瓶烧烤酱,说,“刷点酱,淋点油再烤,小心烤糊了。”话还没说完,炉里的火苗一蹿,陆景泽手里的一串牛肉就黑了。   陆景泽委屈地把烤糊的肉串丢进临时客串垃圾桶里黑色大塑料袋,说:“这火也太不好控制了!”   “离远点烤,不要被明火烧到。”楚彦正拿着几串墨鱼丸烤着,刷上烧烤酱和橄榄油,等丸子的表面变得焦黄时候离了火。给自己留下一串,剩下的都分给林初和陆景泽了。   林初咬一口看起来油汪汪香喷喷的墨鱼丸,瞬间被烫得跳起来,又舍不得吐出来,张了半天嘴才把那口墨鱼丸咽下去。楚彦笑着倒了一杯水蜜桃汁,等林初咽下去后再递给她。   “非常好吃!”林初灌下一口水蜜桃汁后立刻眉飞色舞地说,赶紧又拿了几串虾丸出来烤。   唐谦和应云清那俩正亲亲密密地吃着烤棉花糖。烤出来的棉花糖软软的、黏黏的,咬一口能拉出丝来。这两个腻歪的人还不是你一个,我一个,而是一个棉花糖球被分为一人一口,简直不忍直视。   王召则是用锡纸包了一筒玉米,丢进火里直接烤,没过一会儿就用烧烤叉夹出来。等冷却后剥开锡纸,原本嫩黄色的玉米已经被烤得焦黄,十分有咬劲,又香又好吃。   太阳渐渐地下沉,下午在海边玩耍消耗完精力的几人总算是安静下来,一起坐着吃烧烤。虽然主力是经验丰富的楚彦,但是其他几人动手能力也很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油汪汪冒着热气的烤串整整齐齐地摆在纸盘里,每人端着一盘吃得十分开心。   最先被消灭掉的竟然是包菜和豆腐干,大概是肉制品比较多,需要多吃点素的改改口。林初最爱的还是各种丸子,不过胃不够大,每种丸子都吃了好几串后就彻底吃不下了,连香喷喷的烤红薯都没吃,实在是很遗憾。   吃饱喝足的众人齐刷刷地在沙滩上坐成一排,看大海潮起潮落,一时间竟然没有人说话。旁边有一个火堆,也围着一群女学生,正闹得欢。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声音惊醒了他们,然而这个声音大家都不熟。   “嘿,你们好!”大家齐刷刷地望向右边,一个扎着马尾,面容清秀的女生正在和他们打招呼,虽然很热情,但可以看出还是有一点紧张。她指了指她身后正在窃笑的几个朋友,说:“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玩啊?”   六个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应云清拍了板,站起来拍了拍粘在裤子上的沙子,说:“行啊!”看见六人往这边来,火堆边上的女生们激动了起来,又瞬间压制了自己的情绪。   “我总觉得……是冲着你们几个男的来的吧。”林初凑近楚彦,悄悄地说。楚彦听完就笑着牵起了林初的手,林初立刻就看到了有几个女生失望的眼神,果然自己没有想错。应云清也是聪明得很的人,也有学有样地挽住了唐谦,一副甜甜蜜蜜小情侣的样子。可是另外两个男生就没办法了,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叹了口气。   互相介绍了一下之后,看着泾渭分明的两伙人,那边的女生提议道:“我们交叉着坐吧,有趣一些。”   然而这个提议并不被六个人接受,尤其是两对情侣,干嘛要分开去满足那群女生啊,就是要坐一起。林初直接就说了:“不用吧,这样就挺好的。”   被堵回去的女生恹恹地坐了回去,不说话了。活跃气氛的事情林初可做不来,一般做这件事的应云清和陆景泽不知怎么也都闭口不言。那边的女生里倒是有忍受不了这尴尬气氛的人,另一个身着长裙,长发飘飘的女生开口提议大家来玩游戏吧。   最后在林初这方无所谓的情况下,终于决定了就玩最无聊的猜数字游戏。第一个人先在1-100之间想好一个数字,打在自己的手机上,然后逆时针一个一个地猜,出题人给出范围。说中数字的那个人要接受惩罚,真心话或者大冒险。虽然很无趣,但至少可以打发时间。   “好了,你们可以开始猜了。”长发飘飘的女生被选作第一个出题人,她旁边的女生开始猜,“48。”   “比48小。”   第二个女生:“12。”   “比12大。”   接着就轮到王召了,他说:“29。”   “比29大。”   陆景泽:“哇,那就是29到48之间咯,我猜30。”这种贴边猜的行为真是太可耻了,林初白了他一眼。   长发女生也乐了,说:“比30大。”   “39。”下一个是楚彦。   “比39小。”   到林初了,30到39,中间值剩下8个数字,到这个时候,后面每一个猜的人都紧张了起来,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猜中了。林初想了想,说出了自己高中时候的学号:“37。”   不幸的是,长发女非常高兴地拍手:“恭喜你,答对了!”   林初郁闷地往楚彦怀里钻,惹得楚彦在她耳边笑个不停。虽然郁闷,但是惩罚还是要接受的,长发女兴奋地问:“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真心话吧。”林初从来都是个喜欢偷懒的人,靠在楚彦身上并不想动,还是动动嘴算了。   于是其他幸灾乐祸的人聚在一起商量了半天,最后终于问了:“你和你男朋友第一次接吻是什么时候,在哪里?”   和楚彦的第一次接吻……林初一边脸红一边陷入回忆。   时间回到圣诞节的那一天,本来两人的平安夜被一场大雨毁掉,变成了集体聚餐后,两人约定第二天再一起出门。幸运的是,第二天雨就停了。晚上,楚彦牵着林初在挂满了灯的街道上逛着,虽然没有下雪,但是圣诞的气氛还是很浓。   步行街上有着很多卖花的人,正在向路人兜售。都说国内的年轻人能把所有的外国节日都过成情人节,此刻在外面逛的情侣确实很多,一对又一对的。   “先生,买一朵花送给您旁边的女友吧!”看见楚彦和林初牵着手,一个卖玫瑰的小贩立马凑上来推销。   楚彦转过头看了林初一眼后,就在小贩手里那一大捧玫瑰里挑了起来。看了半天,总算挑中了一朵颜色最鲜艳,外表最完美,花瓣上还带着露珠的玫瑰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楚彦把玫瑰递给了林初。   两个人都不是追求浪漫的人,交往后的日常生活可以说是很无趣,被陆景泽讽刺为“毫无情趣的老夫老妻”。但是在今天这个弥漫着粉红泡泡的街道上,林初突然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她接过玫瑰花,一点一点地凑近楚彦,楚彦也心有灵犀地低下头,然后……   “喂喂,考虑够久了吧!”被陆景泽打断思绪的林初才一下子回过神来,看着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又看看正温柔看着自己的楚彦,有点扭扭捏捏不好意思地说:“今年圣诞节,在步行街上。”   “哇……”听完答案大家就起哄起来,把林初羞得又往楚彦怀里钻。楚彦笑着摸摸林初的头,对其他人说:“别闹了,开始下一轮吧。”   又玩了几轮后,那群女生决定撤了,准备打道回府。在她们想要扑灭篝火的时候,却被楚彦阻止了,“留给我们吧,我们可能还要呆一会儿。”女生们立刻就被楚彦的笑容忽悠住了,把篝火留给了他们。   还不打算离开的六个人围在篝火旁边,透过温暖又明亮的火光,惬意地聊着天。靠在楚彦身上的林初觉得脖子有点酸,就抬起头来活动活动脖子,却不经意地看到了漫天的繁星。   “快看天上的星星!”林初立刻对其他人说。   林初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多的星星了,明亮的白色光点遍布黑色的天幕,那场景美到让人说不出话来,只会傻呆呆地看着。   为了更舒服的看星星,由林初带头,六个人直接躺在沙滩上,双手枕着脑袋,看着头顶上的星空。沉默了很久之后,陆景泽第一个开口道:“哎,等一开学,就是大四了。”   “是啊,”唯二大四生的另一位楚彦回道,“到时候就要天天在外面实习,不能经常呆在学校了。”   林初转过头看着楚彦和天上星星一样闪耀的眼睛,笑着说:“没事啊,回头我就去你公司找你,还给你带饭好了。”   “哇,这么贤惠啊!我也想要!”还没等楚彦回话,陆景泽就插到。   林初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说:“除非你要是跟楚彦在同一个公司实习,否则别想让我两头跑。”   应云清在一旁猛笑,“陆景泽你还是去找一个女朋友吧,还要找个会做饭的。这样就不用担心没人给你送饭了!”   陆景泽听着,觉得应云清说的很有道理。虽然小学妹对他很好,总是给他做好吃的,但毕竟是楚彦的恋人,不好意思总是使唤小学妹。   回学校就找一个!陆景泽摸着自己的下巴,在心里下定了决心。      ☆、29 TheFame   “你们学生会真的是挺闲得慌啊。”林初看着手中的宣传单,挑着眉问应云清。   应云清继续把手里的宣传单发给叶薇和乔青苏,说:“这次活动可不一般的,有大公司赞助,冠亚季军的奖金很高的。”   “奖金多少啊?”乔青苏笑着问。   应云清故作玄虚地摇了摇食指,说:“冠军5万,亚军3万,季军1万。”   这话刚一说完,其他三个人的眼珠都快要瞪掉出来了。   由于最近电视上的唱歌比赛爆火,尔雅大学这回要顺应潮流,让学生会策划了一个类似好声音的唱歌比赛。应云清他们学生会的成员从开学起,就开始构思要怎么组织好这一次的活动。这回不仅仅是学校内部的比赛了,应云清声称50强之后的比赛会在本地的电视台播出。尔雅本身名气就够大了,还要上电视,这一下子吸引了无数的赞助商来赞助冠名。   “这名字取的这么洋气啊?”林初指着宣传单上大写的“The Fame”两个英文单词,问应云清。   应云清摊摊手,“总不能叫尔雅好声音吧,多俗气啊。”   在唱歌比赛如火如荼的宣传中,楚彦和陆景泽的实习也正在进行中。楚彦还是留在了之前的那个公司,这回除了他,还有几个新来的大学生。摆脱了菜鸟身份的他也不需要再去做那些杂物了,每天的咖啡都被新人们包了,顿时有种翻身做主人的感觉。   “楚哥,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啊?”一个新人跑过来邀楚彦一起吃午饭,还没等楚彦回复,手机先响了起来。看到是林初的来电,楚彦抱歉地婉拒了同事。   “我到你公司楼下啦,你们在几楼啊?”林初元气满满的声音让楚彦发自内心地微笑起来。   告诉林初楼层后,楚彦赶紧往电梯间赶去,在电梯门口还正好碰到了之前邀请他一起吃饭的同事,他和其他几个新人站在一起,大概是要一起去吃饭。   同事一脸疑惑地问他:“楚哥你不是现在不去吃饭吗?”   “我女朋友来给我送饭。”楚彦表情很淡定,说出来的话却十分虐狗,看同事羡慕的表情就知道了。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一开门,左手提着双层保温饭盒,右手提着保温杯的林初就从电梯里走出来。看见电梯门口站着这么多人,林初愣了一下。接着就被另外几个人喊的一嗓子给逗笑了:“嫂子好!”   林初内心像是被无数神兽狂奔而过,然而她还不能表现出来,只能表情淡定地点点头,被憋着笑的楚彦拉走了。   楚彦一路上都在笑,气得林初打了他两下,才让他憋了回去。林初忿忿不平的说:“什么鬼啦,嫂子这称呼听起来也太老了好不好!再说那几个人看起来还没你年轻呢。”   “没办法,新来的,对谁都要喊哥啊姐啊的。”楚彦接过林初手中的饭盒和保温杯,笑容满面地解释道,“今天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啊?”   林初还是气鼓鼓地说:“等会你自己看吧。”   楚彦的办公桌离得不远,很快就到了。先把林初安置在自己的转椅上,楚彦又拉过隔壁空着的转椅,自己坐了下来,十分期待地打开了饭盒。果然,饭盒里丰富的内容没有让他失望。   一盒饭,一盒菜,都装的满满的。饭是大米加上切碎的玉米粒蒸煮而成的,闻起来香气四溢。装菜的饭盒被分为了三个,两个荤菜,一个素菜。荤菜是青椒牛肚和糖醋虾仁,素菜是清炒莴笋,每个菜都色香味俱全,冒着的热气在不停勾引着楚彦。   “哇,太丰盛了!”楚彦赞叹道,又问林初,“你吃过了吗?一起吃吧。”   林初一只手撑在办公桌上,托着自己的下巴,笑着看楚彦一副馋猫的样子,说:“不用啦,我做完菜就分了一半,自己吃掉啦。”说着又扭开了保温杯的盖子,里面盛的是玉米排骨汤。林初很不喜欢每次煮排骨汤的时候上面都飘着肉渣,所以在洗排骨的时候,都很用心地把肥肉给剪得干干净净。这杯玉米排骨汤除了黄澄澄的玉米和几块精瘦的排骨,全是清清爽爽的汤。   楚彦工作了一上午,也饿了,让林初用自己的电脑上网玩后,就开始消灭这两个饭盒里的饭菜了。林初一边漫不经心地点着鼠标,一边侧过头来看楚彦吃饭。楚彦吃饭很优雅,但速度却不慢,就看着原本满满的饭盒迅速地消失了一半。   “对了,今天听陆景泽说,学校要搞一个大型的唱歌比赛是吧?”清空两个饭盒加一个保温瓶的大胃王楚彦在吃完后问林初。   林初点点头,漫不经心地说:“是吧,应云清也跟我们宣传了。”   “你要去参加吗?”楚彦问。   林初似乎觉得他的这个提议很无厘头,歪着头看了他一眼,说:“不啊,我干嘛要去参加。”   “你唱歌很好听啊,干嘛不去试试?”楚彦怂恿道。他一直觉得林初的声音非常好,唱歌很有感染力,正好有这么个展示自己天赋的好机会,怎么能不去参加呢?   林初自己倒是完全没有兴趣,她宁愿多花点时间研究菜谱,才不愿意把自己那把嫩嗓子展示在那么多陌生人面前。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人背着她给她填了报名表。   “应!云!清!”林初愤怒的声音在整间客厅里回荡着。叶薇和乔青苏坐在沙发上,端着碗吃水果,围观眼前这一幕惨案的案发现场。   应云清毫不在意地掏了掏耳朵,她认识林初这么久不是白认识的,这完全是在虚张声势。她摊了摊手,说:“今天报名表印好了,我负责分到各个院系的负责人那里,然后就顺便帮你填了一张呗。”   “你问过我了吗?我一点都不想参加这个什么鬼唱歌比赛好不好!”林初抓狂地冲着应云清喊道。   应云清走上前,想拍拍林初的背,被林初躲开了。应云清叹了口气,放下悬在半空中的手,说:“小初啊,你也别生气。想想,冠亚季军奖金那么多呢!就算没进决赛,前十名都还有一部笔记本电脑呢,前二十都有一部智能手机!”   林初气得快要吐血了,应云清竟然威逼不成,来利诱她了!难道自己是那么贪财的人吗?虽然自己是很想一毕业就把自己的书吧开起来,自己的开店资金也十分不足,为此她在假期的时候除了和朋友们一起旅游外,就一直都在外面打工。但是这也不代表她非要去参加这个什么鬼唱歌比赛啊!   “我不管,反正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吧!”甩下这句话,林初头也不回地回房间去了。   在床上还没躺多久,楚彦的电话就来了。林初一猜就知道是应云清告状去了,虽然气得不想接电话,但还是口嫌体正直地按了“接听”的按钮。   “怎么,听说你在宿舍发火了?”楚彦温柔的声音很有效地安抚的炸毛中的林初。   她有点委屈地抱怨说:“小清也太过分了,都没有问过我自己的意见。”   “嗯,我知道。我刚刚也说了她,”楚彦的声音如清风拂面,“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嘛,如果真的没办法取消报名的话,就去参加玩玩吧。”   冷静下来的林初也不再那么抗拒参加比赛这个提议了,但她还是生气应云清背着自己去做这件事。在电话里跟楚彦吐槽了半天,心情才从恢复到正常。   也不知道应云清在门外听了多久的墙角,等林初一挂断电话,敲门声就响起来了。看着别别扭扭来开门的林初,应云清腻着她说了无数好话,林初才接过她递来的资料。   “加油哦!”离开时,应云清转过头来朝林初莞尔一笑,收获了林初的一枚白眼。送走了应云清,林初坐在床上仔细研究这个什么鬼比赛。   “The Fame,尔雅大学首届大型校内歌唱比赛……”林初一边念一边吐槽,“搞得像选秀一样。”   没错,这个比赛的模式非常像各大卫视火爆的选秀比赛,都是从海选开始。各大院系的负责人会把报名表分给各个班的辅导员,再由辅导员在班会的时候发给有情趣的同学。填好了报名表交到每栋楼里的学生会意见箱里,由学生会的成员收录报名信息。之后会有负责人通知每个人各自的海选时间和地点,自己准备一首参选曲和伴奏,事先要发给对应的学生会负责人。   海选的评委是尔雅自己的四位音乐老师,如果得到三位老师的赞同,就可以直接进入下一轮。总共选出50位晋级,之后的比赛就比较正式了,尔雅还专门邀请了几位歌坛明星来当评委,虽然要么是三线小明星,要么是过气的,但起码是专业人士。   50个人分为5天进行比赛,每天10个人,在摄像机的包围下演唱。由评委选出20强,再是20进10,10进5,5进3,冠军争夺战。   后面的内容实在是比较复杂,林初就胡乱地看了一下大概,只把海选的东西反复看了几遍。   虽然在自己意料之外,但既然要参加比赛,自然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30 赛前准备   参加一场唱歌比赛,事先最需要做的准备是什么?自然,是选歌啦。   应云清对林初参加这场比赛有着超出常人的热情,热情到林初都有点受不了了。除了天天拉着她给她出主意唱什么歌,还要拉她出门买衣服,说是要为比赛置装,被林初摇着头拒绝了。   “一个海选而已,买什么衣服啊……”被烦得恨不得把应云清扔出去的林初如是说。   其实不怪应云清关注这件事情,林初考虑了好几天,也没有想好到底要唱什么歌。眼见着海选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大家都有些着急。应云清推荐的歌曲全都被林初婉拒了,而她自己想要唱的歌呢……   “小学妹啊,你这个选歌,有点奇葩啊。”为了选出一首好歌,林初把还在实习中的陆景泽给拉了出来。他可算是林初认识的人里面对唱歌这方面最有发言权的了,由他来帮忙出主意是最合适不过了。   陆景泽则是一脸无奈地看着眼前的几张列满歌词的纸,他没有想到林初选择的歌是这么奇怪。总共手上五首歌,全部都是男歌手或者主唱为男的乐队唱的歌,一首女歌手的歌都没有。   林初听出了陆景泽语气里的不赞同,赶紧解释道:“我是想着吧,海选也许是我唯一一次唱歌的机会,说不准唱完就给淘汰了呢。这样的话,自然要选自己喜欢的歌唱才不会遗憾嘛。”说完还吐了吐舌头,说明她自己也知道这种选歌是多么不合适。   “好吧,”陆景泽虽然不同意这样的想法,但毕竟这是林初的比赛,他只能在林初选择的基础上给一点意见,“如果一定要从这五首歌里面选的话,是一定要改key的。”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意识到林初找他来是干嘛了,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原来是要找我来当苦力。”   为了让陆景泽帮她录合适key的伴奏,林初也不得不安抚好陆景泽,连忙凑过去帮他按肩膀,还一边说:“辛苦你啦,太谢谢你啦。”   最后,两个人从五首歌里面挑中了一首Muse的《Unintended》,两个人商量好了用什么key,陆景泽就打算这两天赶紧把伴奏给弄出来。也是幸好陆景泽有一些比较专业的设备,不然的话还要去外面找专门的录音棚,那可是要麻烦多了,时间上也赶不及。   “行啦,你回去就按这个key练。”陆景泽在离开时给林初鼓了鼓劲,“一定要通过海选哦,加油加油!我们都会支持你的!”   带着陆景泽的鼓励,林初拎着自己的歌词一路默唱着回了宿舍。没想到,林初一打开门,又有一个好消息等着她。   “哇,小初!”兴奋的应云清揽着叶薇的脖子对她说,“叶薇也报名参加了The Fame!你俩有伴啦!”   看着表情和往常的大大咧咧完全不同的,还稍微有点羞涩的叶薇,林初十分的开心。她赶紧扑过去握住叶薇的手,说:“太好了,总算不是我一个人被这玩意折磨了,咱们同病相怜啊!”   听到林初这话,应云清可不高兴了,“怎么能说是折磨呢?这是通往光明未来前的漫长旅程,为了要实现理想,你可要忍受住这种孤独啊!”   什么鬼,应云清你最近是看了什么中二的电视剧还是动漫?再说这比赛是你报名的吧,实现谁的理想啊?林初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有了叶薇一起参加比赛,最好的一点是林初不用再独自忍受应云清的炮火了,现在被应云清缠着推荐参赛曲目的变成了叶薇。然而叶薇也没给应云清太多的机会,很快就决定了自己的歌,选的是陈绮贞的《旅行的意义》。这也是叶薇非常喜欢的女歌手,只要去ktv就必须要点她的歌。同时这首歌也很适合叶薇的嗓音,让应云清都挑不出什么刺来。   选定了曲目后,两人都要开始正式练歌了。为了不打扰到应云清和乔青苏,两人都选择不在宿舍练歌,而是去音乐室和其他需要预定的空教室练习。只可惜由于学校里面参加这次比赛的人非常多,17栋的音乐室常年处于被占用的状态。林初只能去找别的地方练习了,最后发现没人占据又比较合适的地方,居然是天台。   在天台这地方练歌确实挺好的,空旷,不用担心会扰民。林初有试过,以她的音量,最高层的人都听不到。   除了练歌,林初的课余生活就只剩下给楚彦做饭了。自从上次给楚彦送过饭后,只要有空,林初就会做好午饭,装进保温饭盒里,给楚彦送过去。因为这是最近唯一两人见面的时间了,自然要好好把握。知道了楚彦公司的楼层后,都不需要楚彦来接,林初就自己搭着电梯上去了。每次送的饭菜都色香味俱全,比起食堂的快餐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对此,楚彦的同事都非常羡慕,称林初送来的午饭是爱心便当,让楚彦私底下得瑟了许久。   “最近歌练的怎么样啊?”楚彦一边吃着爱心便当,一边问林初。今天的便当也还是很丰盛,林初买了几条黄丫头,学名是黄颡鱼,做了道黄丫头炖豆腐,作为今天的大菜。白白嫩嫩的豆腐浸在乳白色的汤汁里,加上鲜嫩的鱼肉,让楚彦大快朵颐。也因此就没再做别的荤菜,只有一道清炒冬瓜配着。汤则是普通的紫菜鸡蛋汤,黑色的紫菜和松散的蛋花,看起来诱人极了。   林初摸了摸楚彦养在办公桌上的一盆绿萝的叶子,幽幽地说:“唱的快吐了……”   这语气和措辞把楚彦逗笑了,“怎么啦?这么郁闷?”   “天天就唱这么一首歌,脑子里面永远是这个旋律,睡觉之前躺在床上都是这首……”林初抱怨道,“我现在就盼着海选赶紧到,破除我现在这种被洗脑的状态。”   楚彦听完,有点担心林初现在的状态,可是自己工作又忙,每天很晚才能回学校。这些天他都非常愧疚,没有在林初身边陪伴她面对即将到来的海选。现在他只能给她出点主意了,“找点其他的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吧,反正也也练的差不多了,不需要天天再花所有的时间在练歌上面了。”   林初点点头,她也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总得找点别的事情做。不再去天台或者音乐室唱歌,林初突然觉得自己又闲了下来。躺在床上翻了几页小说,脑子里面还是不停回想着《Unintended》的旋律,她觉得自己当初选择自己喜欢的歌来唱是一个无比错误的决定,这完全是让她要讨厌这首歌的节奏啊!   “小清!陪我逛街去!”暴躁的林初从床上跳起来,冲到应云清房间喊道。   应云清挑了挑眉,“哟,这是怎么啦?之前让你去逛街不去,现在来找我啦。”在林初的软磨硬泡之下,应云清还是答应了她,放下手中的事情,和她一起出门了。   和应云清出门逛街,就要接受她的挑三拣四。林初在一家服装店里看中了一件衬衫,正放在身前比划着,应云清就连连摇头道:“不行,颜色太丑。”   在鞋店,林初看中了一双平底鞋,又被应云清鄙视了,“本来就矮,还穿没底的鞋子,会显得腿短的好吗?”气得林初把鞋放下掉头就走。   应云清和林初的品味完全不同,她一直都是走的御姐女王风,喜欢穿黑白灰这种经典色系的衣服。而林初呢,虽然心理年龄比较大,但是内心还是住着一个小清新的少女。总想着在大学时期再装装嫩,于是喜欢一些颜色粉粉嫩嫩的衣服。除了T恤,尤其是喜欢应云清吐槽最厉害的雪纺衬衫。   逛了整条街,应云清完全没看中一样林初挑的东西,林初也完全不喜欢应云清选的。林初到后面也麻木了,反正也不打算真的买什么衣服,就当做随便看看,逛着好玩而已。等到两人逛累了,找了一家甜品店就坐了进去。   这家店是专门卖仙草和芋圆的,所有的甜品都在底下铺了一层仙草,配料则是各种各样的芋圆。应云清正好生理期,就只能吃热的,她点了一份搭配好的招牌仙草。林初则是逛热了,一定要吃冷的,又不太想吃招牌里的红豆,就自己配了一碗加布丁、地瓜丸、金薯和珍珠。   等两碗都上来的时候,才发现还送了一小盒鲜奶,如果喜欢可以加进去。林初先尝了一口自己的,芋圆都很Q弹,布丁和仙草味道也很好。觉得还不错,又想尝尝加了鲜奶的,就把那一小盒加了进去。没有辜负林初的期望,浇上鲜奶的布丁和仙草更好吃了。两人都满足地吃着自己的,应云清还是有一点遗憾,自己也挺想吃冷的。   一边吃,两人一边聊了起来。林初很久没见到叶薇了,虽然之前说可以一起练,不过两个人的歌都不同,怕影响对方,就自己找合适的地方练了。于是她问应云清:“最近有看到叶薇吗?她歌练的怎么样啦?”   “应该不错吧,我看她天天晚上都练到很晚的。最近和她也没说过几次话,不过……”应云清顿了顿,又接着说,“感觉最近听她提起王召的次数少了一点。”   林初满脸的不相信,“怎么会?”叶薇平日是最喜欢秀恩爱的那一个,天天把她家王召挂在嘴边,十句话里面三句都是和王召有关的。   “不知道怎么了,我也没仔细问。”应云清回道,她当时也觉得有点奇怪,可惜忘了问。   两人的逛街之旅,在毫无所获的情况下结束了,果然是遵守了只逛不买的原则啊。等回到宿舍,陆景泽的电话也来了。   “小师妹!你的伴奏我弄好了!”听到这个令人开心的消息,林初逛了一天街的疲惫立马就消退了许多,“我发到你邮箱里了,注意查收。”   陆景泽为了林初的这一段伴奏也是煞费苦心,先是用软件消掉原唱的声音,然后升调。但是怎么听都觉得不太合适,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用钢琴和吉他弹出了这段伴奏。虽然没有原版的伴奏那么丰富,但却是最适合林初参加海选用。他最近还要忙着自己的实习,给别人画建筑图。只能从百忙之中抽出空来,给林初做伴奏,这份心意让林初感动极了。   赶紧打开电脑,进入自己的邮箱,果然收到了那一份压制好的mp3文件。听过一遍后,林初满意地把邮件转发给了她的学生会负责人。   好了,这下万事俱备,只等待着海选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出门旅游,周四之前可能不会更新啦~   ☆、31 通过海选   “准备好了吗?”应云清拍着林初的背,满脸期待地问她。   林初点点头。她们两个正坐在一个空教室里等待着海选,被叫道号码的人会进入隔壁的教室演唱,除了四位老师,没有其他的观众围观,只有几台摄像机。摄像机是负责拍摄每一个人的海选,最后成功晋级的五十位选手的视频会被上传到学校的论坛给大家观看。林初的号码是23号,还要坐着等挺久的。   周围的人都还在最后时刻临时抱佛脚地看着歌词,嘴里念念有词的。林初此刻倒是心情很轻松。今天楚彦在上班前还来见了她一面,还说要请假陪她来参加比赛,被她拒绝了。   “不用啦,反正唱首歌就结束了,别耽误你实习。”自己真是非常善解人意啊,林初内心夸赞着自己。最后在她的推阻下,楚彦还是实习去了,给她留下了一个鼓励之吻。   一眼望去,这间教室里的帅哥美女还真不少,有几个女生现在还在补妆,拿着一个小镜子照来照去。不过庆幸的是,尔雅大学并没有艺术生,所有的艺术生都在尔雅名下的艺术学院,和尔雅大学并不在一起,所以也不参加尔雅大学的比赛。不然的话,可能名额大部分要被音乐系的艺术生们抢走了。   应云清端着一杯咖啡,递给林初,说:“喝点吗?缓解下紧张的情绪。”   “咖啡有这个作用吗?”林初无奈地拒绝,“咖啡会让人更兴奋吧……”咖啡是应云清的真爱,但是林初却很不喜欢咖啡的苦味,她宁愿喝热可可。   22号已经被叫进去有一会儿了,林初收拾一下心情,准备进去了。应云清在一旁给她打气,捏胳膊捏肩膀的,把林初逗笑了。   看到喊人的学生会成员走进了教室,应云清立刻停下了动作,林初直接站了起来。“23号,可以进去了。”   林初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来,握了一下应云清的手,就跟着离开了。   走进隔壁的教室,站在了前面的讲台上,桌子已经都被搬走了,摆着一个麦克风架。旁边是那位学生会的成员,她站在一台电脑前面,为每个选手放伴奏。只有四位老师坐在前面,还有两台摄影机摆在角落里。   只见坐在最左边的一位老师翻了翻手中的纸,问林初:“唱的是一首英文歌,《Unintended》是吗?”   林初点点头,那边的学生会成员说:“开始放伴奏了。”   伴奏一开始,就是陆景泽自己弹的钢琴声。林初练了这么久,已经是无比的熟悉了,找准进入的那个点,开口唱了:   “You could be my unintended(你可以成为我意料之外的选择)   Choice to live my life extended(丰富我的生命)   You could be the one I'll always love(你可以成为我永远爱的人)   You could be the one who listens to my deepest inquisitions(你可以成为倾听我最深的诉求的人)   You could be the one I'll always love(你可以成为我永远爱的人)   I'll be there as soon as I can(我会尽快到你身边)   But I'm busy mending broken pieces of the life I had before(然而我仍在修补我曾有过的破碎的生活)”   视线里的几位老师在听到林初的声音后,立刻精神了起来。听了一天的歌,每个人都有些审美疲劳,甚至有同一首歌听了很多遍的情况。但是林初的这把好声音,瞬间就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看着几位评委老师的动作表情,林初也从最开始的有点拘谨,逐渐地放开来。   “First there was the one who challenged(曾有一个人)   All my dreams and all my balance(扰乱了我的梦想打破了我的平衡)   He could never be as good as you(他永远比不上你)”   这一句本来是She,而林初自己改成了He。林初之前跟陆景泽说这几首都是她喜欢的音乐,但是还有一个原因林初没有说。她原本也是最青睐这一首,被陆景泽选中她非常惊喜。原因就是这首歌的歌词她很有感触,在她和楚彦恋爱之前,这首歌完全是她的心情写照。   她在认识楚彦之后,对他的好感日益增长,可是心里总是有一个梗,拦在那里让她不敢迈出一步。在把这个心结化解之后,林初毫不犹豫就答应了楚彦,也是像这首歌里写的修补好了之前破碎的生活。   “You could be my unintended(你可以成为我意料之外的选择)   Choice to live my life extended(丰富我的生命)   You sould be the one I'll always love(你应该成为我永远爱的人)   I'll be there as soon as I can(我会尽快到你身边)   But I'm busy mending broken pieces of the life I had before(然而我仍在修补我曾有过的破碎的生活)   I'll be there as soon as I can(我会尽快到你身边)   But I'm busy mending broken pieces of the life I had before(然而我仍在修补我曾有过的破碎的生活)”   “Before you(在你之前)”林初最后的这个转音,让四位评委老师鼓起掌来。   刚一唱完,四位老师都亮出了通过的牌子。林初笑着给四位老师鞠了个躬,拿着学生会那位递过来的通过证明,轻松地离开了教室。   应云清站在等候教室的门口,正焦急地等待着。看到林初走出来,赶紧跑过去一把拉住林初,像机关枪一样开问了:“怎么样怎么样啊?通过了没有啊?几个老师给通过啦?没有失误吧?你快回答我啊!”   林初哭笑不得地等应云清停下来,才说:“过啦!”   “啊啊啊,太棒啦!”应云清兴奋到不行。   为了庆祝林初顺利通过海选,两人决定出去吃个火锅庆祝一下,顺便叫上还在实习的两位。   “我先走啦,你们也早点回去吧。”楚彦朝身旁的同事们挥挥手,披上风衣,离开了公司。他在下午就提前把自己负责的事情做完了,专门把晚上的时间空了出来。   另一边的陆景泽也是这样,四个人陆陆续续分批到达了尔雅附近的一家自助火锅店。这家火锅店和川渝那边不太一样,是属于个性火锅,自选汤底的一人锅。   林初挑了个菌菇锅,她喜欢菌菇的鲜美,在这种汤底里煮过的食材都会融入一些山菌的鲜味。应云清喜欢辣的,挑了个香辣牛肉锅,里面还真有一块块的牛肉和牛筋,看起来诱人极了。陆景泽作为一个肉食动物,看见应云清的锅底那么诱人,也选了这个。楚彦挑了个酸菜鱼锅,黄绿色的酸菜和嫩白的鱼片烩在一起,从颜色上就非常吸引人。   两个男生让女生们先去挑吃的,自己坐着看包。林初挽着应云清,一起去选好吃的了。第一位自然是最爱的虾滑,这家店把虾滑装进剖开的小竹筒里,很是美观。虾丸鱼丸不用说,林初还看到了自己喜欢的竹轮。竹轮是空心柱状的一种食物,头尾是白色的,中间有一圈焦黄的褶皱,是用鱼肉和面粉做出来的,在火锅里一烫,又嫩又鲜。牛肉鸡肉都挑了一点,林初暂时没有挑羊肉,怕这家的羊肉膻味大。嫩鱼片和大虾也装了一盘,蔬菜也随便挑了一些,林初端着满满当当的托盘又转身去了调料区。   这家的调料非常丰富,林初选择芝麻酱和花生酱打底,再加入一些海鲜酱和牛肉酱,还滴了几滴醋在里面。解决了调料问题,林初就满载而归了。   应云清已经回来了,面前也摆满了各种小盘子。她还端了一盘熟食回来,林初倒是忘记了旁边还有熟食区。熟食有炒面、烤鸡翅和烤香肠,从盘子里夹了几条炒面尝了尝,林初有点遗憾地说:“一般,有点咸了。”   两个男生也选了点自己喜欢的吃的回来,四个人就开始一边吃一边聊天。两个实习的人给她们讲实习时候发生的好玩的事情,逗得两人笑个不停。   “天啊,真的这么奇葩啊?”应云清满脸的不可思议。   陆景泽很是肯定地点点头,说:“我也是在实习的时候才发现这个社会里果然是有各式各样的人。”   林初倒是很理解,入了社会这个大染缸的人总是会变的,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能在这一滩浑水中保持清醒,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楚彦在一旁安静地看着林初,眼里有着不能忽视的温柔。林初在唱完海选的这首歌之后,对楚彦的感情更是加深了许多,笑着给楚彦夹了一块自己锅里煮好的虾滑,又从他的锅里捞了一条酸菜出来吃。   今天没能亲眼看到林初的海选,楚彦一回宿舍就上网去论坛看视频。看见林初在视频里发挥着自己的光芒,他都快看痴了。   平日的林初虽然很可爱,但也很平易近人。今日在舞台上,却是那么的耀眼。最开始还有一些紧张,后面那自信的表情和声音,彻底征服了这个舞台。尽管只是在个简陋的教室,却给人一种在正式舞台上的感觉。   把一段短短的视频翻来覆去看了很久,楚彦觉得自己的心被这个人彻底填满了。   隔壁的陆景泽也在看这段视频,他的心情倒是很自豪,因为伴奏是他的作品,也算是大功臣了。看完林初的表现,陆景泽十分赞叹,他也没想到当初在旅游时候碰到的一个小学妹,在唱歌的时候却散发出那么大的魅力。不由得有点羡慕起隔壁的楚彦啊,陆景泽叹着气。   当初明明是我先遇到的小学妹,怎么却被隔壁的大尾巴狼给拐走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活力啊啊啊啊啊,果然是这个榜!!!又要开始日更啦~   ☆、32 星云酒吧   叶薇的海选也顺利过关了,没想到一个702宿舍四个人,居然有两个都进入了50强,这不免让702的几位都非常骄傲。   “今晚你们有事吗?”刚吃完晚饭,在客厅里,应云清坐在沙发上问其他人。   叶薇抱着手机不知道在看什么,乔青苏拿着遥控器心不在焉地调台,两人都“嗯”了一声。林初正坐在沙发上看着扶手上的一本杂志,头都不抬地说:“我没事啊。”   应云清没有被大家冷漠的态度所打倒,还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说:“我们去酒吧喝酒吧!”   “酒吧?!”三个人同时抬起头来看着应云清,仿佛她在说什么笑话。   林初第一个不同意了,“我又不喝酒,去酒吧干嘛啊?”   “哎呀,你不用喝酒啦。酒吧也有别的饮料喝嘛。”应云清坐到林初旁边,挽着她的手臂谄媚地说。   乔青苏放下了遥控器,转过身问:“怎么突然想去酒吧啦?”   “这都在尔雅第二年了,咱们都没一起去酒吧玩过,太可惜啦!”应云清解释道。   叶薇又低下头看手机,说:“酒吧有什么可玩的啊?”   听到叶薇这个话,应云清倒是有点奇怪了。平常叶薇是最喜欢凑热闹的人,自己还以为她会是第一个同意这个提议的呢,没想到这么冷淡。   反倒是乔青苏有点感兴趣了,赶紧询问:“哪个酒吧啊?有没有帅哥啊?”   林初笑了起来,问:“怎么?想去找帅哥啊?”   乔青苏白了她一眼,回道:“瞎说什么呐。反正今天晚上没事情干,周末的酒吧肯定人挺多吧,热闹啊!”   于是在应云清和乔青苏的兴奋、林初的凑热闹和叶薇的不情不愿中,四人没叫上各自的男朋友,精心打扮后,去了尔雅后街的一家酒吧。应云清听学生会的朋友说,这间酒吧环境氛围都还不错,也不会太乱,就带着宿舍三个来了这家星云酒吧。   “注意安全哦。”林初在走之前给楚彦打了个电话,楚彦听说是宿舍活动,也就没多问,嘱咐了一句就让她们几个好好玩。   应云清也给唐谦发了个短信,而叶薇一直在看手机,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和王召打过招呼。   星云酒吧和其他酒吧一样,各种炫酷的灯光闪来闪去。林初差点被晃花了眼,幸好这个酒吧禁烟,不然烟雾缭绕的林初就真是受不了了。   四人在人群中蹿来蹿去,总算找到了一个四人位的卡座。刚一坐好,叶薇已经陷在沙发里看手机去了,应云清就准备拉着乔青苏去吧台点酒水,还专门问了林初一句:“你喝什么啊?”   林初想了想,歪着头说:“给我来一杯鲜榨西瓜汁好了。”   “叶薇你呢?”叶薇抬起头来,说了句随便,就又低下了头。应云清和林初交换了一个眼神,离开去吧台了。   “哈哈哈哈哈,美女,你也太搞笑了,来酒吧喝西瓜汁吗?”旁边一个男的听到林初的回答笑得直不起腰来。   林初被嘲笑了,有点不开心,表面上却没表现出来,直接无视了插话的那个人,端起服务生送来的免费的白开水喝了一口。   那个男的却没有停下,还继续凑过来对林初说:“小美女脾气挺大的啊。不过来酒吧不喝酒可没意思啊,哥哥请你喝一杯怎么样?”   林初被缠的有点火大,但是又不愿意惹事,就回了一句:“不用了,我不喝酒。”   看到林初的脸色不太好,男人也发现自己搭讪失败了,讪讪地端着自己的酒杯离开了。   “你在干嘛啊?”心里火大的林初看到叶薇在这种情况下都能投入地看手机,有点忿忿不平地问。   叶薇似乎是被惊醒了一般地“啊”了一声,才回过神来说:“没有,就随便看看。”   看出来叶薇不太想说,林初也没继续追问。又没有什么事情可干,只好左顾右盼地观察周围的情况。虽然说这个酒吧环境还好,但是喝酒的人嘛,总是闹腾的很,说话声音都很大,所以整个酒吧的噪音还是蛮大的。   很快应云清和乔青苏两个人就一人端着两杯酒水回来了,林初一眼就看到了应云清手上属于自己的西瓜汁。   “喏,你的西瓜汁。”应云清把红色的西瓜汁递给林初,挤眉弄眼地说,“刚刚去点西瓜汁,调酒师的表情简直不好说……幸好他们还是准备了西瓜。”   林初接过杯子,“哼”了一声,说:“谁规定到酒吧一定要喝酒的,刚刚一个男的还来嘲笑我。”   听林初说完之前的事情,应云清和乔青苏笑成了一团,乔青苏眼泪都快笑出来了,“哈哈哈哈,到酒吧来喝果汁真的是很奇葩啊!”气得林初懒得理她们。   应云清给自己点了一杯长岛冰茶,乔青苏则是挑了一杯颜色很漂亮的龙舌兰日出。至于随便的叶薇,她俩给她点了一杯冰冻蓝色玛格丽特。四杯颜色不同的酒水放在一起非常漂亮,除了叶薇的三个人都拿着手机拍了拍,同时发了朋友圈。   这时候,叶薇的反常让乔青苏也发现了。她偷偷戳了下林初,问:“她怎么了?感觉最近很不对劲啊。”   林初摇摇头,也悄悄地跟乔青苏咬耳朵:“不知道啊,这几天总是看手机,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   “走走走,我们去跳舞!”应云清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喝了两口酒,就要出去跳舞。叶薇怎么威逼利诱也不去,说是自己不会跳舞。于是三个人只好把她留在卡座,一起去舞池玩了。   三个人在舞池里肆意地挥洒着汗水,原本有点拘谨的林初也被其他两人激发了热情,跳得不亦乐乎。   “哟,小美女,又碰到你了。”突然从林初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转身一看,又是之前在卡座嘲笑自己的男人。林初看了他一眼,没理他。   这回他倒是没离开,继续自我介绍道:“我叫凤锦,凤凰的凤,锦绣的锦。”   听到这个很古风的名字,林初才仔细地看了这个人一眼。刚刚在卡座那里光线实在是很暗,而且当时她并没有想关心这个人长什么样子。这时候一看,才发现这个凤锦长得还挺不错。个子很高,头发有点长,在后面扎了个小马尾。眉眼细细的,秀气的五官又不失英气。   作为一个资深的外貌协会成员,林初一瞬间就忘记了刚刚他对自己的嘲笑。颜就是正义啊,立刻就对这个人没什么恶感了。   应云清在一旁,看林初没有介绍自己的打算,就打圆场:“你好你好。”   凤锦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对应云清说:“你好啊,你们三个是同学吗?”说着指了指三个女生。   “我们有这么像学生吗?”林初默默地吐槽。她为了在酒吧里显得成熟一点,还专门穿了一身黑色的裙子,没想到一下就被识破了学生的身份。   凤锦又是一笑,说:“你们看起来那么清纯,肯定就是学生啦。尔雅的吧?”   三人点点头。   “我是这里的驻唱。”凤锦的身份让三个女生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等会就该我上场啦,我先去后面准备咯。拜拜!”   应云清在挥手告别后赶紧问林初:“这就是之前跟你搭讪的那个吗?”   “是啊,没想到是这里的驻唱。”林初点点头。   乔青苏坏笑着戳了戳林初的腰,逼得林初往旁边躲,“长得不错哦,可千万不要动心啊。相比起来还是楚彦比较好。”   “什么鬼……”林初实力白眼,“才见过两面而已。不过你可以去勾搭啊,小苏苏。”朝乔青苏抛个媚眼,甩锅技能max!   跳累了的三人又互相搀着回到了卡座,远远地就看到叶薇还在看手机,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   “嘿,干什么呢?”应云清不动声色地扑了过去,把叶薇吓了一跳。她赶紧掩藏好嘴角的微笑,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说:“没干嘛,就刷刷微博。”   乔青苏和叶薇平时的关系比较好,不像其他两个问不出口。就直接询问了:“你最近怎么回事啊?天天都在看手机,嫁给手机了吗?”   这个比喻把林初和应云清逗笑了,叶薇也尴尬地笑笑,说:“没有啦,就是有人找我聊天,所以比较忙。”   应云清和林初又对视了一眼,果然是有问题。应云清早就发现最近叶薇很少提到王召,以前天天都和王召黏在一起,最近却在宿舍里度过了绝大多数的时间。看来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恐怕主要还是在叶薇身上。   “谁找你聊天啊?”乔青苏继续大大咧咧地问。   叶薇被追问得有点急了,直接喊道:“哎呀,不关你的事情啦。”   乔青苏被叶薇突然的暴躁抵抗吓得呆住了,林初突然觉得此情此景有点似曾相识。   应云清赶紧打圆场,坐到乔青苏身边揽住了她的肩膀,说:“不要着急,不要着急。”又转过头,面对着叶薇,“我们也是关心你,最近你的状态确实有点不对劲。我们都是这么好的朋友了,有什么都可以跟我们说啊,绝对会给你保守秘密的。”   林初也不想事情变成像之前摔电脑的那次,也跟着劝:“是啊,叶薇,要是有什么问题,我们也可以帮忙嘛。”   叶薇看到三人关切的目光,叹了口气,幽幽地说:“我确实遇到了一个难题。”   ☆、33 驻唱凤锦   “所以就因为这个男的和你聊天聊得多,你就要和王召分手?”听完叶薇的讲述,乔青苏非常不理解。   据叶薇所说,她在校刊认识了一个同届的男生,之后两人一直用微信聊天。叶薇觉得这个人非常理解她,而且和她很聊得来。相比起来,王召平时寡言少语,从来都没主动找过她。对比之下,她对这个男的有点动心了。   应云清也很不赞同叶薇的想法,痛心疾首地说:“不是我说,那个人你了解吗?你就知道和他在一起会比和王召在一起好吗?”   林初喝着西瓜汁没有说话。感情的问题,从来不是外人可以左右的。在她看来,叶薇和王召这一对平日的相处方式确实不太像一对情侣,从来都是叶薇一个劲地黏着王召,而王召给她的回应确实少得可怜。   虽然如此,但两人相处了这么久,总还是有感情的。林初想了想,还是对叶薇说:“我觉得你还是再多考虑考虑吧,弄清楚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别等到以后后悔。”   叶薇正被另外两个人的话语打击得心塞不已,听到林初的话赶紧点头,“放心吧,我会好好考虑的。对了对了,你们千万不要跟王召说啊!”   看着叶薇紧张兮兮的恳求,三人只好点头同意了。   “快看快看,凤锦上场了!”听到舞池突然响起一阵欢呼声,应云清站起来探头探脑,看到了舞台上的凤锦,身后是乐队。   欢呼声过后,凤锦也在上面开唱了。前奏开始,林初就笑了,没想到凤锦居然是唱摇滚的。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我曾经主宰世界)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就连海面也随我的命令而上升)   Now in the morning I sweep alone(如今我清晨独自清扫)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清扫我曾拥有的井巷中彷徨)”   没错,凤锦正在台上唱的是英国摇滚乐队Coldplay冷玩乐队非常有名的那首《Viva La Vida》。这首歌节奏感非常强,林初坐在沙发上,一边喝西瓜汁一边抖腿。   把事情跟其他人说开了的叶薇,此时也不好意思再一直看手机了。对这首歌很熟的她,此时也兴致勃勃地跟着哼唱起来。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re ringing(耶路撒冷的钟声正在响起)   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罗马骑兵唱诗班正在吟唱)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做我的明镜,宝剑与盾牌)   My missionaries in a foreign field(我身处异疆的传教士啊)”   “唱得挺好啊!”乔青苏说着,豪放地朝舞台尖叫一声,“啊!主唱好帅啊——!”   林初笑得差点把西瓜汁喷出来,没想到应云清也跟着喊了起来:“主唱你好棒啊!”   凤锦的听力很是不错,立刻把视线转移到这边,看到是之前认识的三个女生,还从百忙之中抽空来朝她们挥了挥手。   酒吧的驻唱们都是按时间算的,凤锦至少要在上面唱一个小时。她们四个不可能一直坐在卡座里喝东西,解决掉了一杯酒水,就都下场去跳舞了。连叶薇都没有放过,被她们三个拖了下去,不准她一直和那个男的聊天。   看到林初她们下场跳舞了,凤锦在台上也笑了起来,换了下一首歌。还是一首摇滚,也是一个来自英国的乐队——The Script手稿乐队的《The Man Who Can'T Be Moved》。   林初瞬间觉得台上这个人和自己的音乐品味好像啊,唱的歌都是自己比较喜欢的。   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去地很快,凤锦唱完最后一首来自披头士的《Yesterday》,就把舞台让给了一个性感的女歌手,径直走入了后台。   “我们偷偷去后台看看呗?”乔青苏兴奋地提议道。   林初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干嘛?你真看上他了啊?”   还没等乔青苏反驳,应云清插嘴说:“千万别,我觉得吧……这人八成是个gay。”   这个说法倒是勾起了林初的好奇心,她问应云清:“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应云清调皮地眨了眨眼,“没关系,我们去后台看看呗。”   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三个人拉着不情不愿的叶薇,偷偷地靠近后台。这扇通往后台的门前居然没有保安,林初觉得非常奇怪。不过,往里面没走多久,拐了一个弯,就看到保安了。   “你们干嘛?这里不能进的。”保安大叔很严肃地站在门口守着,不准她们进去。   应云清正打算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保安让她们进去,此刻眼尖的乔青苏却看到凤锦正好路过,赶紧喊道:“凤锦!”   凤锦转过头来,看见是她们四个,笑着对保安说:“没事,这几位是我朋友。”保安放行后,凤锦带着她们进了后面的休息室。休息室里还有刚刚乐队的几位,看见凤锦带人进来,都打了个招呼。   “你们专门来后台看我啊?”凤锦招呼她们坐下,笑眯眯地问。   其他三个还没说话,叶薇倒是先说了:“是啊,你太帅了,她们被深深地吸引了。”   “哈哈哈哈……”凤锦被逗笑了,“可别爱上我,我可是有对象的人。”   这句话彻底激起了几人的好奇心,最沉不住气的乔青苏问:“你有对象了?”   凤锦笑着点头,朝对面挥了挥手。一个看起来比凤锦还要高半个头,身板比较健壮的男人走了过来。   “喏,我男人,季霖。”   这句霸气的话瞬间把四个人秒杀了。应云清得意地朝其他三人使了个眼色,意思是看看我多厉害,猜的够准吧!   凤锦的男人季霖是乐队的鼓手,和凤锦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就一起组了乐队,开始闯荡江湖。   “这条路很难走吧?”林初问。走乐队这条路在国内是非常艰难的,很难混出头。不知道多少乐队抢那么寥寥无几的机会,大多数都在怀才不遇多年后不得不解散了。   凤锦也叹了口气,“是啊……只能在这家小酒吧里赚钱养活自己,只是可惜拖累了你。”说拖累季霖,是因为季霖的家庭是做生意的,还算有钱。原本可以直接继承家族产业,却因为凤锦的原因,和家里闹翻了,被赶出了家门。   “瞎说什么呢?和你在一起才是我这辈子想要做的事情。”别看季霖模样很硬汉,说起情话来让四个女生都刮目相看。   道别了两位,四人打道回府了。走在路上,叶薇突然说:“哎,我也一直有着当歌手的梦想呢。小时候总想在长大后去参加什么XX女声,一举成名。现在想想,真是傻的可爱啊。”   “哈哈,你还要参加The Fame呢,趁这次机会好好展示自己。要是能走到总决赛,说不定就有星探来签你了呢。”应云清拍着她的肩膀鼓励道,又一把揽过林初,左拥右抱,“你也是,加油加油!”   林初对什么星探签约什么的倒是不怎么感兴趣,演艺圈自己既不想进入,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很好的条件。但是她对奖金可是很感兴趣啊……如果这回能进入前三,拿到一笔奖金,就是自己开店的第一桶金啊!   拿到这笔钱之后,林初上辈子也炒股,还记得前世在股市疯涨的几只股票。投入股市后,至少能赚上个几倍,离开店的目标就会越来越近了。   然而这一切只是林初自己闲的没事时候的幻想。尔雅这么大的学校,自然有很多的人才,进入50强已经算是意料之外了。别说进入总决赛了,真正想要进入前十,仅仅凭自己的嗓子和在ktv练出来的技巧,是完全不够的。   今晚认识了一个很有经验技巧的驻唱凤锦,倒是给了她一个想法。或许,可以来找他学习学习。   说到做到,林初最近只要一有空就往星云酒吧跑,和凤锦交流了几次感情,就把自己的请求说了出来。   “可以啊,反正平时我也比较闲,”凤锦答应得倒是很快,“不过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教,万一没什么成效不要怪我哦。”   楚彦自然也是知道林初在星云酒吧学唱歌的事情,还醋了一回。不过在林初解释说凤锦有男人之后就释然了,但他还是说:“真要学唱歌的技巧,不如去找个正规的声乐老师吧。一个乐队的主唱,他自己可能都是个半桶水。”   “不是这样的,”林初摇摇头,解释道,“我现在去找声乐老师学,要从最基础的开始,这样的临时抱佛脚肯定是来不及的。但是跟凤锦学就不一样了,他是个乐队主唱,在星云酒吧呆了这么久,是很有经验的。我现在要学的,就是这些表演的经验,要学怎样调动观众的情绪。”   没错,林初也考虑过楚彦的建议。可是,离下一次比赛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找声乐老师的方法,并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见效。这个时候去学习基础,和其他从小就学习声乐的人相比肯定是相形见绌的。还不如向凤锦学习他作为乐队主唱的那种舞台魅力,把自己唱的歌发挥到极致,让所有的观众感受到自己的热情和真诚。   这样,才有获胜的可能吧! 作者有话要说:  凤锦同学以后是林初的合伙人~   ☆、34 英雄救美   在林初等待下一场比赛的期间,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事情,是林初意料之中,却无比叹息的——叶薇真的和王召分手了。   虽然大家都不太赞同叶薇的这个决定,但毕竟是她自己的决定,别人没有资格干涉。不过据陆景泽所说,王召似乎早有预感,同意分手也很爽快,没有太伤心。   第二件事情呢,就是陆景泽同学,真的找到了一个女朋友!从来大大咧咧的陆景泽,在和他们说起的时候,居然破天荒地脸红了。说起来,这居然是个非常狗血的英雄救美的故事。   这天傍晚,尔雅大学的新生苏晚晚正一个人在附近的街道上走着。一心看着四周店面的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赶紧转过头来。啊,有人在后面!他的手还伸在自己的背包里!   被苏晚晚发现的盗贼赶紧抽回自己的罪恶之后,拿着到手的钱包就跑。苏晚晚的钱包里可有着她这一周的生活费,于是穿着小高跟她一边喊着“抓小偷啊!”,一边追着跑。   而此刻陆景泽正好从工作室里出来,打算下班回学校。刚走到楼下,就看到前面跑着的中年男子,和后面呼喊着穷追不舍的小女生。乐于助人为乐,又正义感爆棚的陆景泽单枪匹马,也朝着小偷追去。   靠着打网球练出来的一身肌肉和耐久力,很快陆景泽就追到了小偷,直接把小偷摁倒在地上,拿回来了苏晚晚的钱包。   后面气喘吁吁的苏晚晚也赶了过来,看到好心人帮她抓住了小偷,感激地对陆景泽道谢:“太谢谢你了,这个混蛋偷走了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呢!”   “不用客气。”陆景泽对女孩子都是很绅士的,他提醒道,“赶紧报警吧,我把这小偷按着。”   苏晚晚点点头,掏出手机打了110。这附近正好有个警察局,所以民警们火速赶到了案发地点,把小偷缉拿归案。   “你是尔雅大学的学生吗?”做完笔录从警察局出来后,陆景泽问苏晚晚。在这附近这个年龄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尔雅的学生。   苏晚晚点点头,“是的,我是今年的新生。”   “哈哈,那你要叫学长了!我今年大四,正好在这附近实习。”陆景泽笑起来阳光极了。苏晚晚也是愣住了,看眼见男生的样貌,明明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却已经是大四了。   不过她并没有表现出来内心的疑惑,乖乖巧巧地喊了一声:“谢谢学长。”   这一声久违的“学长”彻底让陆景泽开心了起来。他这张显嫩的脸,总是没什么威严。刚认识林初她们的时候,还会偶尔叫叫学长。熟悉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喊他学长了,全是喊大名。   “你吃饭了吗?”陆景泽问。看见苏晚晚摇摇头,赶紧提议,“今天你受惊了,晚上我请你吃个饭压压惊吧。”   苏晚晚赶忙慌张地摇头,“不不不,还是我请学长吧!学长今天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怎么还能让学长请客呢!”   看面前的小女生态度坚决,眼神坚定,陆景泽也没有固执己见,顺势就答应了苏晚晚的邀请。   拿回了自己的钱包,苏晚晚对今晚的请客也有了几分底气。她挑了一家港式茶餐厅,请陆景泽吃晚茶。把菜单递给陆景泽,他也没客气地推拒,认真地点了虾饺皇、流沙包、叉烧包和香菇肠粉这几样吃晚茶必点的菜色,又问苏晚晚:“喝干贝虾蟹粥可以吗?”在苏晚晚点头后,又加上了这道粥品。   陆景泽点完后,苏晚晚在问过陆景泽可以吃榴莲后,又加了一个榴莲酥。最后点了个凤爪,就把菜单交给了服务员。   这顿晚餐两人都吃得很惬意。对于苏晚晚来说,今天确实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喝下一碗热乎乎的粥,吃下这些鲜美的点心,整个人都舒适了起来。陆景泽在见义勇为后,坐下来品尝这顿美餐,心情也十分熨帖。   之后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两人越走越近,最终成了一对璧人。对此林初倒是有点不满,因为陆景泽这货瞒的还挺严实。直到他们在一起了,才在朋友们这里公布。知道了苏晚晚的存在后,大家自然是想要见一见这位把陆景泽收服了的姑娘,于是撺掇着陆景泽带苏晚晚来和他们见一面,吃吃饭什么的。   “来来来,这是我们唐大少爷家的饭店,每次聚会都在这里。”陆景泽头一回把小女朋友带过来给他们看,自然要找个合适的地方。五味居,以无可替代的地位,成为了首选。   不过这次来聚餐的人并不多,只有林初楚彦和应云清唐谦四个人。叶薇自从和王召分手后,就很少参加他们的聚会活动了。乔青苏看到除了自己,全是一对一对的,说是不想当电灯泡,也没跟来。   今天五味居的饮品是炖的稠稠的梨汁,又甜又清爽,林初一口气就喝完了一杯。   问了问苏晚晚有没有忌口的,她礼貌地摇了摇头,表示没有。第一次以某人女友的身份,见到这么多不熟悉的学姐学长,还是有一点羞涩的。   不过由于陆景泽的话唠,和其他人善意的微笑,很快她就放松起来,也和大家一起聊起了天。   “我是英语系的呢。”有人问到苏晚晚的专业,她赶紧回答。   林初笑了,对她说:“哎呀,学妹。我也是英语系的!”两人惊喜地认了亲,很快就称姐道妹起来。   楚彦和陆景泽相视一笑,陆景泽倒是早就知道苏晚晚的专业,楚彦此刻倒是有些意外,感觉很是有缘啊。   上了菜后,苏晚晚立刻被五味居精致又美味的菜肴吸引了。林初看着小姑娘双眼冒光狼吞虎咽的样子,不由得笑了。楚彦也笑着摸了摸林初的头,他印象中林初第一次来这里吃饭,也是这个馋猫的样子,可爱极了。   最早上的是一个凉菜——香菜拌牛腱肉,刚一端上来,就被每人一筷子夹干净了。很巧的是,这一桌子的人都吃香菜,尤其是应云清,简直是深爱着香菜。接着卤猪手上了三个,正好一对恋人一个,亲亲热热地分着吃掉了。   今天五味居的大菜,是一道番茄鱼,满满的一大盆。在浓浓的番茄汤里浸着洁白如雪的嫩鱼片,酸酸甜甜的,十分有滋味。鱼是龙利鱼,没有刺,非常鲜嫩。林初很是喜欢这番茄汤,连着盛了好几小碗。   椒盐排骨很受男生们的欢迎,林初只吃到了一块就被扫空了。甜汁酥皮虾又香又酥,还有着蜂蜜特有的浓郁甜味,女生们吃得不亦乐乎。   素菜是一道手撕包菜,辣辣的很开胃。还有一道薄荷长豆,林初还是第一次吃这种清凉口味的炒豇豆,很有一番滋味。   吃完饭后,林初又匆匆忙忙地赶回学校。今天下午,晋级的五十强选手,要参加一个会议。会议上会把之后的赛程整个梳理一遍,让选手好好准备比赛。   五十强的比赛分为三个周末进行,前两个周末进行前四十位的比赛,最后一个周末的周六是最后十位的比赛,周日则是宣布晋级结果。为什么周日才宣布呢?因为五十强之后的比赛,是评委打分制,不到最后一天结束,是不知道最后的结果的。而且从五十强的比赛开始,每一次的比赛都是有主题的。   第一轮的主题,就是最粗俗的爱情。爱情这个主题真的是太大了,基本上大多数歌曲都能够挨上边。   由于海选的时候,林初唱的是一首英文歌。虽然换了评委,但是林初这一轮还是决定唱一首中文歌,比较稳打稳扎。最后,她决定唱容祖儿的《小小》。词曲作者是周杰伦和方文山这一对黄金搭档,是林初难得很喜欢的一首女歌手的歌。   把选歌发给学生会负责人后,林初就不需要管太多了。五十强的比赛会在大礼堂举行,所有的伴奏都由请来的一支乐队负责。当然,如果选手想要自弹自唱也是完全可以的。   这回她反而没有海选那么紧张了。海选是因为担心只有一次演唱的机会,自然要表现出最好的自己。但是晋级后,能够多一场比赛都已经是超越了林初的自我预期。不过,之后的比赛都将会有观众坐在下面观看,对选手们来说也是有一些影响的。   在凤锦那边的学习也步入了正途,凤锦对林初这么快就能适应节奏赞不绝口。为了让她感受压力,甚至在酒吧带着林初上场唱了一次。   选的歌自然是一男一女的对唱。因为凤锦他们乐队唱英文歌比较多,林初自己也喜欢,就选择了电影《K歌请人》里面的一首插曲《Way Back into Love》。   “I've been living with a shadow overhead(阴影笼罩我的生活)   I've been sleeping with a cloud above my bed(乌云萦绕我的睡梦)   I've been lonely for so long(长久的孤单伴随着我)   Trapped in the past, I just can't seem to move on(我被困在回忆,看不到冲破牢笼的道路)”      ☆、35 比赛开始   第一段独唱就是林初的。   音准完美,节奏合拍,非常好地完成了第一段。   台上的两个人一人一个麦架,凤锦还背着吉他,准备一边唱一边弹。   看着台下那么多的观众,林初的心里着实有点慌张。从小到大,林初就不是太爱出风头的人,更别说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了。尤其是看到人群之中的楚彦,看见他微笑着向自己挥手。林初在星云酒吧的第一次登台,楚彦自然是不会错过的,旁边还站着兴奋地朝自己挥手的应云清和陆景泽。   凤锦看林初有点紧张,侧过身子,面对着林初唱了他的歌词:   “I've been hiding all my hopes and dreams away(我隐藏所有的希望和梦想)   Just in case I ever need them again someday(只为有一天再次需要它们)   I've been setting aside time(我总留些时间)   To clear a little space in the corners of my mind(净化心里的小角落)”   凤锦的声音如清泉一般,敲打在林初的心上。   看出了凤锦的好意,林初回了一个微笑。经历了海选,林初的自我调节能力也提升了许多,很快就调整过来,充满感情地和凤锦演绎这首歌。这首歌是电影《K歌情人》的插曲,电影上映之后立刻风靡全世界,涌现出无数的翻唱版本。不过今天两人唱的是电影里的原版,旋律优美,感情真挚。   “All I wanna do is find a way back into love(我只要重新找回爱)   I can't make it through without a way back into love(找不回爱我将无所适从)”   唱到最后一段□□部分,林初把麦克风从麦架上取了下来,握着麦克风在舞台上走着,和台下的观众互动了一会儿。楚彦他们三人从人群中挤了过来,应云清还假模假样地和林初握握手,让林初哭笑不得。   “And if I open my heart to you(如果我对你敞开心扉)   I'm hoping you'll show me what to do(我希望你告诉我该怎么做)   And if you help me to start again(如果你能帮我重新开始)   You know that I'll be there for you in the end(你知道我会在最后那里等你)”   “怎么样?”在台下观众们的欢呼声中,凤锦拉着林初下台了。   林初的脸颊上还有着沁出的汗滴,她兴奋地回答:“感觉非常棒!”这是她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演出,站在聚光灯下的这种感觉真的是难以言喻。舞台上的灯光是那么的耀眼,而她却比灯光还要耀眼。   她十分感激身旁的凤锦,给了她那么多的帮助。凤锦倒是微微一笑,说:“加油,下回我就不陪你了,给你伴奏,你一个人唱。”   说完就把林初推到了在后台等候已久的楚彦怀里。在林初唱完后,楚彦三人就赶往了后台,来围观一下刚刚在舞台上发光的林初。   “表现得非常棒,我们都很为你骄傲。”楚彦搂着怀里的林初,说完还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四人在星云酒吧没有逗留,婉拒了凤锦请他们喝酒的邀请,一起回了学校。   “下周正赛就开始了,你们打算去看吗?”林初问其他三人。她作为选手,是必须在场的,尽管第一天的比赛没有她。   她在之前的抽签中,抽中了17号,是在第二天周日比赛。要在当天比赛中的倒数第四个出场,顺序偏后一点。虽然担心评委老师会不会到那个时候已经审美疲劳了,不过已经是既定的事实了,只能默默地接受了。   应云清不用多说,她是学生会的,肯定要去现场帮忙的。另外两个男生,周末也是不需要实习的,有空闲的时间可以去观看。   “去吧,正好陪你观察一下你的对手们!”陆景泽信誓旦旦地说。这次The Fame比赛在大礼堂,但是也坐不下全校的人,因此想要去观看比赛的学生需要先在学校官网上申请,遵循先到先得的准则。一回到宿舍,陆景泽就眼疾手快地给自己填好了申请,还不忘催促一下楚彦。他们申请的时候人还不算多,大约还有一半的名额剩下,结果第二天再看申请窗口就关闭了。   然而在The Fame五十强比赛的第一天,陆景泽醒来的时候太阳公公已经从正上方渐渐向西边偏去,明媚的阳光正好穿过透明的玻璃窗照射在他白皙的脸颊上。摸到枕头下面的手机,拿出来扫一眼:下午两点四十分。陆景泽在床上翻来翻去赖了一会,还是坐了起来。好不容易有个周末,昨晚和游戏里的好友们熬夜打副本到凌晨3点,实在受不住了才去休息,结果一睡就睡到了现在,幸好没误了正事。   冰箱里有切片面包,是陆景泽最喜欢的香芋味。泡了杯牛奶,三口两口解决了中餐,好吧,也许该叫下午茶。他收拾完餐桌,开始打理自己了。从衣柜里挑挑拣拣,换上了基本不会穿的衬衫和西装裤,再好好整理了下由于刚起床左翘右翘的头发。   当他打理好自己后,去敲了隔壁楚彦的房门。很快,穿戴整齐的楚彦走出了房门。看到面前陆景泽这么正式的打扮,楚彦感觉受到了惊吓。   “怎么穿得这么正式?”他好奇地问。   陆景泽摇着头叹了口气,说:“还不是晚晚,她说今天去看The Fame一定要穿正式一点,说不定就会出现在电视上呢。”   楚彦笑着拍了拍陆景泽的肩膀,一起出了门。走进电梯,按下7楼的按钮。林初宿舍的四个人远远地就看见玻璃门外的两个男生,快步地走了出来。这一栋楼里要去看比赛的人都到齐了,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着大礼堂去了。   叶薇这回抽到了43号,在下个周末才比赛,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她在和王召分手后,有一段时间和校刊的那位走得很近,但是并没有确定关系,一直保持在暧昧期。林初她们的猜测是最近准备比赛,没那么多时间去谈恋爱吧。   到了大礼堂门口,苏晚晚和唐谦已经在门口等着了。见面后,情侣们都一对对地一边交流感情一边找座位去了。他们到的比较早,大礼堂里座位还有许多。八个人找了中间偏高一点的座位,一下子占掉了一排。   不过应云清坐不了多久就离开了,她还要去后台帮忙。给了唐谦一个吻后,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留下其他人笑眯眯地看着唐大少爷。唐谦倒是很不羞涩,也回了大家一个镇定自若的微笑。   大礼堂的座位被陆陆续续地填满了,离正式比赛也越来越近了。等时针走到4点的时候,全场的灯光突然全部暗了,一瞬间所有的观众都安静了下来。一束聚光灯打到了舞台上,一男一女两位主持人已经站到了舞台上的幕布前。   说了几句主持词后,两位主持人开始介绍The Fame比赛的四位嘉宾。   “首先,让我们热烈欢迎歌坛小天后严白菱!”一个穿着酒红色紧身裙的女人从最前排的四张桌子前站了起来,向观众们挥了挥手。严白菱,前段时间还算小红的一位女星。巧合的是,她也是从选秀比赛中脱颖而出的一位歌手。也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尔雅才邀请的她吧。可惜现在歌坛不是很景气,大多数歌手都是昙花一现,严白菱也是其中一位。   接下来被介绍的是一位制作人李良,个子不高,还是个秃顶。不过这人还算是比较有才,制作过几首挺红的歌。只不过都是以前了,这些年完全销声匿迹了。   之后这位义修然倒是四位中最有名的,曾经的情歌王子。这些年也很少出来唱歌了,参加活动的次数一双手都数的过来。这回尔雅居然能把他请来,还真是下了不少功夫。   最后,一位身材高挑貌美如花的美女站了起来,收获了最热烈的掌声。林欣玲是一名新生代模特,经常出现在许多二线时尚杂志的封面上。但是她很喜欢唱歌,今年还跨界出了一张唱片。这张唱片吧……就不好评价了。林欣玲的声音还不错,御姐的声线,不过歌唱出来呢,实在是没什么技巧,就是大白嗓,高音全靠吼。然而林欣玲的身材和长相实在是很吸引人,又有模特跨界的这个噱头,这张唱片在不景气的市场里居然闯出了一片天地。   介绍完了四位评委老师之后,第一位选手上场了。1号选手是个胖胖的短发眼镜妹,演唱的歌曲是Adele的《Rolling In The Deep》。   一看这个选曲,林初就知道这一定是一个大嗓的歌手。她的直觉没错,这首歌被眼镜妹唱出了山歌的味道,高音飚的那叫一个可怕啊。   陆景泽揉了揉耳朵,在林初耳朵边上嘟嘟囔囔:“肯定不是英文系的,这发音也太奇怪了。”林初笑了起来,确实,这位选手的英文发音非常糟糕,每个单词都是错的也是很厉害啊。   观众们的掌声倒是很热烈,尤其是唱到高音的部分。唱完后,到了四位评委给分数的时间。第一个举起手中的白色答题板的是林欣玲,她的板子上用黑色记号笔写着大大一个数字:9。   “这么高?感觉有点不科学。”乔青苏皱着眉说。林初点点头,这个分数是偏高了一点。   林欣玲点评道:“这位选手非常有激情,高音唱得非常好!”原来如此,林初笑了起来。林欣玲本人就喜欢吼高音,又对技巧什么不太了解,听到这位选手高音吼得这么有感情,瞬间就引为知己了。   其他三位评委老师的评分也陆续出来了,这次就要科学许多,两个7分,一个7.5分。   李良委婉地指出这首歌不是选手适合的风格,其他两位也赞同地点头。1号选手得到专业人士的建议还是很感激的,激动地道谢后就下场了。   接下来的几位选手也都各具特色,不过大多数都没有给林初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只有一位自弹自唱的男生,算是让林初惊艳了一下。   这个戴着鸭舌帽的男生弹唱了一首民谣,最近非常红的《南山南》。和原唱马頔唱腔里的悲戚和沧桑相比,他的歌声里透露的是一种遗憾,但又不失年轻人的朝气。   几位评委老师和林初的想法一样,给了这位男生全场最高分,三个9分,一个8.5分。最低分来自情歌王子义修然,他的分数永远是四位老师中最低的。   “不知道你会在他手上拿到多少分。”帮完忙的应云清坐回了他们专门留的座位,对林初说。   林初不在意地歪头笑了笑,“尽力就好。”   叶薇从坐下后就一直紧绷着神经。她不像林初,还去星云酒吧练习过在众目睽睽之下表演,她经历的只有海选。看着选手们一个个地上台,有些发挥超常,有些却因为紧张发挥失常,不免也对自己有些担心。   看出她的情绪不高,乔青苏拍了拍她的背,安慰道:“没事,别想太多,平常心反而会更好。”   最后一位选手,证明了乔青苏的观点。这是一位瘦小的女生,开口第一个音就因为紧张而破了音。破音后,她更加紧张,整首歌都唱的不在调上,还经常强拍。完全不像是一个通过了海选的选手,唱得实在是惨不忍睹。   观众们虽然音乐素养不是很高,但她唱的是一首很知名的歌曲,最基本的音调和节奏还是听得出来的。这位选手唱完后,全场只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站在台上的女生眼眶都红了。   看到评委老师给出来的全场最低分,她忍不住捂着嘴哭了出来。   林初叹了口气,为台上发挥失常的女生感到心酸。辛辛苦苦准备了这么久,在台上一紧张,就全部白费了。随后又庆幸自己遇到了凤锦,有了练习的机会,至少不会像这位选手一样在台上失态了。      ☆、36 首唱告捷   第二天的比赛还是下午四点,但是选手们需要在1点钟就到后台进行彩排试音。   头一天晚上林初原本还害怕有点睡不着,对第二天的比赛既兴奋又期待。结果躺在床上想啊想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等到早上9点,太阳的光线都从窗帘照射进来的时候,她都还在梦乡中和周公相会,直到应云清闯了进来叫醒了他。   五十强的比赛是不提供化妆师和服装师的,所有选手的打扮妆容都由自己负责。于是应云清同学友情提供了一切帮助,负责给林初梳妆打扮。   迷迷糊糊的林初从床上爬起来,去卫生间洗漱后才彻底清醒了过来。坐在椅子上端着小镜子,任由应云清在她的脸上涂涂抹抹。   “好啦,收拾一下真是好看。”应云清收起眉笔,赞叹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林初也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模样,确实比平时精致许多,十分满意。   换上提前选好的裙子,两人去客厅解决中餐了。为了让林初好好吃顿中餐,应云清都没给林初涂口红。不过为了不影响唱歌,两人中午吃得很是清淡,就煮了一包面片,再烫了一盘蔬菜吃。   吃完饭的两人,补好了口红后就出发去大礼堂了。应云清把林初送到后台后,就离开了。   试音的顺序是按照抽的号码来的,于是林初还需要等候前面六个人试音结束。在后台等待的过程很是无聊,其他人都没空聊天,认认真真地记着歌词。林初左顾右盼了一会儿,没办法也只能默默地背歌词了。   幸好试音的时间不长,每个人只有15分钟的时间,所以很快就轮到了林初。第一遍试的时候,和乐队的合作不是很完美。不过在沟通之后,大部分问题都解决了。   “谢谢大家。”林初给乐队的成员们鞠躬,感谢他们的配合。   四点很快就到了,林初在后台都能听见前面的鼓掌欢呼声。11号选手,一个壮实的男生,深吸一口气后上台了。   后台的隔音效果还算不错,除了开场前最热烈的掌声,后面选手的歌声都听不太清楚,也不知道得分怎么样。   在后台紧张的气氛中,一个个选手都上台了,但他们都是从另一边下台,所以其他的选手也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   “16号可以上台了,17号做好准备。”负责人推了一把战战兢兢的16号,说道。   林初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仔细看了看自己的妆容没有问题,检查了发型和衣着,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走到了后台前往前台的门前。   16号很快就结束了演唱,该是林初了。   林初没有等负责人催促,大步迈了出去。   舞台上的灯光很亮,站在上面,都看不太清下面的观众们。不过林初知道,她的恋人和朋友们都在下面看着她,等待着她发光。   全场的掌声安静下来后,林初给了乐队一个手势,握住了前方麦架上的麦克风。   “回忆像个说书的人,   用充满乡音的口吻。   跳过水坑,绕过小村,   等相遇的缘分。”   林初的声音通过麦克风,显得更加稚嫩。瞬间下面的观众们开始窃窃私语起来。但这些无法影响到林初,这种情况在星云酒吧也出现过,最初还会受到影响,现在已经能够坦然地面对了。   因为接下来,她会征服这个舞台,征服所有的听众。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转多少身,过几次门,虚掷青春。   小小的誓言还不稳,   小小的泪水还在撑。   稚嫩的唇,在说离分。”   果然,窃窃私语声在林初的歌声中慢慢地消失了,听众们都开始专注地听她唱。歌曲迎来了□□,林初把麦克风从麦架上取下来,开始在舞台上踱步。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   那年你搬小小的板凳,   为戏入迷我也一路跟。   我在找那个故事里的人,   你是不能缺少的部分。   你在树下小小的打盹,   小小的我傻傻等。”   因为比赛时长的限制,每位选手只有2分钟的时间,所以很多歌曲都只能截取部分来唱。林初除了把前奏节奏砍掉了,还把第二段歌曲直接删除了,直接把最后的□□部分唱了出来。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   当初学人说爱念剧本,   缺牙的你发音却不准。   我在找那个故事里的人,   你是不能缺少的部分。   小小的手牵小小的人,   守著小小的永恒。”   唱完最后一句歌词,林初感觉还不太真实,这就唱完了?站在舞台上的她,有点茫然。   楚彦在台下欣慰地鼓着掌,他能听得出来林初的这首歌是多么的感情丰沛。不仅他本人听完有点心酸,他还看到周围已经有女生开始抹眼泪了。   评委们显然也是被林初的歌声打动了,给出了很高的分数——两个9分,两个8.5分。这个分数是今天的最高分,只比昨天的最高分低0.5分。   “这位选手有一把好嗓子,音准节奏都非常完美,情感也表达地很细腻。不过这首歌难度不高,希望能听到你唱一些更有难度的歌曲。”李良给了8.5分,点评还比较客气。   “你的声音好可爱!”对音乐方面不太专业的林欣玲给出了这样的评价,引起了全场的笑声,林初也腼腆地笑了笑。   鞠躬谢过四位评委老师,林初从另一边下了台,把手中的话筒交给了负责人。比赛结束的选手都可以离开了,不需要再留下来等待。于是林初就从旁边溜到了楚彦他们坐的那一排,坐到了他们为她预留的座位上。   刚一坐下,应云清就兴奋地揽着她,说:“太棒了,你唱的超级好!”   楚彦也摸摸她的头,送给她一个温柔的微笑。   在接下来这位选手上台前,林初赶紧向他们询问之前选手的得分。得知自己的分数是全场最高之后,松了一口气。   “放心啦,这个分数是绝对能晋级的。”乔青苏说。   然而旁边的叶薇,脸色却很难看。这几天她花费了所有的课余时间练习,可是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她居然感冒了。   感冒这种小病,虽然不会太严重,但是对嗓子的影响很大。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一病,需要至少一周的时间康复。然而她的比赛就在下一周了,她却不知道到那个时候嗓子能不能恢复到最佳。   看到同宿舍的林初今天这么出色的表演,她的心情就更糟糕了。她在尔雅的这两年,认识的朋友的不多,基本上都是宿舍几个一起认识的。而林初一直是这一圈朋友的中心,永远是最受关照的一个。这次,她和林初两个人一起参加比赛,可是朋友们都更关心林初,让她忿忿不平了许久。   叶薇和林初之前就吵过架,有过间隙。她一直希望在这次的比赛中,能把林初压下一头,让自己在这个圈子里找到存在感。可是,所有美好的理想,全在发现自己感冒的那一刻崩塌了。   因为这场病,叶薇去了好几次医院,开了许多药回来。可是感冒总是要拖那么久,尤其是在温度较低的时候。迟迟无法痊愈,叶薇的脾气越来越糟糕。可是火气越大,这病越难好。   和她关系比较近的乔青苏很快发现了叶薇周围不同寻常的冷空气,她已经很久没有跟乔青苏说话了。   发现异常的她,立刻去找叶薇询问:“怎么了?你最近有点不太对劲啊。”   叶薇神色晦暗,声音沙哑地说:“嗓子出了点问题。”   这一说话,把乔青苏吓到了。过几天就要比赛的人了,怎么嗓子成这样了?问到事情经过以后,着急的乔青苏告诉了林初和应云清。   已经结束比赛的林初最近倒是很闲,马上去超市买了川贝和雪梨,再加上蜂蜜,在厨房里炖了满满一锅,分给大家喝。为一味润肺止咳的传统中药,蜂蜜也有润肺的左右,对叶薇的咳嗽有一定的效果。   喝着热乎乎的川贝雪梨汤,叶薇突然眼眶一酸。没想到在这个时候,用一碗汤温暖她的心的,居然是林初。那个校刊的男人,在最近已经很少找她了,跟他说自己生病了,得到的回答只有一句“多喝热水”。   “哎,这都快要比赛,可怎么办啊!”乔青苏神色焦急地问。   林初和应云清也没有办法,并没有什么特效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治好感冒。在三人都十分头痛的时候,叶薇却笑了出来。   “没关系,幸好我选的这首歌高音部分不是很多。”此时此刻,叶薇彻底释然了。要击败林初,博取存在感什么的想法,实在是太愚蠢太中二了。“现在嗓子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沙哑了一点,或许能唱初另一种风味呢。”   看叶薇的态度比较积极,不再像之前那么忧郁暴躁,三人也都放下了心底的石头。   叶薇此人啊,就是太好强。过去自卑的人,在能够发挥自己能力的时候,总是会有些好强。本来三人还在绞尽脑汁地想怎么劝解她,听完她的话倒是放松了。看来,大学生涯还是教会了叶薇不少。   很快,叶薇的比赛也到来了。这天,一圈朋友们也都来为她助威。   在叶薇走上舞台的那一刻,台下想起了一个整齐的声音:“叶薇加油!叶薇加油!”她往下一看,正是自己的朋友们,林初、应云清和乔青苏都双手聚拢在面前,朝着自己大喊。   这一瞬间,她感觉眼角有着微微的湿意。调整好状态,她对着乐队点点头,开始唱了。   她这次选的歌是孙燕姿的《遇见》,是一首难度较低的抒情曲。失去了清亮的嗓音,这首歌叶薇演绎地不功不过。   对于专业的评委们来说,明显是不太够的。因此她得到了两个8分,一个7.5分,一个7分。评委点评比较犀利,说这是一首毫无难度的芭乐。这个分数说不上太低,但也不是很高。   台下的林初在看到分数全部出来后,有点担忧。这个分数,不高不低的,很难判断能不能晋级,说不准就被卡出去了。   已经从舞台上回来的叶薇也收到了大家鼓励,她嘴角的微笑一直没有消失。   看见她没有为这个分数沮丧,林初欣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来来来,为我们的两位大明星干杯!”陆景泽举着一杯果汁,对着围坐一圈的朋友们说。   比赛结束后正好是晚饭时间,他们就一起去找了家店解决晚餐。为了照顾两位选手的嗓子,他们就挑了家清淡的粥铺。不过粥铺的伙食也并不差,每人点了自己想要喝的粥之后,还点了一些填肚子的点心小食,比如牛肉馅饼、葱油饼、奶黄包等等。   林初喝着自己的皮蛋瘦肉粥,给楚彦夹了一块牛肉馅饼。两人相视的眼神简直甜出蜜来。   这两天两人的时间又多了出来,还相约着去看了场电影。从上辈子到这辈子,林初还从没坐过情侣座。这回尝试了一次,感觉非常新鲜。   林初不喜欢看爱情片,她认为一部影片或者一部小说如果只有谈恋爱,那简直是太无聊了。楚彦这个男生就更不用说了,看见林初放弃那部正在上映的爱情片,简直是松了一口气。   最后他们选择了一部好莱坞动作大片,尽情地享受了两个小时的时间。   黑色背景的滚动字幕出现后,放映厅的灯就亮了,大部分观众都鱼贯而出。而林初和楚彦对视一眼,默契地笑了。   像这些好莱坞大片,经常会在字幕后出现一些小片段的彩蛋。果不其然,在字幕滚完之后,主角又出现在屏幕上。幸好这个影院没有因为观众们都退场后提前掐断电影,不然可看不到最后这段有趣的彩蛋了。   ☆、37 拍宣传片   随着最后一天的比赛结束了,到了揭晓结果的时候了。   其实在每位选手的分数出来之后,在学校论坛上就有了当天所有的选手的得分。在最后一位选手获得了四位评委老师的得分后,论坛上的所有分数都排列出来了,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列,一清二楚。   林初这个死宅,自然是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分数表。自己的名字正稳稳地挂在前十,还是第五名的红字。林初心情愉悦地继续往下看,却没有在前二十的位置上看到叶薇的名字。第26名,这是叶薇的最后成绩。   而此时,叶薇却并没有第一时间来看自己的排名。她正站在王召宿舍的楼下,忐忑不安地等待着。   自从The Fame比赛开始后,叶薇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准备,认真地闭关了很久。而她为之抛弃王召的那位,却受不了每天只在晚上发几句语音。很快,就疏离了叶薇。   看着那位在校刊活动时和新来的学妹们打情骂俏,叶薇觉得自己真是傻透了。居然为了这么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家伙,就傻乎乎地做出和王召分手的决定。   王召接到短信后,考虑了很久。分手有那么长时间了,两人没有再见过面说过话。这个时候叶薇来找他是为了什么呢?他大约猜到了原因,可是他也有自己的坚持。一下楼,看见的就是叶薇满脸的惊喜和眼神里的愧疚。   “对不起,我们回不去了。”听叶薇颤颤巍巍地道歉,了解到叶薇来的原因,王召快刀斩乱麻地拒绝了叶薇提出的复合。   叶薇慌了,拉着王召的袖子不让他离开,“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你肯定还在生气。可是我现在真的知道错了,你就给我一次机会吧!”   “我没有生气,我只是不喜欢你了。”王召冷静的一句话彻底摧垮了叶薇心底的防线,眼泪如珠子般从眼眶掉落下来。   看着他毫不留情离开的背影,叶薇蹲了下来,心里委屈极了。   二十强的名单出来后,林初又有了一个任务:拍宣传片。   为了宣传The Fame,学生会这回可是做了许多工作,就是苦了摄影社的各位。用丰厚的奖金安抚了他们后,学生会通知二十强的选手们都做好准备接受采访。现在有了各种赞助,学生会也是土豪了一把。   之前的号码自然是没用了,二十强又要重新抽一次号码。   “每次都换号码,不利于比赛宣传吧?”林初在抽到9号后,问旁边的学生会负责人。   她盈盈一笑,明显是有完全的准备,“到了10强会再抽一次,之后这个号码就会一直用到结束了。”   这个宣传片要拍摄20个人,所以分到每个人头上并没有几分钟。不过对于排名在前五的选手,会多匀出一点时间来,让他们多讲几句话。   正好挤入前五的林初被安排在一个没人的篮球场拍摄。   看到熟悉的篮球架和水泥地,林初的心情很是轻松。她在镜头前走着,摄影师跟着后面。今天的天气很好,万里无云,暖暖的阳光直射下来,光影交错。   拍完几个在阳光下行走的镜头,就要来接受采访了。最先开始的是基本的自我介绍。   “我叫林初,英语系大二生。参加了烹饪社和戏剧社。”憋了半天,林初才想出这么两句话。   旁边的学生会负责人不干了,催着林初多说几句:“说说你怎么喜欢上唱歌的啊,怎么想到要报名参加的之类的!”   “嗯……我呢,从小就比较喜欢唱歌吧。以前家里有那种老式的VCD机,插上话筒后就可以唱卡拉OK,唱完还会打分。”林初在引导下回忆道,“还经常和我爸一起唱男女对唱,可好玩了。”   说到报名参赛,林初就哭笑不得,“当初参加这个比赛,是朋友帮我报的名,我自己都不知道。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吧,还是认真准备了很久。”   旁边继续提示,“对于网友说你是娃娃音,你有什么看法?”   “声音这个问题呢,我确实一直都是这么个声音,唱歌更明显。”林初苦恼地歪歪头,“也没办法改变,只能就这样啦,大家见谅。”   说着还调皮地吐吐舌头,对着摄像机问:“不会很刺耳吧?”   摄像师也很会玩,左右晃了下镜头,表示不会。   “会什么乐器吗?”旁边又问。   林初笑着说:“会一点点吉他,希望到时候有机会展现给大家看吧。”   “希望大家支持我,我是09号林初。”最后还要来拉个票。   二十强之后的比赛,除了评委评分,还要看观众的投票。为此,学生会专门开辟了一个微信平台,在比赛的时候可以实时投票。   到时候的比赛会分为四个组,每组五个选手。一组比赛结束后,会根据评委的打分选出两位直接晋级,一位直接淘汰。每组剩下的两位选手就将进入待定席,要靠观众的投票才能再进一步。八位选手中票数最高的两位,进入十强。   而电视直播后,这些选手们都已经有了一些人气,水花不小。林初也有了自己的粉丝,在论坛里帮她宣传人气。   对于这种情况,林初有些不太适应。看到论坛上有人喊她“女神”的时候,她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哈哈哈哈哈,女神!你是女神经还差不多!”陆景泽更是用这个来嘲笑林初,被林初恶狠狠地挂掉了电话,恨不得去楼上真人PK一把。   宣传片放出去后,这种现象越来越多。   “求看女神弹吉他!”   “女神天然呆,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可爱。”   摄影社的人在剪辑的时候特别不友好地保留了当时旁边人的问话引导,让林初整个人看起来特别傻。看到这段的时候,林初捂住脸都不忍心看。   当然,特别傻是林初自己以为的。论坛上的粉丝们倒是完全不觉得傻,还觉得很可爱。天底下所有的粉丝都是有着厚厚的滤镜,就连林初这种刚刚成为校园红人的也不例外。   不过粉丝们心心念念的吉他,倒是让林初记在了心头。不过还不知道主题是什么,吉他不一定能出场。   “各位选手,这次的主题是月,请提前做好准备,将选歌发给我。”收到这条短信后,林初不得不吐槽学生会选的主题。   月,说起来很是文艺的样子。其实,是因为中秋节快来了才选的这个主题吧!   吐槽归吐槽,准备还是要好好做的。   一说到月,林初就不免想起《月亮代表我的心》和《白月光》这种脍炙人口的歌曲。不过这两首歌不适合林初,也不会给人带来什么新鲜感。没有多加考虑,这两首歌就被林初从名单上划掉了。   上回唱的是首中文歌,这回就来首英文的吧。林初觉得这样一首中文一首英文穿插起来也不错。   关于月亮的英文歌,在国内也有几首很红的,比如《Moonlight Shadow》。这首歌,林初也考虑过。但是这歌太过于悲伤,在中秋节这种人月两团圆的美好节日,还是不要这么虐好了。   最后,在经过重重考虑后,林初选择了一首民谣歌曲,正好可以用到自己的吉他。   在这次回学校的时候,林初专门把自己家里的那把民谣吉他背了过来。本来是说闲着没事的时候,用来调剂的。没想到现在能派上大用场。对此,林初认为自己实在是很有先见之明。   摸着吉他上的尼龙弦,林初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学吉他的时候。   林初的爸爸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不仅菜做得好,还会很多种乐器,都是自学成才。其中,最擅长的就是吉他了。据说当年林爸爸抱着吉他在林妈妈家楼下弹唱了一晚上,这才让年轻时候美貌的林妈妈决心要嫁给他。   小时候家里只要一停电,林爸爸就会把吉他拿出来,在烛光里弹奏起来。小小的林初也在父亲的熏陶下,对吉他产生了兴趣。为了不让林初嫩嫩的小手被琴弦割破,林爸爸还专门给她换了温和的尼龙弦。   只是在林初高中学习紧张起来后,就再没有碰过吉他了。   不过人这种生物,只要学会了一种技能,就不太会忘。抱起吉他,刚刚开始弹起来的时候,还有些手生。但是在练习了几遍之后,就熟练了许多。   决定了选歌后,林初又想到了五十强比赛时候那个唱《南山南》的男生。不知道这次,他还会不会自弹自唱。   这个叫穆安的男生,在上次的比赛中获得了第四名的成绩,就在林初之上。他的民谣唱的确实不错,如果这次还是这种风格的话,林初恐怕是要和他正面相撞了。   看来这段时间,自己要好好练练吉他了。   ☆、38 月光美人   “喂……你够了啊。”林初给了赵潇一个大大的白眼,对方回了她一个无辜的摊手。   烹饪社的活动上,赵潇围在林初身边叽叽喳喳不停,把林初吵得头都大了。   “再喊我女神,我就走了啊!”女神这个词,林初最近真是深受其扰。   因为The Fame比赛,林初在网上可是多了很多粉丝。俗话说粉丝都是FBI,一下子就把林初在星云酒吧唱歌的事情爆出来了,纷纷前去围观。凤锦对于这种情况倒是很开心,来的人那是越多越好啊。   林初原本也不是很介意这种情况,本来在酒吧这种公众场所唱歌就想到了会被很多人围观,习惯就好了。但是这种趋势越演越烈,林初上课时候都有人跑过来给她加油,甚至有男生跑来表白。   对此,楚彦大大表示自己非常不满。   林初只好在粉丝疯涨的微博上表明自己已经名花有主了,才遏制了广大男粉丝们的热情。   然而除了比赛,林初还是要有自己的学习生活的。戏剧社的活动仍然在进行,而这次的三个剧本里面都没有合适林初的角色,她也就正好偷个懒,专职搬道具。   烹饪社的活动也是每周必参加的,今年罗密欧老师除了刚开学时候那必修的“开学第一课”外,教了许多比较复杂的菜色。   今天呢,罗密欧老师一反常态,说要给大家创新的机会,决定今天大家来做披萨。   披萨,这种源于意大利的美食,在全球范围内很受欢迎,是速食界的美味,外卖界的龙头老大。比萨饼的通常做法,是先用面粉发酵一块原型的面饼,在上面铺上满满的配料,再挤上番茄酱和奶酪等,用烤炉烤制而成。奶酪通常用莫萨里拉干酪,也有混用几种奶酪的形式等。   罗密欧先是亲自教了大家如何发酵面饼,之后就当上了甩手掌柜,让同学们自由发挥。   主题既然是创新,自然就不能烤那些披萨店里常有的种类,什么玛格丽塔披萨啊、夏威夷披萨啊、芝士香肠口味的,通通都太普遍了。   林初漫不经心地和赵潇搭话,满脑子考虑着自己要做的口味。她平时吃披萨的机会比较少,一般吃就是夏威夷披萨,她比较喜欢上面的火腿。虽然要创新,但是她还是选择了火腿作为面饼上的主料。   在其他配料上,林初倒是想了很久,用什么和火腿搭配呢?最后,她决定了使用一种水果——哈密瓜。   火腿和哈密瓜的搭配也是一种意大利的特色配方,不过一般是使用生火腿,而烹饪社没有提供。生火腿这种食物,比较考验人的胃,林初本来也不打算选这个。   将火腿片成薄薄的圆片,哈密瓜切成小小的丁,夹在上下两片火腿片里。摆满了整个面饼后,刷上披萨酱,撒上奶酪丝,林初小心翼翼地端着自己的作品放进了烤箱。   15分钟后,披萨出炉了。   “哈密瓜和火腿简直是绝配!”尝第一口的赵潇如是说。   林初这个披萨做的不大,旁边的朋友们一人一块就分光了。幸好大家还算有良心,给她留下了一块。   确实不错,林初点点头,决定以后做给楚彦尝尝。   就在有条不紊的学习和练歌中,时间过得飞快,20强的比赛就这么到来了。   “下一个,09号林初请做好准备。”   林初选的歌是Jason Mraz的《Bella Luna》。   抱着吉他上台的时候,下面的掌声那是十分热烈。   赛前分组的时候,林初运气爆棚了一把,分入了一个平均排名较低的组,发挥正常的话,基本是躺着晋级了。   不过她没有放松警惕,还是保持着专注,等待着前面两位选手唱完。   “Mystery the moon(神秘莫测的月亮)   A hole in the sky(是那空中深邃的洞壑)   A supernatural nightlight(是那扑朔迷离的夜色)   So full but often right(盈满如此,依旧如斯)”   这首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民谣歌曲,在林初清亮的声音中被娓娓道来。在全场鸦雀无声中,指尖的吉他声更是如清泉一般悦耳。   “A pair of eyes a closing one(是那一阖一现的明媚双眸)   A chosen child of golden sun(是那太阳唯一相中的幸运儿)    A marble dog that chases cars(是那琉璃玉兽,追随那宝马雕车)   to farthest reaches of the beach and far beyond into the swimming sea of stars(直到天涯海角,直到银河九霄)”   光是前面这两段,就已经美到哭了。   林初曾经单曲循环这首歌,就为了民谣诗人那唯美的转音和优美的词曲。原版的英文歌词和翻译过来的歌词都太有韵味了,简直像一首诗歌。   “you are the queen and king combining everything(你是国王与王后拥揽世间一切)   intertwining like a ring around the finger of a girl(你是那枚纤纤玉手上挥之不去的命运之戒)   I'm just a singer,you're the world(我只是一个歌手,而你是全世界)”   全曲中,要说林初最爱的是哪一句,那必然是最后这句了。   I'm just a singer,you're the world.   林初的目光直直地看着台下,那里站着她的全世界。   而在这个对视里,楚彦也仿佛看到了全世界。他的小初,在舞台上熠熠闪烁的小初,是那么的光彩照人。在他的眼里,林初才是那个耀眼而神秘的月亮。   “May I suggest you get the best of your wish(请允许我祝你如偿所愿)   May I insist that no contest for little you or smaller I(再不计较是你渺小还是我微不足道)   A larger chance said but all them may lie on the rise, on the brink of our lives(命运之神或许会再次垂怜,在生命的每次起起落落间)”   每个人在这浩淼的宇宙中,都是微乎其微的渺小。然而两个渺小的人在一起后,却都觉得对方是自己的全世界。   “Bella please(噢,曼妙的月啊)   Bella,you beautiful Luna (你那摄人的魅力啊)   Oh Bella, do what you do (今夜无法自己)   Bella Luna my beautiful beautiful moon uh(我最美,最妙的月啊)   How you swoon me like no other oh(你怎么能让我如此神魂颠倒…噢)”   充满感情地唱完了这首歌,林初所得到的评价也不低。在四位评委老师的一致好评下,林初被送入了直接晋级的位置。   坐在晋级座位上的林初有些不自在,等待后面两组的演唱还要很久。可是她一秒钟都坐不下去了,因为她想下去拥抱亲吻她最爱的人。可是现场直播的限制,不允许她偷偷开溜,只能坐立不安地继续等待。   这一分一秒都是那么的难熬,尤其是还要等投票。终于在宣布了两位由投票晋级的选手后,所有10强的选手站在舞台上合了张照,比赛结束了。   一下舞台,林初就扑进了楚彦的怀里,在他的肩窝蹭了又蹭。   “这么撒娇可不行哦。”楚彦笑着把林初搂在怀里,温柔地说。等林初在他怀里呆够了抬起头后,才把握在手中好几个小时的那朵花递了过去。   学生会也是很有经济头脑,在比赛开始前,就派出去了许多成员到处兜售鲜花。于是很多的粉丝们就纷纷掏出钱包,为自己支持的选手买上一只普通的康乃馨,打算在比赛后送出去。   楚彦自然也买了一朵,粉红色的,只是时间太久,花瓣已经不再那么新鲜了。但林初还是一脸幸福地收下了,脸上的笑容完全掩盖不住。   旁边的室友和朋友们围成了一个圈,把前来献花的粉丝们都拦了起来。   应云清直接吆喝道:“不要挤不要挤啊,要献花的排好队了啊,一个个来。”   这种经纪人的架势让林初哭笑不得,不过效果倒是很好,粉丝们秩序井然地排着队给林初献花。   “谢谢!”   “谢谢你的支持!”   每收下一朵花,林初就要回复一句。虽然在学校里小有名气后,学习生活略有困扰。但是面对这些喜欢自己的粉丝,林初还是很感激的。   进入十强后,林初更加忙碌了。不仅需要接受校刊的采访,还要为校刊拍照片。跟踪所有校园讯息的校刊自然不会放过万众瞩目的The Fame比赛,之前选手太多了不好报道,只是拍几张现场照片就足够了。到了只剩下十个人的时候,校刊就发动了自家的王牌记者来采访选手们。   这次的采访比起20强拍宣传片时候的问题要多多了,恨不得把选手所有的隐私扒出来。林初好歹前前后后活了好几十年,各种挖坑的问题还是能够辨别且四两拨千斤打发过去的。   比起采访,拍宣传照才是重头。学生会花了大价钱请来了专业的化妆师和服装师,给每位选手打造了非常华丽的造型。林初的皮肤白,服装师专门发了一件白色的抹胸裙给她。   自从参加比赛后,林初穿裙子的机会与日俱增。然而抹胸裙这种性感的款式,林初目前还没有尝试过。穿好后,林初总是忍不住想把裙子拉高一点,别扭极了。   不过在镜头里,林初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她的气质比较清新,抹胸裙又是白色的,把性感的特性抹去了许多,整个人看起来很是清纯靓丽。   校刊为了这次报道可是分出了整整五页的版面出来,林初被放在第一页。出于每页两个人的标准,这一页的另一个人就是温筠,那位海选弹吉他的小哥。   在20强比赛的时候,出乎林初的意料,温筠没有再自弹自唱,而是选择了一首难度颇高的情歌,再一次征服了评委。他和林初都成为了校刊编辑所预言的夺冠竞争者。 作者有话要说:  看大纲准备完结了……数据实在太差QAQ   ☆、39 感动的泪   十强赛的主题,是“火”。   “是要我唱一首火辣辣的情歌吗?”林初一边吐槽一边哼,“火辣辣的情歌,火辣辣的唱。火辣辣的草原,有我爱的天堂。”   应云清白了她一眼,说:“别闹,好好想。”   最后,林初选择了最近比较红的《易燃易爆炸》。   “愿我如烟还愿我曼丽又懒倦,   看我痴狂还看我风趣又端庄。   要我美艳还要我杀人不眨眼,   祝我从此幸福还祝我枯萎不渡。”   这首歌最有特色的是唱腔,要唱出那种慵懒又轻狂的感觉,对林初来说还是有不小的难度的。尤其是原唱陈粒的嗓音太有特色,林初这把小细嗓要驾驭这种画风的歌曲,让评委们都非常惊讶。   “请我迷人还请我艳情透渗,   似我盛放还似我缺氧乖张。   由我美丽还由我贪恋着迷,   怨我百岁无忧还怨我徒有泪流。”   最后一段,所有的伴奏都停了下来,让林初一个人清唱。林初站在麦架前,双手握住麦克风,唱完了最后一个音符。   “哇,这首歌给了我很大的惊喜啊,林初。”严白菱首先点评道,给出了9.5的高分。   “和原唱有挺大的不同,因为嗓音的缘故。”李良给了8.5分,“不过唱出了自己的特色,也很不错。”   “和之前的歌相比,有很大的突破。”义修然给了9分,实在是不容易。   林欣玲表情很是夸张,“太好听啦,林初,我是你的粉丝!”豪爽地给了10分的满分。   就这样,林初稳稳地坐上了晋级的宝座。温筠也没有失手,和另一位女选手一起直接晋级了。其他的七位选手将要靠投票来争取最后三个席位。   林初也没想到会这么的顺利。   进入五强后,评委就只拥有点评的资格了,所有的晋级和排名都要靠观众投票。   对此,应云清还专门搞了一个后援会,到处贴海报来宣传林初。林初在制止无效后,也就由着她去了。在上课路上看到自己的海报时,林初还是稍稍有些尴尬和不好意思。   五强的比赛,对于“飞”这个主题,林初想唱首快歌。从参加比赛到现在,林初唱的都是节奏比较慢的歌曲,包括《易燃易爆炸》。这回,总该来尝试一下自己最爱的摇滚。   “Put on your war paint(化上战妆)   You are a brick tied to methat's dragging me down(你就是我身上的那块砖,把我一点点地往下拽)   Strike a match and I'll burn you to the ground(点燃一根火柴,我会将你烧成灰烬)   We are the jack-o-lanterns in July(我们是七月的南瓜灯)   Setting fire to the sky(点亮了整个天空)   Here, here comes this rising tide(在这次潮起的时候来吧)   so come on(来吧)”   这首《The Phoenix》是林初最后精心挑选出来的歌曲。Fall Out Boy这只来自美国芝加哥的乐队,唱的是荡气回肠的朋克摇滚。   现在林初平时的排练都是去星云酒吧,毕竟那里有比较完整的设备,总比在天台上嚎要好。酒吧老板也没为难林初,白天的时候就让她用。自从林初在比赛中出名后,每次在酒吧的演出总能吸引许多尔雅的学生来观看,算是给酒吧带来了许多流量。   凤锦就坐在台下观看,顺便给出一些建议来完善林初的演出。   “你大概是唱慢歌唱多了,就只会握着麦克风。”凤锦在听完林初的第一遍演唱后,指出,“唱摇滚那是要狂野的台风,你这看起来太软了。”   “……”   软软的林初把麦克风递给凤锦,他要来自己演唱一遍,示范给林初看。   “Hey!Young blood!(嘿!热血青年)   Doesn't it feel likeour time is running out(难道没感觉到时间正在流逝吗?)   I'm going to change you like a remix(我要将你重新塑造)   Then I'll raise you like a phoenix(如凤凰涅槃)”   凤锦直接唱了□□的一段。林初看着他在上面手舞足蹈,还真有一些摇滚的气质。   “来来来,你快去试试!”唱完,凤锦就把林初拉了上来。   刚开始,林初的动作那是非常的别扭,凤锦看着肚子都快笑痛了。为了演出的效果,林初只能忍受着凤锦的嘲笑,一遍一遍地练习。   总算,在比赛前,林初对自己的台风有了一些信心。   “加油!再赢一次就有奖金了!”应云清用最土的方式鼓励她。   林初哭笑不得。没错,进了前三就一定会有奖金了。虽然这方式很土,但林初还是被鼓励到了,信心满满地进了后台。   到了后台,林初却惊喜地看到了楚彦。在比赛前,楚彦还给她发短信,说自己可能会迟到一会儿,没想到却在这里看到他了。   “嘿,surprise!”楚彦笑眯眯地对她说,手中还拎着一个保温桶。   林初装作生气的样子,说:“你居然骗我!”   “为了给你一个惊喜嘛,”楚彦知道她没生气,走过来亲了她一下,“怕你来不及吃饭,就给你带了点吃的。”   林初欣喜万分地打开保温桶,里面是珍珠小馄饨。   “超市买的馄饨,我自己煮的。”还没等林初发文,楚彦自己老老实实地交代了情况。   林初还是很高兴,用不锈钢调羹舀了一个,放在嘴边吹了吹,就吃了下去。她为了提前来化妆,确实没有时间吃中饭。本来打算等化完妆再吃个面包什么的,没想到楚彦这么贴心地送饭来了。   “非常好吃!”林初一边吃还不忘给楚彦竖个大拇指。这个汤的调味,很有林初的风范。虾米和紫菜让馄饨汤满是鲜味,林初狼吞虎咽地把一整桶都吃完了。   楚彦掏出纸巾给她擦擦嘴角的汤汁,说:“加油,我在台下等你凯旋。”   “嗯!”林初志气满满地点头,亲了楚彦一下。楚彦收拾好保温桶,挥着手离开了。   “火”这个主题一出,这场的选歌基本都是快歌。林初划着手指在歌曲表上看到了《冬天里的一把火》,猜想了一下是谁选择的这首歌,忍不住笑了出来。   “笑什么?”旁边一个女声突然出现,把林初吓了一跳。   卓丽婷,五强中除了林初外的另两个女生之一,大嗓铁肺的diva型歌手。和她的曲风一致,她本人的脾气也不太好。看到林初对自己的选曲发出了嗤笑声,她气得质问道。   林初赶紧收敛了笑容,“啊,不好意思。”说完就打算离开了。   “不准走!”卓丽婷不依了,拉着林初的袖子不让她离开,“你给我说清楚!”   旁边的学生会负责人发现这边的情况,赶紧赶过来调解。把卓丽婷拉开后,林初非常无语地离开了。比赛没多久就要开始了,她不想因为口角而招惹什么麻烦,导致比赛出现意外。   开场是五位选手一起出场,唱《我相信》。   五个人陆陆续续地独唱出场,林初是最后一个压轴。前四位选手把前面的已经唱完了,林初正好唱□□的部分。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   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   唱完这句,大家就一起合唱起来:   “在日落的海边,在热闹的大街,   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乐园。   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   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   有你在我身边,让生活更新鲜,   每一刻都精彩万分,I do believe”   唱的时候,林初和卓丽婷还有互动,是之前彩排好的。为了不破坏效果,卓丽婷也只能照做,只不过在暗中给了林初一个白眼。   一起唱完这首歌后,五位选手又都下了台。   前台的主持人已经上去了,把第一位选手也请上了舞台。可是在让她唱完歌、评委们点评完后,主持人却拉着她没有让她下台。此刻,身后的投影幕布上,缓缓放出了视频。   第一位女选手惊讶地捂住嘴,看着视频里自己的朋友们一个个地说着鼓励的话,忍不住泪盈于睫。   这个惊喜是学生会去专门制作的,找了所有的选手的朋友们来录制这段视频。其实主要是为了凑节目时长,不然每人一首歌,时间完全不够。   在后台的林初完全不知道前台发生了什么,因此在她看到视频的时候,也忍不住鼻子一酸。   大屏幕上出现的第一个人就是应云清,她美美地坐在摄像机前,对着镜头说:“小初啊,我知道你一直埋怨我没问你意见就给你报了名。我知道你本来是不愿意参加这种比赛的,可是我怎么能埋没你的天赋呢?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的歌声一直是我听过最棒的!我想让所有人都能听到这么美的歌声。”   在林初的感动中,接下来的叶薇、乔青苏、赵潇和陆景泽等都说了几句鼓励的话。最后出现的是楚彦。   “你是最耀眼的那颗星,”楚彦那张俊脸出现的时候就引起了台下一些妹子们的惊呼,“我爱你。”   在大家的尖叫声中,林初终于忍不住留下了眼泪,那是感动又欣喜的泪珠。   ☆、40 摘得桂冠   “好的,现在让我们请出五位选手。”在所有选手的演唱结束后,主持人回到了舞台。   此时,就是揭晓进入决赛名单的时刻了。   林初站在最中间,旁边是淡然的穆安和一脸傲气的卓丽婷。其实在这个时候,大家心里都已经有点底了。   之前的所有投票中,他们三个人都占据了前三,票数远远高于其他的选手。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说不准,另外两个选手的粉丝一努力票数就上去了。   “啊,我们的票数已经出来了。”主持人从学生会负责人那里拿到了写好结果的卡片,“首先,我们来宣布投票结果的第一名。”   全场屏住呼吸,就等着主持人说出这个名字。   主持人也没卖关子,直接说:“恭喜林初!”   之后主持人说了些什么已经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林初进入决赛啦!   应云清在台下已经高兴死了。当初她给林初报名的时候,也并没有想到林初这么给力,竟然就真的一步步走进了决赛。   看着台上和其他选手拥抱握手的林初,楚彦的心里满满都是骄傲。   决赛那天的舞台是前所未有的华丽。   化好妆的林初,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看手机。朋友们都陆陆续续地发来鼓励的短信,微笑着一个个回复。   “哼,这次我一定会打败你的。”卓丽婷化完妆后,走近对林初说。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林初抬起了头,勉强给了她一个微笑。然而卓丽婷并不领情,以为林初是在嘲笑她,“哼”了一声离开了   “……”   决赛只有三名选手,因此每个选手需要准备两首歌。林初这一次的抽签运气不错,前一首是第二个唱,后一首压轴。卓丽婷是开场一个,第二轮第二个出场。穆安前半场压轴,后半场开场,两首歌连得太近了。算是不太好的顺序,幸好有中场休息可以准备一下。   卓丽婷开场的歌是张惠妹的《三天三夜》。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唱得并不好,中间音准错了好几次,高音部分也有点破音,堪称车祸现场。下台的时候,林初看到卓丽婷的脸都青了。   “接下来,林初将会为我们带来一首《Vanilla Twilight》”   没错,林初为决赛选的第一首歌,就是这首《香草黎明》。决赛是没有主题的,选手自主选歌。而林初脑子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首歌,这首对她来说有着深刻意义的歌。   大幕缓缓拉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架钢琴。而钢琴后面的人,却让台下的楚彦和应云清他们惊呼不止。   “就说他今天怎么还没来,原来是给小初伴奏去了。”楚彦无奈地笑笑。陆景泽帮林初伴奏的事情,连他都不知道。还专门骗他说自己会晚点到现场,结果开始了都没来,急得楚彦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是关机。   应云清咂舌,“这两人真是瞒天过海啊。”   陆景泽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白色衬衫,还戴了黑色的领结,看起来帅气极了。林初上台后,给了他一个眼神,前奏就缓缓从指间流淌出来。   两边的屏幕上,已经出现了中英的歌词,让观众们都看得懂这首歌唱的是什么意思。   “The stars lean down to kiss you(星辰俯身亲吻你)   And I lie awake and miss you(而我躺在香草间不断想你)   Pour me a heavy dose of atmosphere(给我一大剂量的清新空气)   'Cause I'll doze off safe and soundly(这样我才能安然入梦)   But I'll miss your arms around me(但我依然想念你在我怀里的感觉)   I'd send a postcard to you dear(亲爱的,我会寄张明信片给你)   'Cause I wish you were here(因为我希望此刻你就在我身边)”   林初穿着一条白色的吊带连衣裙,披着长发,脚踩着白色高跟凉鞋,看起来清新极了。这首歌唱起来也是非常的清新,台下的观众们听着听着嘴角都挂上了微笑。   “I'll find repose in new ways(我会以新的方式入眠)   Though I haven't slept in two days(尽管已两日无眠)   'Cause cold nostalgia chills me to the bone(因为这思念寒冷地刺痛着我)   But drenched in vanilla twilight(但是在这洋溢着香草气息的黎明中,露水沾湿我衣)   I'll sit on the front porch all night(我愿意一整晚都坐在门厅前)   Waist-deep in thought because when I think of you(当我想起你时,深深地思念你)   I don't feel so alone(我并不感到孤单)”   舞台上的灯光效果也打得很温暖,让人感觉到歌里甜美的香草气息。林初在星云酒吧练习的成果很不错,台风稳健。这首歌词优美,曲调轻快的小情歌让林初演绎的很完美,台下支持的林初的粉丝们都跟着节奏挥舞起了荧光棒,一片白色灯光的海洋美极了。   一首歌唱完后,几位评委老师又点评了一会儿后,陆景泽和林初一起下了台。   “嘿嘿,怎么样,效果很不错吧!”陆景泽笑眯眯地对林初说。   上一场比赛刚结束,陆景泽就跑来找林初毛遂自荐,要给她当伴奏。林初不假思索就同意了,选好歌后就和陆景泽偷偷摸摸练习了好几次。他们都没有告诉其他的朋友们,就是为了在比赛的当天给他们一个惊喜。   陆景泽拍了拍林初的肩膀,“好啦,接下来就交给你了。加油!争取把冠军拿回来!”   林初点点头,和他挥手告别了。陆景泽可以离开去观众席接受朋友们的询问了,她还要继续比赛。   接下来的穆安两首歌表现得也很好,但是评委老师指出他还是没有什么突破,两首歌风格太类似了。   林初也有问过穆安这个问题,他倒是很坦然,“我就是喜欢民谣,想让更多的人去听民谣。能走到这一步已经是很幸运啦,最终名次多少无所谓。”   卓丽婷的第二首歌倒是发挥得不错,只不过有了第一首的车祸,最终名次肯定不会太好。硬撑着把第二首歌唱完后,一到后台她就哭了出来。林初默默地站在一旁叹了口气,太过于争强好胜也并不是什么好事啊。   不过也没有时间给林初想七想八的了,她抱起吉他,准备上台了。   舞台上只有一个高脚凳,和前面调低了的麦架。这首歌,林初打算自弹自唱。   而在开唱之前,林初先通过麦克风说了一句话:“一首《有你和我的世界》,送给我的恋人。”   听到这句话,台下的尖叫声此起彼伏。楚彦坐在观众席里,张大了嘴,显得傻乎乎的。他真的没想到,林初在The Fame赛场上的最后一首歌,会给他这么大一个惊喜。专门,送给自己的歌。   看着楚彦脸上傻乎乎的笑容,旁边的朋友们都笑开了花。真是很少能看到楚彦这么傻的表情呢。   “脚踏着节奏夏树摇曳着云朵   手拂过夜空想象着深邃的宇宙   白色蝴蝶扣亲吻着左手   可曾感到寂寞   隔壁桌的塔罗正描绘幸福轮廓   恍惚间听到了我”   “喧闹的城市简简单单的生活   像小河边那潺潺流淌过的溪流   街头的脸孔倒映在眼瞳   笑容折射其中   描画一树烟火脑海中你熟悉的形容   不染伤痛倒映你唯美的笑容”   林初唱歌的时候,眼神除了低头看吉他,就只看向楚彦的方位。很快,台下的观众们都发现了,林初的恋人就坐在那个地方。   “这个有你和我的世界充满神奇   每一刻的幸福都值得被好好珍惜   你是我今生唯一   你也是我专属的骑士   这个有你和我的世界充满奇迹   每个清晨都在你的怀中慵懒地清醒   属于你和我的世界   幸福记忆怎能让他停息”   原唱梅粮新是个男生,歌词本来是“我愿是你专属的骑士”。林初只好改成了“你也是我专属的骑士”。   整首歌,林初都是面带着微笑唱的。这首唱给楚彦的歌,是那么的美好。就像歌词所说,每一刻的幸福,都值得被好好珍惜。   两轮的比赛结束后,到了最终揭晓排名的时候。   “首先,我们来揭晓第三名——02号选手卓丽婷!恭喜!”   “接下来,在05号选手穆安和09号选手林初中,将会有一会摘得第一届The Fame校园演唱大赛的桂冠。”   “恭喜09号选手林初获得本次大赛的总冠军!同时也恭喜05号选手穆安……”   雷鸣般的掌声之中,林初的眼眶红了。几个月的比赛,终于到了尾声。这一刻,内心竟然有些不舍。   颁完奖后,三位选手在最后给所有的观众和工作人员90度的鞠躬,转身离开了这个承载了她无数汗水和泪水的舞台。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在写新文的大纲……再加上看了几个综艺,所以断更了几天QAQ对不起大家   ☆、41 大结局   早上10点的太阳很是明媚。   林初把一包橙子味的□□糖拆封,倒进装有浅浅一层橙汁的盆里。再加入1片泡软的吉列丁片,隔水热到融化。林初小心翼翼地拿出冰箱里做好的慕斯蛋糕,等到这一盆液体冷却后,轻轻地浇在蛋糕的表面。   一个芒果慕斯蛋糕就差不多做好了。   将蛋糕切成三角形的小块后,林初又拿出几个芒果切丁,摆放在每块蛋糕上。   “老板来的好早啊!”抬头一看,是店里的唯一的男性正式工小方。   林初微微一笑,问:“今天你值班啊?”   “嗯,今天是我和小米,她中午过来。”说着小方把柜台上的柜员机打开,打卡上班了。   林初在得到The Fame冠军之后,着实是度过了慌乱的一年。不知道有多少星探啊经纪人啊跑过来找她,给她开出各种有利的条件,就为了签下她。   可惜林初志不在此。在婉拒了无数邀约之后,林初继续低调地上课,直到毕业。前三名中的另外两位倒是都与经纪公司签了约,卓丽婷更是在公司的支持下参加了许多商演,只是上档次的活动比较少。穆安签约后沉寂了一段时间,在今年发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但是水花不大。   每一年,The Fame都要举行一次。等到第二年的前三名票选出来后,那些星探们就跟饿狼闻到了肉味一样齐齐扑了上去。完全不参加任何和唱歌有关活动的林初早就被他们遗忘在角落疙瘩里了。   林初自己倒是庆幸不已,生活总算是回到了正轨。   她的奖金,真的成为了创业的第一桶金。凭借着上辈子的记忆,林初把奖金全部投入了股市,狠狠地赚了个盆满钵满。有了足够资金的林初,在毕业后,如同理想的那样直接开了个书吧,供喜欢读书的朋友一起品读,顺带着卖卖甜品饮料。   然而凭借着林初的手艺,她的店在附近周边十分有名气,很多慕名前来品尝甜品的小姑娘成为了店里的常客,让林初有些哭笑不得。   哦,对了。林初的店就叫“香草黎明”。   上午店里的生意不算火爆,小方一个人足以应付。林初从书架里挑出了一本书,坐在靠窗角落里沐浴着阳光躲懒。   看着看着,就有点昏昏欲睡了。今天为了做蛋糕,林初可是起了个大早。店里每天的招牌甜点都不一样,今天的芒果慕斯蛋糕,店里的两个正式工都还不会做,因此只能林初自己来做。   一个二十出头、打扮活泼伶俐的小姑娘一走进店门,就闻到了浓浓的芒果香,“哇,今天我运气可真好,刚做好吧!”   “是啊,来的挺巧,第一块是你的了。”小方笑着把蛋糕摆盘,递给了姑娘,“喝什么?”   姑娘考虑了一下,“来杯摩卡吧。”   这是位店里的常客,手持着会员卡,在机子上一刷,端着盘子就找座位去了。   林初对咖啡可是一窍不通,自己不喝,也没了解过。但是这附近全是写字楼,白领们最爱的就是咖啡。没有办法,只能买一台咖啡机,让两个正式工去学煮咖啡。   咖啡豆是应云清弄过来的。这家伙毕业之后就去了一家传媒公司,从助理干起,现在已经是个领导了。林初的店她也有投资,是个甩手掌柜,只等着每年的分红。虽然工作很忙,但她很会过日子,经常利用假期出去旅游,和唐谦两个潇洒不已。这不,听说需要咖啡,就在旅游途中批发了一大箱回来,各种都有。   中午的时间,店里人很少。毕竟不是吃饭的地方,很多看书的人都离开出去找饭馆吃饭了。林初将书签夹在手中的书里,端着已经空掉的玻璃杯,回到了后厨。   店里的后厨除了各种冰柜,还有个灶台,用来做各种需要煎烤的点心,也负责店里的伙食。林初在店里的时候都会帮忙做饭,不在的时候员工们就自己动手。   随手炒了几个菜,正当林初起锅装盘时,一只邪恶的筷子从后面伸了出来,夹起了盘子里的一条茄子。   林初回头一看,果然是楚彦。   “下班了?”林初打发他把菜端到餐桌上去,问道。楚彦的公司就在书吧隔壁那条街上,中午经常跑过来蹭饭吃。其实林初当时选这个位置,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小米已经来接班了,小方像猴子一样闻着香窜了进来。看见桌上摆好的四菜一汤,嫉妒地说:“老板太偏心了,每次楚哥来伙食就会好很多。”   “那你别吃好了。”林初实力白眼。   吃完饭,楚彦要离开继续工作去了。临别前和林初来了个亲吻,深深地刺激了身边的两个单身狗员工。   下午,林初正打算继续偷懒,却没想到收到了一条令人震惊的短信。   “嘿,小初。我要结婚啦,这周六中午在XX酒店请你们喝酒,你一定要来哦!”这条来自叶薇的短信彻底让林初惊呆了。   叶薇在毕业后,其他几个人都失去了她的联系。微信群里都很少能看到她说话,因此大家除了知道她去一个江南的小城市工作后,其他什么都不知道。   没想到,叶薇头一回主动联系自己,居然就是这么个爆炸性的新闻!她也是所有朋友里面第一个结婚的。   赶紧打了个电话过去问,发现这次只是请朋友们吃个饭,婚礼到时候会在双方的老家举行。但是叶薇大学的朋友全都留在了这个城市,因此她专门带男友回来请他们吃饭。   这天,林初和楚彦打扮得体地来参加这次聚会。楚彦开着车到停车场的时候,看见了应云清那辆大红色张扬无比的跑车。   走进包厢一看,果然应云清已经来了。除了应云清和唐谦夫妇俩,叶薇和她的男友坐在主位上。   一别多年,叶薇也从当年那个活泼大大咧咧的小女孩变成了温柔小意的女人。林初看着穿上一身红色旗袍的叶薇,一时间有些感慨。   经过叶薇的介绍,大家了解到旁边那位还没到中年就已经有些发福的男士名字叫刘平,在她工作的城市开餐馆的。   没过多久,乔青苏和陆景泽苏晚晚小两口也来了。苏晚晚今年大四,她和陆景泽这么多年下来也让大家真正和她成为了好朋友。乔青苏倒是一直都没安定下来,男友也谈过一两个,但是都没成。   她自己也不在意,虽然口头上说着自己单身狗好可怜,但其实心里并没有太当一回事。毕竟还年轻,还有充足的时间去寻找正确的那个人。   “在没遇见之前,绝对不将就。”乔青苏曾经对林初说过。她现在是在金融界闯荡,平时也忙得很。   这餐饭宾主尽欢,大家都很活跃。当陆景泽说起叶薇大学时候一些好玩的事情时候,叶薇也没有像以前那样爱面子地气恼,而是微微笑着听大家调侃自己。   一旁的林初看到叶薇的表现,不仅在心里想象这几年叶薇到底在社会上遇到了些什么,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不过,成熟总归是件好事。   叶薇在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城市停留了三天。这期间,四人回了一次尔雅。看着身旁走过的年轻靓丽的身影,大家都戏称自己已经老了。   混在学妹的身后,进了文渊阁17栋的7楼。   “当时刚来的时候,真是被尔雅的土豪程度震惊了。”乔青苏开口回忆道。   “是啊,一直以为像其他学校一样,下面书桌上面床,四个人挤一个小房间。没想到是每人一间,还有客厅和厨房。”林初也感叹道。   “厨房是最棒的,以前天天吃小初你做的好吃的,简直不能更幸福。”叶薇说。   应云清一把搂过她的肩膀,“哈哈,当初就你蹭饭蹭的最多,现在会做饭了吗?”   “嗯,结婚了总得学嘛。”叶薇微笑着点点头。   四人在看完曾经的702宿舍后,又去逛了当年参加的社团。第一个到的是应云清的武术社。   “你当年参加武术的时候,真是吓死我了。”林初笑着对应云清说。   乔青苏和叶薇同时发出一阵大笑。应云清也被逗笑了。乔青苏说:“别说,小清学的还不错好吗!当年的迎新会上,拿着剑刷刷刷的,可有女侠风范了。”   接着又去了校刊室,烹饪社,戏剧社,最后到了学生会。   最后,四个室友,在学校大门口一起合了一张照,留作纪念。   那些年,四个人的欢笑和眼泪,争吵和齐心协力,在时间的河流里都变成了值得珍藏的回忆。   叶薇已经成家,和丈夫家庭和睦;乔青苏在商场拼搏,享受着单身的幸福时光;应云清和唐谦天南地北地旅游,留下无数回忆;林初开着自己的小店,与楚彦共同度过平淡的日子。   每个人都拥有着自己的幸福。   林初把这张照片洗了出来,仔细地放进相框里,摆在床头。楚彦从后面抱住她,在耳边轻声地说:“我们也结婚吧。”   眼角有些湿润,林初咬着嘴唇重重地点头,转过头吻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结束啦,最后一章憋死我了………… 这么多年来,第一部完结的小说,虽然有点短小哈哈。 接下来大概不会再写言情啦,实在不会写男女主之间的感情戏QAQ 谢谢大家这么久的支持!么么哒(づ ̄ 3 ̄)づ!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有